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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證明,楊川娶茹只為求財,所以婚姻是騙局的證。
裴徹行很快,趕回了柳樹村,包抄了楊家,帶人闖進房中,把楊川了乾淨,從他的裡口袋找到了還沒來得及被銷毀的信。
而後,裴徹派人去城中各當鋪跑了一趟,取得了楊川背著茹,賣掉茹家裡件的證明。 前往𝔖𝔗𝔒𝟝𝟝.ℭ𝔒𝔐閱讀本書完整容
有了這些證據,騙婚就是板上釘釘。
案子即刻重審,這一次明朗得很,金哥也洗去了被疑為夫的罪名,重新能在村子裡做人了。
楊川因騙婚,加上勒索國公府——不對,是綁架。
裴徹說是綁架,挾持他的孩子威脅他,索要錢財,怎麼不算是綁架呢?
裴徹不想靠國公府的名義以權謀私,所以找了個能言善變的訟師,真把勒索說了綁架。;
最終,楊川以綁架罪和騙婚量刑。
有了他的罪行在前,茹的行為,就可以有了人化的解釋。
但殺人還是殺人,哪怕對方是大壞人,律法規定,也仍要為自己的行為買單。
只不過刑獄從十年,減到了五年。
茹對此,並無不滿。
在裴徹一行人離開金陵的那天,裴徹帶著孩子,和段姨娘最後來看了茹一眼。
這一眼,讓茹想到了自己和裴徹的曾經。
那是沈妙儀還沒有嫁進國公府的日子,還是過的很滋潤的,裴徹也對很好。
知道,錯的不是沈妙儀,倘若自己是裴徹的正妻,大抵也是不願意看見妾室先自己一步產下長子的。
錯就錯在,是妾室。;
茹悔恨,卻本不知道人生該從哪一步開始悔恨。
恨當時自己應該打掉孩子、留在國公府嗎?不,不後悔留下孩子,做下決定的那一刻,是人生中,最勇敢的時候。
恨不該進國公府嗎?可是,曾經的,也是幸福過的。
而心中的那段幸福的過往,在如今裴徹的心裡早已塵封,甚至太過遙遠。
大概是有了前世記憶的原因,二十歲以前的經歷,對裴徹來說,都像是蒙上了一層霧,不真切,不清晰,隨著時間的流逝,越來越遙遠。
他快要記不得從前對妾室們的。
大概曾經是有的。
但現在回想起來再無波瀾。
有一天的某一刻,他也會反思,自己和兄長的差距。;
如果生命中沒有「沈桑寧」的存在,他就會和其他的紈絝子弟一樣,一直過紈絝公子的人生,他有男人的花花腸子,但也有過教育而需要維持的「善良」,他有興致喜歡誰就喜歡誰,興趣淡了,也能給對方一些面。
妾室於他,僅此而已。
這就是他,和兄長的差距。
就像現在的他,與茹的差距一樣。
隔著牢房看似一步之遙,而事實有多遠,雙方心知肚明。
茹的眸中有太多緒,或是對自己的,或是對他的,而裴徹卻很簡單。
所以他能先開口,「我會跟獄卒打招呼,不會讓你欺負,孩子我會照顧好,你不用擔心,等你出獄之後再回京城,你是孩子的生母,將來孩子長大了,也會給你養老送終。」
其他的,自然是沒有其他的了。;
茹心裡最放不下的始終都是孩子,聞言很是激,「你一定要對他好……」話一出,又覺得言語有失。
裴徹是孩子的親生父親,當然會對孩子好,寧國公府也一樣,在那個環境裡長大,能有什麼不好的呢,總比跟著吃苦強了。
茹垂下眸,苦地想,同時也將心裡想法說出口,「等孩子大了,就不要說我的存在了,以後他的邊會有家人朋友,有我這樣的娘,只會給他平添自卑,人嘲笑,我能給他唯一的幫助,大概就是,永不聯繫了吧。」
裴徹聽到哀傷的言語,沒有安的心思,而是擰著眉頭反駁,「是你選擇錯了,不是他份錯了,自卑的是你,他有什麼好卑的。」
茹苦笑,「是,錯的是我。」
裴徹沉默片刻,「你給他取了什麼名字?」
茹詫異抬眸,沒想到裴徹會問名字,「既然要回國公府,就由你,由國公與夫人起名吧。」;
,怎麼敢奢取名的權力呢?
倘若裴徹有妻子,裴徹或許不會問,但他現在沒有妻子,他皺著眉道:「你於他有生恩,取個名也是理所應當。」
在後頭旁聽、沒有出聲的段姨娘不知是想到了什麼,面有容,又想嘆一聲,但沒有發出聲音來。
此時,裴徹催促茹,「還是你希來日相見時,連唯一能辨認出兒子的機會都沒有嗎?」
茹神閃了閃,清麗的面容流下兩行清淚,抬手去,撐起,目落在裴徹懷中的襁褓上,目繾綣不舍。
孩子正在睡覺,睡得很。
茹開口時的聲音,輕的就像怕吵醒孩子,「小名阿淵,大名……我還沒起大名呢。」
終還是沒有說出心目中的名字。
只想著,將大名留給國公夫婦起的話,他們會不會對阿淵更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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