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死死的瞪著,牙齒咬得咯咯作響。
“我懂了……陸修瑾,我把欠你的,通通都還給你……”
畔染出一抹淒楚的弧度,突然轉,從欄桿縱跳了下去。
“宋——”
風在耳邊呼嘯而過,夾雜著急切的一聲咆哮鉆耳。
宋笑了,陸修瑾,如果有下輩子,我再也不要遇見你。
著你的這些年,幾千個日日夜夜,我的心一直都在滴。
太痛了,太痛苦了,痛到每一分每一秒都是一種煎熬。
…
不知道昏迷了多久,宋醒來的時候,整個呼吸係統都充斥著一消毒水的味道。
這種味道太悉了,從寧笙檢查出白病開始到現在,已經聞了整整三年,幾乎不用往周圍看,就知道自己在哪裡。
“醒了?”
清冷的聲音在側響起,宋全震了一下,側過臉抬眸看去。
男人穿著白襯坐在椅子上,修長的兩條,西熨得筆直,不帶一點褶皺,他眉眼低垂,並未瞧一眼,隻是拿著水果刀,在給一個蘋果削皮。
太的線從撐開的窗戶落了進來,讓他看上去彷彿浴在裡,整個人有層淡淡淺金的絨邊,俊細致,驚若天人。
見到了這樣賞心悅目的畫麵,宋卻一點都高興不起來,甚至覺得特別可惜。
本來就想賭一回,賭自己死了,陸修瑾心裡的恨意也會隨之消失,看在當年的分上,他或許會大發慈悲的救阿笙一命。
反正如果他不肯捐骨髓給阿笙,阿笙也活不長,要眼睜睜的看著阿笙死,還不如死在他的前頭,所以放手賭了一次。
可惜賭輸了。
沒有死,今後的日子就該是生不如死了。
男人頗有耐心的把蘋果切塊,的視線就跟隨著他白皙修長,宛如藝品般的手指微微移。
陸修瑾有強迫癥,就算是切一盤水果,都必須要每塊幾乎切一樣,那些邊角弧形狀的,他一如既往的丟進了垃圾桶。
真是浪費。
宋在心裡吐槽。
“醫院裡沒有叉子,用牙簽將就一下。”
男人放下水果刀,把果盤端給了,眸冷冷的落在上,諷刺道,“下次想死,記得爬高點再跳。”
宋沒有手去接果盤,隻是直直的瞧著他的眼。
他有一雙漆黑深邃的眼,眼尾微揚,是男人間有的漂亮的眼睛,微微笑起來的時候,不知驚艷了多人的年時。
隻是絕大多數的時間,那雙眼睛都是冷冽森的,著森森的寒氣,一如現在,他說的每個字,都彷彿在的心口刀子。
“你覺得,我是在你麵前玩苦計?”
陸修瑾瞇了瞇眼,淡淡陳述,“三樓,摔不死人的。”
宋眼神悲涼,“抱歉,是我考慮不周,讓陸先生失了,不過,不用爬高一點了……”
“這回我一定會讓陸先生滿意的。”
在陸修瑾還沒有反應過來之時,一把抓起了床頭櫃上的水果刀。
手起,刀落。
鋒利的刀尖往心臟的位置狠狠紮下。
尖銳的刺痛瞬間從傷口湧上來。
視線裡,陸修瑾的眼眸近在咫尺,彌漫。
他的麵目猙獰得可怕,像是恨不得將剁泥丟去喂狗,“宋,你就是個瘋子!”
對啊,就是個瘋子,被生活給瘋了。
也不想這樣做,也不想死,如果不是走投無路,誰不想好好活著?
可是,沒有人給好好活下去的機會。
明明已經那麼努力,那麼努力了,可他還是不肯給機會。
目機械的往下,鮮不斷的從的口湧出,從陸修瑾握住刀子被劃傷的手心湧出。
服被浸,滴滴答答的墜落在地,口腔一片腥鹹。
宋一點都不覺得害怕,視線越來越模糊,陸修瑾的人影開始晃,拚了命的保持清醒,艱難的蠕著瓣,“救……救我弟弟……”
“宋,給你我聽著,如果你死了,我就馬上停止寧笙的一切治療,把他從醫院裡丟出去!”
“你們姐弟倆,就一起下地獄吧!”
陸修瑾的聲音裡,極力的製著痛恨。
終於在全無力倒下的時候,徹底發,“醫生,醫生——”
宋做了個夢,一個很長很長的夢。
夢裡,年騎著單車載著滿世界的跑,韓亦辰就在後麵追趕著他們,不停的嚷嚷,“老陸,你等等我啊。”
沈墨離的後座上,徐綰綰站著指揮,“哥,沖啊,追上他們!”
回過頭,沖他們扮鬼臉,“哈哈,你們追不上的!”
夢裡,期末考試出了績單,拿著卷子,看著上麵一個個紅叉叉,哭喪的臉去找陸修瑾,急得跟熱鍋上的螞蟻一樣團團轉,“怎麼辦,怎麼辦?”
“再這樣下去,我一定考不上南大的!”
他嗤笑,“就你全班倒數第三的水準能考個普高就該燒香拜佛了,還想考南大?也不知道是誰給你的自信!”
他通常都是冷著臉不說話,一開口卻總能毒死人,不過早就習以為常,非但一點不生氣,反而開始往他的上打主意,
“陸修瑾,你不是在南大上學嗎?聽綰綰說,你還是出了名的高材生耶,要不,你給我補補課,嗯嗯嗯?”
他“啪”的合上手中的書,冷眼看向,“想都別想。”
撲過去一把抱住他的胳膊撒,“別這樣嘛,咱倆都這麼了,隻是幫我補習一下,又不是要你的命,你就幫幫忙唄!”
他不聲扯開的手,“抱歉,咱倆不。”
兩人的剛一分開,就像塊狗皮膏藥似的又黏了上去,抱著他的胳膊死乞白賴的不肯撒手,“阿瑾,阿瑾求求你了嘛,幫幫我這回。”
“我是真的想上南大,再說了我是藝生可以加分的,隻要你肯幫我補習,我再多努力努力,我保證我一定能考上南大!”
“阿瑾,阿瑾,我的好阿瑾,我最喜歡你了,我最最喜歡你了,我最最最……”
“閉!”
宋陸修瑾
宋陸修瑾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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