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公主養崽成病嬌》 第6頁
說是患難與共的兄弟不為過。
只可惜陸彥的命到底不如聞澄楓那般,被擄來南越皇宮后,漁長公主刁難聞澄楓罰跪雪地中,導致男主高燒三日三夜不退。陸彥去太醫署求藥被拒門外,不得已想出潛進總管太監房里藥的下策。
書中再后來的劇就是虞清梧此時所見:陸彥的竊行徑被發現,那群太監抓了他暴施以宮刑。
最終結局不過寥寥六字:失過多而卒。
聞澄楓在醒后得知摯友的尸被拋葬崗,了一縷孤魂野鬼,順帶著就把這筆賬記在了害他臥病高燒的漁長公主頭上。
虞清梧轉頭朝室看了一眼,雖然并不能瞧見里頭景,但……希這一回能來得及救人。哪怕曾經意氣風發的年郎從今往后不得不做一個閹人,那也比慘死了強。
只是不知道聞澄楓現在怎麼想,該不會已經把總管太監落在陸彥上的這一刀,歸結為的過錯了吧?
那可不行!
帶醫來掖庭,本就是懷揣著目的的。但凡聞澄楓對的憎恨未消,那麼不論出于何種原因,的意圖就都沒有達。必須要做點什麼,絕不能坐以待斃。
虞清梧向前走了兩步,居高臨下睨著跪在門邊的太監:“在后宮用私刑,你們該當何罪?”
嗓音素來清澈偏淡,再加上故意得低沉,詰責起人來頗有幾分威嚴,足夠將三個太監唬住。惹得其中品階最高的那位支吾解釋:“奴才知罪,可這是……是陸彥竊在先,奴才也是按照規……規矩行事。”
“規矩?”虞清梧挑眉反問,“琴月,在宮中行竊之事,按規矩應當如何?”
其實對古代的刑罰規則完全不清楚,也沒法猜這本小說的作者有沒有添加架空私設。這算是賭,賭一把對于東西的懲戒,沒重到需要用宮刑的地步。
幸好,的運氣還不錯。
琴月一不茍背出宮規:“竊盜者,贓滿五貫文足陌,死;不滿五貫文,杖五十;未遂,杖三十。”
陸彥明顯屬于盜未遂的范疇,左不過杖三十。雖也難免被打得皮開綻,但皮外傷總會有徹底痊愈的一天,比殘缺、尊嚴殘敗,要好上太多。
那麼,儼然就是這些個太監見陸彥和聞澄楓的份好欺,故意把折磨他們當樂子了。
虞清梧不是原主漁長公主,見不慣狗仗人勢,心里憋著一氣兒繼續問:“濫用私刑,又當如何?”
琴月言簡意賅:“杖斃。”
虞清梧冷眼掃過跪在地上的人,淡聲道:“那還不趕拖下去,別礙了本宮的眼。”
語罷,便有幾位隨行侍和宮上前去拉拽他們,全程面無表,概是在原主邊伺候久了,見慣漁長公主輒打罵罰人,早已對草菅人命覺得麻木了。
倒是三個太監陡然震驚抬頭,萬萬沒想到有朝一日漁長公主手底的人命會多上自己一條,掙扎地想要甩開前來拖拽他們的人,連聲求饒:“殿下饒命啊!是他,分明是他犯錯在先的!”
“殿下饒命啊——”
虞清梧恍若未聞,懶洋洋道:“帶走。”
哭天搶地的哀嚎聲響徹院落,虞清梧線抿著,呼吸一次深過一次,強下于心不忍的沉重緒。
殺人了。
不是漁長公主,而是虞清梧,殺人了。
再也沒有回頭路,真真切切活了書中的一個人。那麼就必須要活下去,才對得起所做每一件違心事。
而杖斃這三個太監,只是殺儆猴。意在告訴偌大后宮,別以為聞澄楓是敵國人質,是被北魏拋棄的廢太子,他們就可以任意欺辱。但凡誰猖獗得舞到漁長公主面前,都一樣得吃不了兜著走。
直到太監尖銳的喊聲遠去,虞清梧才把視線投向聞澄楓。
年跑出來得急切匆忙,沒來得及穿棉,一雙腳踩在破破爛爛的布鞋里,能看見凍紫的腳指頭蜷著。但他的背脊卻始終直,仿佛再大的風雪也不會令之彎折。
他和虞清梧差不多同樣高,平視來的漆黑眼眸如夜似海,不像一個十四歲年該有的神,讓虞清梧連與他四目相對都需要勇氣,說道:“依本宮看,也不必另找住了。”
“正好瑤華宮還有幾間空屋子,收拾收拾,這兩天就搬過來。”
言下之意,便是讓聞澄楓和陸彥與住在同個屋檐下。
古有男授不親之說,這誠然是不合規矩的。但虞清梧是誰,被皇帝捧在掌心的漁長公主,只要是提出的要求,不論再荒謬,那昏庸的父皇都會一口答應。
而虞清梧之所以忽然改變主意讓聞澄楓搬去瑤華宮,是因為方才陸彥之事讓意識到,只要聞澄楓被困在南越皇宮當中一日,到的屈辱就絕不會。哪怕沒有漁長公主,也會有各個宮娥、太監侍衛……
別人的手腳管不住,那就只能把聞澄楓護在眼皮子底下,才最安全。
只是面前年聽見這話,一言不發的,虞清梧掀了眼:“怎麼?你不愿意?”
“上一個忤逆本宮懿旨的人……”
“我愿意!”聞澄楓打斷了說到一半的威脅話,上前半步重復道,“我愿意搬過去住。”
這位長公主上說著惡言惡語,可提及要他搬去瑤華宮的時候,眼底卻盈盈閃著,像是在……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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