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瑾不疾不徐:“然后。”
沒敢猶豫,回答得很快:“我很討厭姜民昌,不想讓他兒好過。”
時瑾微微沉了沉眸。
他的長相,是那種致漂亮,并沒有攻擊,只是那雙漂亮得不想話的眸子,只要稍稍一沉,三分冷,七分漠然,就能教人心驚膽戰,無遁形。
他問:“八年前,你在不在命案現場?”
他會這麼問,一定是查到了什麼。
溫詩好盡量下心頭的驚慌,鎮定作答:“在。”
“看到了什麼?”
抬頭,只看了一眼時瑾的眸子,便移不開,怔怔地說:“姜民昌殺了宋培,”
真是好漂亮的一副模樣,一風骨,矜貴又神。
這個像罌粟一樣的男人,致命,卻也是真的迷人,能輕而易舉教人沉淪上癮。
時瑾輕啟,薄不點而紅,薄涼又低沉的嗓音:“還有呢?”
溫詩好停頓了很久,不敢再多看一眼眼前的人,低下了頭,眼睫抖,說:“姜九笙殺了姜民昌。”
時瑾目驀然凝了霜。
久久死寂,廢舊的倉庫里,蕭瑟又森冷,沉沉的教人背脊發涼,細聽,倉庫外風聲呼嘯,刮著老舊的鐵門咣咣作響。
“這件事你還告訴過誰?”時瑾突然發問,音冷冽。
溫詩好立馬否認:“沒有,我誰都沒說過。”
時瑾默了片刻。
“就是說,”他微微停頓,瞇了瞇清風霽月的眸,眼里漸進潑了冷冷的墨,他不溫不火說了后半句,“只要你閉了,就不會有人知道了。”
溫詩好頓時目瞪口呆,驚慌失措地后退,腦中只有一個念頭,殺人滅口……
時瑾他敢的。
秦家的六,秦家剛上任的掌舵人,要弄死一個人,比死一只螞蟻還要容易,而且,整個秦家,最數六時瑾狠辣無常。
下意識地一直退后,腳下踉蹌地幾乎站不穩。
時瑾還站在原地,上是LouisVuitton的經典款西裝,里面白襯衫的扣子扣到了最上面,便是皮鞋也一塵不染,干凈清雅極了,他挽了挽袖子,從容不迫地說:“不用慌,不要你的命。”
他家笙笙不讓他殺人犯法。
話音落,他往前走。
溫詩好下意識怔住了,不知為何,即便是這樣命懸一線的時候,看著那雙翳的眼睛,也挪不開眼。
時瑾走近,腳步又停下,看著地上,那逃跑時扔下的繩子。
“撿起來。”他淡淡說。
不知道他想做什麼,溫詩好巍巍地撿起了地上的繩子。
像是無關要一樣,他波瀾不驚的眼,從容自若著說:“綁住自己的腳,綁得越越好,如果松了,我就不保證你的命了。”
猜不他的想法,只是看著時瑾的眼,覺得心驚膽寒。
直到站到了懸崖邊上,才明白為什麼要綁腳,后,是斷崖峭壁,而腳上的繩子,一端綁在了不遠的一棵樹上。
他要……
時瑾走近,溫詩好下意識后退,只退了一步,定住了,后崖壁的石頭掉下去,深不見底。
他又走近一步,夜里的風冷,吹著嗓音寒冽,語速很慢,每一個字擲地有聲:“管好你的,不管你知道什麼事,都給我帶進棺材里,要是做不到,”
話,點到為止。
要是做不到,他不介意殺人犯法。
他抬手,用力一推。
溫詩好募地睜大了眼:“啊——”
遠綁著繩子的樹被重力拉扯著,樹葉簌簌輕響,搖著,落在地上有模糊的影子。時瑾看了看白皙修長的手,皺了皺眉,似乎嫌臟,拿出了手帕,慢條斯理地一遍一遍手,末了,扔了手帕,背著山崖,走遠。
風卷著米白的手帕,沒黑沉沉的夜里,月下,不遠的人,比夜更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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