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蔓歌整個人都愣住了。
怎麽也想不到葉南弦會主親吻自己,最主要的是婚後三年他都沒有主親過,就算是上床,兩個人都是例行公事一般,他更是不允許他的。
,對葉南弦而言是個神聖的地方。
以前一直覺得自己還不配,可是現在這算什麽呢?
沈蔓歌恍惚愣神的功夫,葉南弦已經撬開了的貝齒,靈活的舌尖了進去,開始攻城略地。
的口腔裏彌漫著芒果的味道。
以前這種味道他是打死都不會嚐試的,可是現在居然覺得這味道那麽的甜,簡直甜到了骨子裏。
沈蔓歌終於反應過來,一把推開了葉南弦,隨即啪的一聲,一記狠辣的掌甩了過去。
葉南弦的臉瞬間腫了起來,配著他此時脖子上的青紫,特別的顯眼。
葉南弦,你瘋了嗎?
沈蔓歌的氣息不穩,甚至渾都在抖著。
五年了!
居然對他的吻還是有覺的!
怎麽會這樣呢?
一定是因為太恨了!
對!
肯定是這樣!
不斷地催眠著自己。
葉南弦卻笑得像一個吃了糖果的孩子,那眼神更是閃爍著一寵溺,直讓沈蔓歌忐忑不已。
這個男冉底是怎麽回事?
就在沈蔓歌不知道該怎麽辦的時候,醫生和護士走了進來。
怎麽回事?有什麽需要幫助的地方嗎?
沈蔓歌還沒開口,葉南弦淡淡的:沒什麽,我有點過敏了,給我看看吧。
醫生這才發現葉南弦的手和臉都腫了,甚至都變了。
快!趕準備急救!都這個樣子了,怎麽不著急呢?這樣很容易引起休磕!
醫生特別張。
沈蔓歌多有些微楞。
一直都知道葉南弦對芒果過敏,但是過敏到何種程度其實是沒有見識過的,如今聽醫生這麽,才後怕起來。
醫生,很危險嗎?
當然危險,這種況發生的這麽快速,再耽擱就會休克死亡的。快送搶救室!
護士不由分的帶著葉南弦就走。
沈蔓歌這時候徹底的慌了。
他居然對芒果過敏到如此程度!
怎麽辦?
如果他有個什麽萬一,落落可怎麽辦?
沈蔓歌急的想要下床,卻被葉南弦察覺,低吼了一聲。
明艷小作精*老謀深算霸總 破鏡重圓/蓄謀已久/甜/雙向奔赴 姜知漓是江城人人羨艷的存在。 家境優越,樣貌出眾,一雙狐貍眼明艷動人,是最為耀眼的一朵玫瑰。 突然有一天,未婚夫劈腿親表妹,家族產業搖搖欲墜。 有人告訴她,是傅北臣回來了。 那年的江城一中,萬眾矚目的主席臺上,年少嬌縱的姜知漓因為一個賭約,立志將高嶺之花拉下神壇。 高嶺之花有了七情六欲,始作俑者姜知漓卻毫不留情地消失了。 再次重逢時,兩人地位已是天翻地覆。 昔日的清冷少年成了商界舉足輕重的人物,讓人望而卻步。 為了守護家中基業,姜知漓不得不“誤闖”了前男友的總統套房。 她扭著盈盈一握的細腰,眨著一雙嫵媚又多情的狐貍眼,語氣天真無邪。 “傅總,你房子這麼大,一個人住怕不怕?” “?” 直到看見辦公桌的收購協議,姜知漓終于笑不出來了。 男人背靠桌沿,望著她的眼神冷漠疏離,像是根本不認識她這個人。 終于,他冷嗤出聲:“我為什麼要放過姜家,平白丟掉幾個億的利潤?“ 人生最失意的那天,大雨傾盆,是死灰都不可能復燃的程度。 就在姜知漓即將徹底絕望時,只見一輛黑色邁巴赫緩緩停下,車窗搖下,赫然是那張熟悉的臉。 “上來。” 還是那副冷淡至極的口吻。 姜知漓埋下頭,藏起嘴角上揚的弧度,瘦弱的肩微微顫抖,看著好不可憐。 緊接著,就看見一份結婚協議遞到她面前。 * 當年的不辭而別后,姜知漓一直以為他對她恨之入骨。 所有人都這麼認為。 直到有一天,真相被撞破。 久別重逢是他的精心安排,一切都是為了讓她回頭。 她看見親手設計的第一條項鏈,明明曾被海外買家高價拍下,此刻卻安靜地躺在他的書房里。 原來,他的愛意深沉卻熾熱,又始終有跡可循。 “傅北臣,你又輸了。”姜知漓哽咽著說。 他垂眸望她,嗓音喑啞,輕笑著問:“這麼多年,在你身上我贏過麼?” “習慣了,認了。” - “你以為的不期而遇也許是某個人的蓄謀已久。” “時間不等人。 等你的人,是我。” -《我在時間盡頭等你》 前期女追男撩撩撩。 甜餅/雙C/古早總裁/狗血酸爽 注明:女主當初離開是有原因的哦,并非莫名其妙。 男主也沒有做過任何傷害女主的事,沒有讓女主家里破產。
前男友為了一紙合同把簡海溪送上了老男人的床。 六年後,簡海溪帶著一對萌寶歸來。 女兒活潑可愛又熱心腸,熱衷於各種給她牽紅線 「媽咪媽咪,那個大哥哥好帥好帥哦~~好像我爹地哦~~」 兒子成熟穩重,總是跟在妹妹身後收拾爛攤子 「這位總裁,你雖然很像我們爹地,但是你可能配不上我媽咪。」 眾人大驚。 這個世界上還有在商界叱咤風雲的寧爺配不上的女人? 寧少邪笑,將某女床咚。 「告訴咱們的兒子女兒,我不是像他們的爹,我就是。」
第一次被奪,又代妹出嫁,她惹上了陰晴不定的他。說好是病怏怏的瘸子,怎麼是一頭兇猛的狼?他纏她纏得要命,她卻隻想趕緊結束契約關係,逃離這場虛假的婚姻。“厲先生,您要娶的人是我妹妹,放過我吧!”“不,我要娶的人,一直是你。”他圈住她,耳鬢廝磨:“再逃,打斷你的腿……”
明桉覺得她和魏澤騫的這段關係有違道德,提了分手。深夜,地板上散落着衣服。魏澤騫神色懶散地靠在牀上,嘴裏還咬着一根沒點燃的煙。他看着面前身上還穿着他襯衫的女人,眸光深沉:“你男朋友知不知道你翻臉的速度比翻書還快?”
二十歲的袁鹿,談了一場傷筋動骨的戀愛。 她喜歡江韌,喜歡到用洗不掉的顏料把他的名字刺在身上,喜歡到離經叛道惹人厭,她的喜歡如潮水一樣洶湧,淹沒了自己,傷害了別人。 她以為只要足夠主動,她就能挽住他的心。 殊不知,從一開始,他就從未把她放在心上。 真相揭開時,她才知道,自己的真心是一場笑話。 …… 後來。 她心硬如鐵,瀟灑自如,視男人如草芥。 …… 夜深人靜,江韌砸了袁鹿家的門,迫使她開門迎人。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