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南嘉慕。
不,我的真實名字拓跋肆,天啟皇子。
從名字就可以看出來,我排名第四,很隨意的一個名字,足以看出來對我的不重視。
父皇的後宮有很多妃子,但是總共也隻有五子四。
聽說過養蠱嗎?
把一堆蠱蟲放在一,讓他們自相殘殺,最後活下來的那個,就是蠱王。
我和其餘四個兄弟就是在這樣的況下,互相殘殺,不死不休,你不殺我,我就殺你。
最後,隻留下一個最好的,繼承皇位。
我手上沾了二哥,三哥的。
大哥殺了五弟。
最後,隻剩下我和大哥,大哥的還被三哥廢了。
其實到最後,誰都能看出來,我是最後贏家了。
可是沒想到,大雍的人橫叉一腳。
大雍太子在邊關出現,這是一個絕佳的機會,讓大雍元氣大傷。
父皇便告訴我和大哥,誰能取得大雍太子的首級,皇位就是誰的。
我明知我若領兵出征,難保大哥不會在背後使絆子,但是我當時年輕氣盛,太狂傲了。
十萬兵馬,怎麽可能拿不下一個邊關?
我隻圍不攻,試圖將他們困死在邊城。
可我失算了,我輸了。
我沒想到他們那般不要命,不怕死,最終竟然還能撐起一次反攻。
我被人追了三天三夜,我想逃回去,但是大哥聯合大雍人勢要讓我將命留下。
我實在是沒力氣了,被人刺中左,倒在了湍急的河流中。
我命大,又或者說是命不該絕,我的心髒在右邊。
後來,我被衝到了大雍的地界,一支軍隊的演練陣地中。
2.
我得救了,救我的人南墨,人如其名,一肚子墨水,卻偏要上戰場。
我幫他在演練中拔得頭籌,他把我當了最好的兄弟。
他問我是哪個小隊的,我說我被人排,他們想趁著演練要了我的命,所以我才了那麽重的傷。
隨口編了個謊言,他就信了,真好騙。
他出錢,給我買了個假戶籍,一套作行雲流水,好像他的份也是假的,但是不難看出來,他家裏人對他很好。
這一點,從很多地方就能看出來,比如,單純的有點傻,比如,盤纏很多,再比如,細皮的一看就沒幹過重活。
他問我什麽名字,我取了他的姓,尋思著想要一個像他那樣溫暖的家,所以我給自己取名南嘉慕。
南墨很氣,吃不慣軍營裏的飯菜,睡不慣軍營裏的床,常常拿錢改善生活,順帶著連我的一並改善了。
我說你這麽氣,應當是個娃才對。
他說他有個妹妹,那才氣。
回答的驢頭不對馬。
我也不跟他計較,早習慣了。
我覺得這樣的日子也好,苦是苦了點,但不用每天提心吊膽的擔心自己什麽時候就沒命了。
那天的對話似乎打開了南墨的話匣子,天天在我耳邊念叨他那個氣的妹妹。
我聽的耳朵都起繭子了,好像真有個氣的娃娃站在我麵前。
他還說看我不錯,要我當他妹夫。
我堅決反對,南墨就已經夠讓人頭疼了,再來個一般氣的娃娃,我怕不是要被煩死。
他還跟我說他家裏其他的人,甚至連七歲尿床被娘親打這種小事都跟我說了。
我雖然嫌吵鬧,但也沒有打斷,反而我很羨慕他這樣的生活。
我原以為日子會這樣過下去,等到哪一天南墨闖出個天地來,我就跟著他一同卸甲歸田。
到時候,我倒要看看南墨口中的那個氣妹妹。
可南墨沒能等到那一天。
3.
我們在軍營中聲名大噪,惹人眼紅,李家人手想將我們二人置於死地。
我僥幸活了下來,可南墨卻沒撐下去。
他還是太氣了,死之前連個願都沒留下。
看著他的,我了齷齪的心思,我厭倦了打打殺殺的生活,我想試試看他那樣好幸福的生活是什麽樣子的。
於是乎,我把他的麵皮摘了下來,做了人皮麵,火化了,做了護符,陪著我。
我頂替了南墨的份,因為這麽多年我們同進同出,我了解他所有的習慣,旁人分不出來。
就這樣,我頂著他的份在軍營裏活了下去。
南墨的東西順理章的都到了我的手上,好多的銀票,好多錢,我花一輩子也花不完。
繼承了他的東西,自然是要替他報仇的。
我籌謀了好久,暗中搭上了長公主的線,總算是逮著了機會,將李氏克扣糧餉,中飽私囊,殺百姓的罪證整理好了。
可是李氏還狡猾,各種誣陷,利用瘟疫,將我單獨分了開。
敵眾我寡,我又染風寒,一時間力不支。
隻看到一支箭要朝我過來。
完了。
命,真該留下了。
可就在這時候,一個的小姑娘撲倒了我。
我還沒反應過來,小姑娘哭哭啼啼的就喊我哥哥。
我了臉上的人皮麵,尋思著,這怕就是南墨的那個氣妹妹了。
妹妹氣我倒是沒有看出來,但是比南墨要聰明細心的多,還知道拿糕點來試探我是否過敏。
隻不過這樣的小計謀,自然瞞不過我的眼睛。
隻是略施小計就讓妹妹對我的份深信不疑。
隨後,我甘心作為太子的一把刀,去置李氏一族。
我下手很狠,不是因為李宥寧言語侮辱了妹妹,更是為了南墨報仇。
4.
那我替他報了仇,他的份我便心安理得的接了。
放心,他的父母就是我的父母,他妹妹我就當自己妹妹一般對待。
妹妹要婚了,婚對象我半點看不上,但妹妹好有主見,一張氣死個人。
不過也有可的地方,看誰都能找出優點來,緒價值給到位,相很舒服。
我想南墨給的妹夫提議好像還不錯。
隻是妹妹好像有了喜歡的人,是那個差點弄死我的大雍太子。
這個喜歡對象我很滿意,至配得上妹妹,不像那個婚對象。
隻不過妹妹好像很矛盾,喜歡的不敢去喜歡,自卑?
好像也不是,就是不敢喜歡。
不理解,孩子家的心思好難猜。
後來,妹妹跟太子的關係好起來了,不錯的。
再後來,妹妹要嫁人了,還是之前那個親對象。
不理解。
但作為哥哥,無條件支持妹妹,想幹什麽就幹什麽。
我們回家了,家裏父母都很好,對我也很好,好幸福,好喜歡。
一直這樣下去就好了。
5.
我遇到了薑頌,百裏清收養的孩子,亦師亦友。
哦,忘了說了,百裏清是我的謀士。
我看到了百裏清的境,堂堂謀士在我戰敗後被俘,賣青樓,盡淩辱,被折磨出了一的傷病,靠湯藥維持命。
他說要助我東山再起,重奪皇位。
但我不想再過那種打打殺殺的日子了,沒答應。
他都那樣了,還掌管著潛伏在大雍京城的偵司。
要將消息傳出去,救我出去。
我嗬斥他,一是因為我不想離開,二是因為這樣隻能惹人注目,白白喪命。
果不其然,太子讓沈摘星層層盤查,很快就查到了百裏清。
我和薑頌前後掩護,才算是藏了百裏清的行蹤,躲過一劫。
但京城不能再留了,太子查的太,百裏清再在京城帶下去,必死無疑。
我必須送他離開。
就憑他為我效命十幾年,落了如今的這個下場,我就不能視無睹,讓他死在這裏。
就在我計劃如何躲過太子爪牙,送他離開的時候。
南鳶死了。
我氣極了,差點要了那對母子的命,最終還是覺得這樣太便宜他們了,我要一點點的折磨他們。
我讓人裝鬼嚇他們,嚇得他們一家人神誌不清。
可不管怎麽樣,小鳶兒也回不來了。
爹娘很難,整日以淚洗麵。
我也很難過,但是我不能垮,我還得送百裏清和薑頌離開。
我是天啟皇子,躲躲藏藏這麽多年,是時候回去拿回屬於我的一切。
有這個份,就算是你不想繼續爭權奪利,也停不下來了。
6.
我開始計劃逃離京城。
但我知道,一旦我離開了,顧景珩他們很快就能查清楚一切,爹娘怕是會被戴上通敵賣國的帽子。
我必須帶著他們一起離開,至,得把他們安頓好。
我讓薑頌繼續迷沈摘星,試圖從沈摘星這裏突破,逃出城去。
隻可惜,沈摘星雖然看起來不太聰明,有一點,很聽顧景珩的話。
不管薑頌用了什麽辦法,他都不鬆口,甚至都有些懷疑薑頌了。
沒辦法,我隻能是讓薑頌先停下,保住命要。
可薑頌卻不聽我的話,擅自行,甚至是綁架了小鳶兒,簡直是不知死活。
計劃毫無疑問的失敗了,百裏清被俘,又被帶回了京城,這下卻是直接下獄。
好在小鳶兒沒有什麽事。
我知道薑頌為什麽明明知道小鳶兒還活著卻不告訴我。
就是想利用小鳶兒讓顧景珩分心,好逃出京城。
不過事已經過去了,小鳶兒沒有傷,我便不做計較,畢竟也是百裏清的徒弟,麵子還是要給的。
後來小鳶兒跟我說被人欺負了,我尋了好多渠道去給小鳶兒找證據,可當我到太子府的時候,看到的卻是盡折磨的小鳶兒。
我好像明白小鳶兒為什麽那麽喜歡太子,又不敢跟他在一起了。
一個能決定你生死又喜怒無常的人,太危險了。
稍有不慎,行差踏錯之間,灰飛煙滅。
我帶小鳶兒離開了太子府。
褚知栩把脈,說是小鳶兒中了毒,天啟的毒。
我第一時間就想到了薑頌。
顧不得太多,我躲避著追捕,找到了薑頌。
我問是不是給小鳶兒下毒了,還想跟我裝,我拆穿了,想要拿解藥去救小鳶兒。
薑頌勸我冷靜一下,又將解藥給了下屬,裝作被沈摘星的人逮捕,順理章的出解藥,以免暴份。
我終究是同意了。
可是時間拖得太長,等解完毒,小鳶兒的心神也到了極大的損害,神誌不清。
小鳶兒又被顧景珩帶走了,還連番哄騙,我本接近不了小鳶兒。
7.
長公主還跟我保持著聯係。
想要謀反,我想要出城,我們一拍即合。
我用手裏的兵馬幫,在民間造勢,顧景珩的風評一落千丈。
此時的顧景珩顧頭不顧尾,我借機將刑部接手過來,放出了百裏清。
在我們計劃手的前期,小鳶兒又被顧景珩送到了白馬寺。
正合我意,我也不想小鳶兒到傷害。
在手那一天,城防最為鬆懈,我趁機將百裏清、薑頌,爹娘以及小鳶兒全部送出城。
爹娘和小鳶兒會安排到江南,百裏清和薑頌則是會被安排回天啟。
我知道我以後可能不會再以南墨的份出現在爹娘和小鳶兒邊了,所以我以南墨的份寫了好多信件,一個月給爹娘、小鳶兒發一封。
按著時間來算,這信件會一直發到我八十歲。
我想,那個時候,爹娘應該已經不在人世了,小鳶兒也該忘了我了。
那樣就很好了。
我打算的是假死,不然我一旦擅離職守,顧景珩立刻便會發現不對勁,我們這些人一個都走不了。
我必須在這兒拖著他。
一切計劃的都很好。
可是,在我撞上顧景珩劍刃的時候,小鳶兒回來了。
假死藥開始發作,我拚著最後一口氣,告訴,活下去。
8.
我按著計劃,功回到了天啟。
可是百裏清和薑頌都死了,被沈摘星截殺的。
爹娘下落不明。
小鳶兒自焚而死。
我明明跟說要活下去的啊!
真不講信用。
9.
大哥當皇帝當得太安穩了,我不過一年的時間,就將他拽下了皇位,砍了他的腦袋。
還是這種打打殺殺的日子更讓我悉。
隻不過,有點孤獨。
後來,大雍的軍隊打了過來。
彼時,我還未將天啟整頓好。
這場仗,敗的徹底。
亡國之君,必死無疑。
死之前,顧景珩跟我說,我騙的他好慘。
慘嗎?
誰不慘?
我終究還是死了,其實早就在八年前我就該死在那條冰冷的河中。
活了這麽多年,也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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