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騏其實不太想摻和這些事。
當年盛南山跟盛放他媽媽結婚,沒有全是商業聯姻,所以結婚很久都沒孩子,但當時盛家部又斗爭不斷,為了穩住地位,以及搶奪家產,盛南山急中生智,在旁支那邊過繼了一個兒子過來,作為自己的大兒子。
而這個大兒子,就是盛騏。
盛南山的本意,是想培養一個商業機,用來做他日后有利的工的,至是自己的人,能為他做事兒。
盛騏深知盛南山和盛放之間不和睦,盛南山是他名義上的父親,盛放是他得罪不起的二弟,他這些年只想明哲保。
但,今天盛南山忽然把他推到了這片漩渦中心:“年紀輕輕的小孩兒野心是常事,但要是野心太大了,我倒要看看有沒有這個命吃得下去。”
盛騏微蹙眉,勸了句:“或許只是誤會呢?”
盛南山驀然提高了音量,指著這一地狼藉:“盛放當著我面摔杯子砸碗,你覺得是誤會?我倒要看看他到底有多寶貝這個小孩。”
盛騏見狀,心底默默嘆息。
看樣子,是勸不了。
這趟渾水,怕是不得不淌了。
盛南山瞇起眼冷冷盯著面前的盛騏,出口威脅:“你要是不愿意做,有的是人做,盛家別的不多,就是子嗣多的,誰想上位,誰想被踩在泥濘里,我相信你有自己的判斷。”
盛騏驀然面龐嚴肅,垂眸低頭,恭敬回答:“父親放心,我定會把事辦好。”
“出去吧。”
“是。”
……
魏思初原本想要午睡的計劃被打了。
坐在椅子上,淡定的出手著一盞茶杯,輕輕抿了一口,才把視線轉移到大廳中央站著的男人上:“你來跟我相親?”
“不知道有沒有這個榮幸。”蘇敬軒角帶著笑意,向前方椅子上的孩兒時,于算計的眸子里滿是驚艷。
上次他陪著蘇眉去小閣樓道歉那會兒,他就發現了——
魏思初,的不像話。
哪怕只是淺淺淡淡的一個眼神,都人心口一窒。
當時他還以為魏思初是盛放的人,所以即便有這樣的心思,也都被他生生的下去了,可是就在今天,他忽然收到魏思初竟然要相親的消息,而且還是盛放準許的。
這說明什麼?
說明魏思初和盛放之間清清白白,什麼都沒有。
而盛放首肯點頭,同意相親,也就意味著,魏思初的的確確是盛放當自己小孩兒在養著的關系。
蘇眉那個蠢貨,好端端的聯姻被自己作沒了。
蘇家是靠不住了。
但他還可以另辟蹊徑。
“我要是沒記錯的話,”魏思初微瞇起眸,饒有趣味的掃過蘇敬軒,語氣不冷不淡,“你跟蘇眉是兄妹。”
“是。”
蘇敬軒邁開腳步,朝著魏思初的方向走,語氣有些不易察覺的討好:“我為蘇眉做過的事對你說一聲抱歉,但是,我是我,所做的那些事我并不知,如果我早就知道,我一定不會讓這麼做,是蘇家沒有教好,我希你不要遷怒于我,好嗎?”
是,我是我。
希你不要遷怒于我。
這些話宛如一柄力量充足的大錘,一下一下的敲擊在魏思初的心口上,準確無誤,準無比,讓差點沒上氣。
因為……
忽然想到了與盛放。
也曾對盛放說過這兩句話:素瑾是蘇瑾,我是我,你何必遷怒于我。
魏思初皺眉,著茶杯的手有些發,因為到了心深最晦的地方,以至于再次看向蘇敬軒時,多了一份意想不到的寬容。
如果沒有這句話,是不會搭理蘇敬軒的。
就憑他是蘇眉的哥哥,就不會給他好臉。
但又想到盛放,是否盛放也是這樣的心態?
因為素瑾,所以他也不想搭理?
“人和人之間的都是需要培養的,”蘇敬軒是宦人家出,別的二代上多多都有些高傲自大,但他沒有,他甚至愿意低就別人,言語間也滿是腔做派,謹慎中滴水不,讓人挑不出錯,“魏小姐今天選擇相親,應該是做好了準備,至得先見見新的人,得在日常流中了解對方,才能夠明白對方究竟是不是對的人。”
魏思初微歪著頭。
認真聆聽這番話。
沒有給出任何回應,同樣的,連這張致好看的臉蛋上都全是清冷的氣息,人察覺不出的真實緒。
蘇敬軒卻是大著膽子去猜測,發起了進攻:“除非,魏小姐并不是真心想相親,只是弄出個幌子麻痹他人。”
魏思初臉微冷。
這次,魏思初換了一個眼神盯著他瞧,不得不說,蘇敬軒和以前遇到的人都不太一樣,因為蘇敬軒字字句句,都著一子明的算計。
像是一只了的老狐貍。
魏思初嗤笑:“我不選你,你就覺得我不是真心想相親?你是不是對自己太自信了?你真以為所有孩兒都一定會看上你?”
這些話在蘇敬軒耳朵里聽起來,必然是不太好聽的。
但蘇敬軒并不在意,他甚至出了笑意,因為他敏銳的發現,魏思初的話變多了,哪怕只多了一兩句,那也是一種變化。
魏思初原本搭不理人,忽然開始懟他,他只當是他算準了。
他走到魏思初跟前后,慢慢悠悠的單膝蹲下,和保持在同一條水平線上,平視后,他才低聲開口:“要試試嗎?和我談。”
魏思初挑眉。
角上揚時,骨子里的張揚驟然涌現出來,一直自詡自己不是什麼好人,加上這些年被慣長大,其實本比盛放還要囂張猖狂。
清冷著臉蛋,上下打量蘇敬軒時自帶一子松弛,慵懶的倚靠在位置上,一字一句,講:“我不是什麼沒腦子的傻白甜,你打如意算盤的時候也得睜開眼睛看看你算計的是誰。”
魏思初抬起腳,慢慢的,一點點踩在蘇敬軒單膝蹲著的那條上,用力,再用力,一寸寸把他這條踩下去,蘇敬軒沒支撐住,驟然了單膝跪地。
悶聲的“咚”,是他膝蓋磕到地面的聲音。
魏思初卻十分理所當然,語氣不屑中又藏著幾分矜貴:“你這招,我6歲的時候就用過了。”
那年6歲,把盛放忽悠的找不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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