姑姑張口閉口都離不開錢。
而姑父就站在一旁不吭聲,完全是個明人。
反正只要不牽扯他的利益,他才懶得管。
溫嬈當時也確實是沒辦法才會將驍爾安頓在這里,起碼有事姑姑能第一時間給打電話。
現在看來,是時候離開了。
而這四年來給姑姑的錢只多不,也不欠什麼。
但現在不會告訴姑姑,以對姑姑這些年的了解,如果姑姑提前知道了一定會出幺蛾子。
溫嬈轉回了房間收拾,見不說話了,姑姑當被說服了。
“溫嬈,你不是十五號開工資嗎?今天都十六號了,你記得轉給我,別忘了。”
溫嬈沒吭聲,繼續收拾桌面,發現自己上周才給驍爾買的巧克力只剩下一塊了。
每次都會買一個月的量,驍爾也很乖,每天只吃一塊,不可能沒有了。
見盯著巧克力,姑姑心虛,清了清嗓子道,“巧克力都是驍爾吃的,你也知道他有病,自己吃了都忘了。”
溫嬈將最后一塊巧克力放進驍爾書包里,轉關上房門。
更加下定決心帶弟弟離開這里!
巧克力是驍爾的執念,每天一塊,只認一個牌子,絕不會多吃,但經常不到月底就沒了,不是姑姑拿走了還有誰?
每個月已經給三千塊了,和弟弟住在臺改的臥室,一共七個平方,放了兩張單人床幾乎占滿了。
弟弟一個月的伙食費頂天也就五百
塊,而且姑姑還經常給表哥開小灶單獨做好吃的沒有弟弟的份兒,弟弟想吃什麼溫嬈只能帶他出去吃。
如果買回家的話,姑姑通常只做一點,說是剩下的留著第二天再給弟弟做,但第二天溫嬈就上班了,弟弟本吃不上。
溫嬈一夜未眠,第二天一早,等姑姑一家上班的上班買菜的買菜,打包好自己和驍爾的行李,醒了驍爾,姐弟倆離開了姑姑家。
馬路邊,十五歲的驍爾坐在椅上,安靜的看著馬路對面,時不時地朝溫嬈看來。
路過的行人看到驍爾,都會忍不住多看兩眼,口稱贊這小男孩長得真致,比孩子還好看。
很有人能看出驍爾是一個歌舞伎綜合癥患者。
他面容致,素如同化了致的妝,可軀發育不良,骨骼發育障礙,臟發育也異于常人,還有輕度智力低下。
溫嬈站在路邊撥通了展焱電話,還是拉黑狀態。
想跟展焱談一談,如果嘗試搭伙過日子的話,能不能在展焱家里給弟弟留一間房。
可電話一直是拉黑狀態。
這時,一輛勞斯萊斯車隊從面前經過,后面還跟著四輛商務車。
車,展焱正在看文件,助理莊濤突然指著窗外,“展先生,那個溫嬈。”
展焱皺眉抬頭,看了眼窗外。
的確是那個溫什麼,旁邊還有一個坐椅的小男孩。
據管家調查的消息,是住在姑姑家,每個月還要三千塊生活費,看旁邊都是行李,難道是被趕出來了?
盛夏夜裏暴雨如注,閃電撕扯開層層烏雲,悶雷緊隨其後,轟隆作響。帝都油畫院,中世紀教堂風格的玻璃彩色花窗氤氳出內裏的通明燈火,《零度》今晚要在這裏舉辦一場紀念創刊十周年的時尚慈善晚宴。宴前有一場談話會.....
許真真是南城公子哥沈嘉許寵在心尖上的小女友,身嬌體軟,長得跟小仙女似的。 許真真跟沈嘉許分手的時候, 他不屑一顧,漫不經心的吸了一口煙,略帶嘲諷的口吻說, 你被我悉心照料了這麼久,回不去了,要不了一個月,你就會自己回來,主動抱著我的大腿,乖乖認錯。 直到多日后,沈嘉許在校園論壇上,發現許真真把他綠了一次又有一次。 晚會結束后,沈嘉許把許真真按到了黑漆漆的角落里,鎖上門,解開扣子,手臂橫在墻上,把小女人禁錮在了自己的臂彎里,他的眼眸波光流轉,似笑非笑。 許真真的肩膀抖了抖,咽了咽口水,睫毛輕顫。 “當初不是說好,我們和平分手嗎?” 沈嘉許淡笑,手指劃過許真真柔軟馨香的臉蛋,陰測測威脅。 “要分手可以,除非我死。” PS:虐妻一時爽,追妻火葬場。
司家少爺司薄宴,年少成名,一朝溺水成為植物人。江窈窈為了家業,被逼代替姐姐嫁給了司薄宴。誰料嫁過去的第二天,醫生告訴她,植物人對她的聲音有反應。現在除了要照顧這個植物人,還要求生下他的崽崽。江窈窈很無奈,可是看著司薄宴,同情又可憐,咬咬牙同意了。可沒想到同房的第一夜,植物人老公蘇醒了。以為自己馬上要被離婚,江窈窈快刀斬亂麻:“我會主動提出離婚的。”可沒想到,面前這個看上去斯文矜貴的男人開口:“離婚可以,司家從來不做虧本的買賣,生下孩子,放你離開。”整個江城的人都在等著看江窈窈笑話。都知道司薄宴...
(男主橫刀奪愛,追妻火葬場,雙C)(清冷溫柔型清醒女主VS假浪蕩真偏執男主) 傅家三代皆出情種,既偏執又深情,但偏偏出了個異類。 誰人不知京圈太子爺傅默是出了名的浪蕩,萬花叢中過,沒有哪個女人能待在他身邊超過一個月,涼薄又多情。 高二那年,因為母親簡意的關系,溫婳踏入京城,和傅默成為同一屋檐下的繼堂兄妹關系。 這個哥哥雖然浪蕩多情,但對她很是照顧,溫婳一直當他是尊敬的兄長。 某日,結束一個會議后,傅默急著趕回家中,好友調侃道:“這麼急著趕回來,該不會是喜歡上溫妹妹了吧?” 傅默靠坐在沙發上,抽了一口煙,嗤笑一聲,“喜歡?無聊的消遣罷了。” 那天溫婳剛好在家,也剛好聽到這些話,傷心、憤怒、難過、指責、掩蓋、躲避這些情緒她都沒有,沉默地喝了一口手中的水,她一臉平靜的走過去… 溫婳十七歲那年喜歡上了沈清辰,他也喜歡她,上大學后他們在一起了,她以為他們會一直在一起,她當老師,他當醫生,就這麼平凡且幸福的過下去,直到訂婚那天,傅默出現,一步一步的逼近她… 二十三歲以前,傅默一直覺得自己最不像傅家這群所謂的愛情瘋子,他并不愛誰,可是最后,他成了傅家最瘋那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