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好吧。”沈月然隻好收下手機。
傅琛梟嚴肅的臉這才出笑容,“然然,我辦了手機卡,你一開機就能用,快試試。”
沈月然平時見過傅琛梟用手機,當時傅琛梟高一的時候買了新手機,就給他玩過,那時傅琛梟也想給他置辦個手機,因為年紀小,學校不準帶手機。
他很快就悉了新手機的用法。
“給我打個電話看看。”傅琛梟拿出自己的手機催促他。
沈月然發現他和爺的手機保護殼除了是一紅一藍,背麵的圖案是兩個卡通人的頭像,湊在一起居然是對的。
他想起了張響和隔壁班生好上了,兩人通訊錄用的頭像,也和這個差不多,隻不過人家是一個男生一個生,他和爺的都是兩個可的小男生。
“…爺……”沈月然糾結了半天還是問了出來,“這個手機殼和你那個,覺有點像…用的……”
沈月然不知怎的,越說越磕,還不意思低下了頭。
“就是用的。”傅琛梟實在道。
“啊?”沈月然吃驚的抬起頭,沒想到傅琛梟回答這麼乾脆。
“因為買了這個手機,我錢也沒剩多,我手機殼正巧壞了,也想換個,他們店裡這個手機保護套正好搞活,我就買了。”傅琛梟解釋道。
“原來是這樣啊。”沈月然有點兒失落,不過幸好是誤會一場,爺對自己沒這個意思。
“然然,你是不是介意了?”傅琛梟裝作什麼都沒看穿,問道,“要不下次我給你換一個殼兒?”
“不用,就用這個好的。”沈月然說,他怎麼好意思讓爺再破費。
而且這個手機殼他也……喜歡的。
“你不介意就好。”傅琛梟說,“反正我們不說,誰也看不出來。”
“嗯。”沈月然點點頭。
“那你給我打個電話。”傅琛梟繼續執著打電話的事。
“爺,以後我有事再給你打吧,現在我們都在一堆。”沈月然怕浪費話費。
“但是我想你打電話的第一個人是我。”傅琛梟認真道。
聽著傅琛梟的話,沈月然心跳突然加速了。
他不自覺紅了耳,“那我就打一下爺的電話。”
沈月然直接按下按鍵撥號,雖然他是第一次給他家爺打電話,可是爺的電話號碼早就記在心裡。
他才按下三個數字,就跳出了傅琛梟的電話儲存名字,我親的琛梟哥哥,沈月然莫名覺得恥,臉頰一片嫣然。
“爺,這個名稱……”
“我覺得以我們兩人的關係,拋開主仆的份,你我一聲琛梟哥不為過吧。”傅琛梟大大方方說。
“你要不喜歡這個稱呼,那你就自己改吧。”見沈月然不答他的話傅琛梟無奈道。
沈月然怎麼可能會改麼,這可是爺一個字一個字親自打上去的,他不會改的。
但是他不可能會對傅琛梟說這些,“我等會兒改吧,先打電話。”
傅琛梟沒說什麼,隨了他。
:瀏覽模式如果不顯示章節容,點選重新整理,找到底部設定選單,進設定選單裡點選退出暢讀模式即可高速免費,所有瀏覽暢讀模式都會影響顯式盡量退出暢讀模式,驗更好,,
重生後薄傅他又暖又
十年前。溫知夏是安靜寡淡的乖乖女,顧平生是放蕩不羈帶著痞笑的校霸。 溫知夏一酒瓶爆頭了小巷內想要對她施暴的流氓,讓顧平生驚嘆、驚艷,原來小書呆也有脾氣。 青春年少,好像全世界都知道顧平生愛溫知夏,情深難抑。他為她喝過最烈的酒,淋過最大的雨,發過最熾烈的誓言,給過她最纏綿的吻。 顧平生用濃情蜜意偷走了少女最乾凈的一顆心。十年後。大雪紛飛的傍晚。 瘦弱的溫知夏看著車前跟另一個女人擁吻的顧平生,手中的化驗單無聲的飄落在地上,被雪花掩埋。 顧平生許是認定了、賴定了,事事順著他的溫知夏,這輩子都不會離開他。 他好像是忘記了,當初是誰求著哄著溫知夏愛他。她疼到了極致,為了保命,便是要將名為 “顧平生”的這塊腐肉剜去,即使傷痕累累,即使鮮血淋淋。後來——溫知夏在門口看到靠著墻吸煙的男人,他的身旁帶著一個紅著眼眶可憐巴巴的奶娃娃:“媽媽,團子好睏~~”溫知夏皺眉:“?!”青霧色的煙霧將男人的神情遮蓋,他耍起無賴:“看什麼?親子鑒定在這裡,你兒子,也是我兒子,負責吧。”
她本是精確到0.01毫米的神槍手,是豪門世家的女兒,卻被綠茶婊冒名頂替身世。 他本是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的專情總裁,卻因錯認救命恩人,與她閃婚閃離。 他從冇想過,有一天,她的槍口會指向他的心臟。 “這一槍,送你去給我的孩子陪葬!” 她扣下扳機……
林笙一出生就被扔進了大山里,被一個神秘組織養大,不僅修得一身好馬甲(著名設計師、格斗王、藥老本尊……),本以為有三個大佬級爺爺就夠炫酷了,萬萬沒想到,叱咤商場的殷俊煜是她大哥,號稱醫學天才的殷俊杰是她二哥,華國戰神殷俊野是她三哥,娛樂圈影帝殷俊浩是她四哥。某天,當有人上門搶林笙時:爺爺們:保護我方囡囡!哥哥們:妹妹是我們的!傅西澤一臉委屈:笙笙~我可狼可奶,你確定不要嗎?林笙:我……想要
萌娃+現言+霸總+甜寵團寵多年前他出意外,差點成了植物人,季老爺子給他算了一卦,命中需要可以克得住他的人,才可保住健康的身體,就這樣她成了他的妻子,三年獨守空房,本以為她盡心盡力的照顧他,可以捂熱他的心,誰知三年后他的白月光回來,最終她們還是以離婚收場,偏偏在離婚的頭一天,改變了兩人的最終軌道。 離婚后她帶著悲傷出國,卻不曾想懷了前夫的四個祖宗。 五年后,她帶著四個幼崽回來,前夫跪求復合。 老婆,我錯了,原諒我吧!
她二十歲那天,為了救一個男人而入獄,出獄后卻發現口口聲聲說著會等她出獄結婚、不介意她沒有讀完大學的男人,在她入獄的第一年就結婚了。背負著“殺人犯”的罪名,她在這個社會中過得風雨飄搖,不得不走進她以前從來不屑的地方工作。奢華的高級會所,是有錢人的銷金窟、溫柔鄉,對她來說卻是地獄一般的地方。只是,她沒想到,在地獄,也會遇見天使。“有一天,會有一個人走進你的生活,讓你明白為什麼你和其他人沒結果。”
執掌半個娛樂圈的千億總裁裴堯,是京圈第一有名的混不吝,一雙深邃引人深陷的桃花眼,身姿耀人,揮金如土,他有絕對浪蕩的資本。 一次劇組party上,裴堯撂下新歡,將會所的陪酒女郎——陸柒給撈住了腰:“陪我喝一杯,你要什麼我都給你。” 就這樣把陸柒帶回了家。 衆人毫不意外,畢竟這位美人傾城絕色。 誰知剛一到家,陸柒就把他鎖在了門外。 裴狗撓門:“老婆,開門。” ——自陸柒回京後,就發現自己這便宜老公不太對勁,說好的會撩、女友多。 怎麼就逮她一個人撩?女友是半個真人沒見着。 直到她親手編纂了一條裴堯跟女明星的緋聞,直升飛機上,這人狠狠抱着她,壓着她的後頸,迫她擡頭:“好好看看,我眼裏到底是誰?” 再無法忽視他眼中的自己,陸柒沉溺了,看着他越發肆無忌憚的對自己百般呵護。 終於問他:“你愛了我多久?” 這人半跪牀上,沉聲:“十年。”而她每五年就會忘記一次,馬上又要到第三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