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chapter 29 讓睡吧
chapter 29
月掛霜林, 素白的雪從窗戶裏投進來。
暗沉的屋子裏,床上臥著個眉眼微垂的孩兒。
唐納言剛把抱回來,妥帖地放在自己床上, 他伏下, “我等你睡著了再走, 好嗎?”
“不要,我自己能睡著。”莊齊又出手去推他, “天都快亮了,你也去睡會兒。”
實在是怕, 萬一唐伯平早起撞見了,他們要怎麽辦?
在哥哥房間時, 也吊著一顆心,攪進來的力道得那樣狠,回回都探到了泬底, 死死地捂著,但仍有一兩句聲音出去, 像夜半曲折幽深的巷子裏, 不時傳來的綿貓。
唐納言撥開的頭發,在頰邊又吻了一下。
他含著的耳垂問:“今天晚上怪我, 忍不住做了那麽多次, 疼不疼?”
莊齊揪著被子,頭搖了又搖, 沒流幹淨的那些又淌了出來,在他溫熱的氣息裏。
他直起,指腹輕地刮著的臉,“好乖,你想睡多久就睡多久, 不要起來。我會替你跟爸媽講。”
“嗯,我也起不來。”莊齊說。
閉上眼,有些後知後覺地想,已經又是一年了呢。
去年這時候,莊齊怎麽也想不到,哥哥有一天會把拉進臥室,狠狠抵牢在牆上,手裏挲著蓬的心跳,糙的令一陣眩暈,醇厚的酒氣不停渡過來,像迷魂香。
讓輕盈的靈魂也跟著飄起來。
結束時,他上還穿著白襯衫,西從頭到尾沒有。
對于這個夜晚,莊齊的記憶只剩下這些。
後來......後來完全瘋魔了,也記不清楚了。
只曉得,哥哥在牆邊給了一場激烈的/,像付出他冷靜、睿智又審慎的一生。
唐納言沒能睡多久,八九點鐘的景,家裏便陸續來了客人,都是一些親厚的下屬,來給唐伯平拜年的。
他不好再不出去,強打著神洗漱完,換了服下樓。
早餐是來不及吃了,趁著陪客人說話的間隙,不聲的,拈了塊點心墊肚子。
唐納言端方坐著,耳邊流過真真假假的吹捧,也不接話,客氣地點頭笑一下,盡到場面功夫。
眼下羽翼未,還不到他發話的時候,萬事須看唐伯平。
而他的任務,就是扮一個教養良好、可堪造就的小輩,一再強化上的固有標簽。
唐伯平替他擡了下手,“好了,不要誇他了,年輕人大都浮躁,不經捧的。”
沒多久,話題又帶到了魏晉父親上,說魏克緒早年在晉城時如何跋扈,主持工作時和各方面都配合不好,弄得大家有緒,雖然做出了不的績,但群衆反響很差。
進京後吃了幾次啞虧,也學會夾著尾做人了。
唐伯平聽後說:“人教人是教不會的,還得事教人才行。看來,我也要多注意點了。”
這不過是一句笑談。
整個大院的人放在一起,也沒有比他更注意的了。
唐納言聽後,不痕跡地勾了一下,父親在哪裏都低調謹慎,仿佛生來如此。從小到大,他聽的最多的一個問題,就是“這樣會不會影響不好?”
這些年來,魏克緒能夠在京站住腳,足以證明他的強幹,但若論世,當唐伯平的門生都不夠。
送走這撥客人時,已經將近十一點。
父子倆踱著步回來,唐伯平看了眼二樓,“你妹妹還睡著呢?”
唐納言面一怔,旋即笑道:“讓睡吧,昨晚複習托福到三點,馬上考試了。”
時間節點沒錯,但做的事對不上號。
昨晚他把妹妹扯進來,在牆邊做了還不盡興,哪怕服還完整穿在上,但暗夜裏的念昭彰分明,本沒有消減的跡象。
他又把人丟到床上,手腳都折起來,頭埋了進去,用早晨才剃過,可到了晚上又新長出的胡茬去磨,看把臉埋在枕頭裏,咬著自己的手指,被蹭得直哭。
莊齊一直在害怕,神智稍微清醒一點,就小聲求他,“哥,伯父他們都在,會聽見的。讓我回去吧,好不好?”
唐納言來吻,鼻尖上帶著自己的甜腥味,“聽見嗎?那有什麽關系,就告訴他們,我們已經在一起了,永遠都不分開。”
小姑娘的頭枕在他手上,睜大了水潤的眼睛,不可置信地看著他,像第一天進門時那樣。
怕得一直,但次次都被他大力扳過腦袋,捫著和自己接吻。他再度,含吮著的,低啞模糊地問:“你不會離開哥哥,也不會這麽狠心的,對不對?”
莊齊一句像樣的話都說不出來,只有點頭。
太重了,每一次都太重了,重到以為自己快死在他上,但下一秒又活過來,期期艾艾地回吻他。
“好孩子。”唐納言把按在懷裏,像小時候哄那樣,一副完全占有的姿態,哪怕已經完也不願出來,仍緩緩地、緩緩地延長這份刺激。
不會有人心甘願從這片致的地裏出來的,唐納言敢斷定。
他換了一個,又大力把拖到床邊,弄著舌來來回回,莊齊幾乎要崩潰。
含弄夠了,唐納言才去吻的臉,用自己的氣味蘸的臉頰,猛然間扶進去。他一口含下的澳白素釘,低聲說:“不是要回去嗎?你看你,咬得哥哥多哪,都不了。聽話,放松一點。”
這種時候拿出兄長的威嚴來聽話,上燙得更厲害了。
“別說,不要說。”莊齊發出破碎的聲音,紅暈滿臉,跌撞著去找他的,口是心非地吻他。
因為莊齊發燒,顧忌脆弱的,他已經忍了十幾天了,期間無數次想到,就有想自的沖,全靠沖冷水澡下來。
只是十幾天而已,他已經判若兩人。
這一晚完全是被激的,他聽到和周衾的談話,心裏氣的在淌。本來,他只想把帶進來教育一頓,但一挨上新的,一切就不再他控制了。
在和周衾商量什麽?為什麽站得那麽近?真的要和他出國嗎?
這些問題在唐納言腦子裏轉了無數遍。
可聞見皮上的香氣,他就什麽都忘記了,只知道將摁在牆上吻。
恐怖的、本能的第一次在他這裏占盡上風。
恍惚間,聽見唐伯平怪他說:“你把也太了,才考完期末,大過年的,又讓人家去考托福,難怪起不來。你哪兒像個做哥哥的,黃世仁也沒這麽狠!”
這怎麽了他要莊齊去考的?
他也是害者,昨天傍晚冷不丁地聽周衾說那些話,差點當場發瘋。
那份心,就好比當爹的撞見黃小子要拐走寶貝兒。
唐納言有苦難言,還不得不拿出姿態來。
他大力了一下眉骨,“爸,我正要跟你說,小齊大三了,學習任務越來越重,讓搬到學校附近去住吧,西山的房子至今仍空著。何況現在你們也回來了,幾個書每天進進出出,總是在家在也不方便,您說呢?”
唐伯平對這件事沒意見。
反正莊齊的生活也好,學業也好,他從來就沒手過,都是唐納言包攬下來,聽他安排也理所應當。
他拍了下兒子的肩,“西山的院子是你的,你做主吧,想給誰住就給誰住。”
唐伯平說完就上樓休息了。
樸拙雅意的會客廳,一爐寒山香迎風燒著,裊裊的白煙從菱格裏飄出去,唐納言靜默駐立,著遠茫茫的雪景出神。
為了和妹妹廝守,他真是找盡了借口,想盡了辦法呢。
他到底還是當了這個道貌岸然的僞君子。
莊齊睡到下午兩點才醒,是的。
坐在床上聽聲響,廚子、花匠這些工作人員向來安靜,不會發出聲音的,樓下仿佛也沒有談聲。
那麽,唐伯伯應該是出門了。
莊齊拿上服去浴室洗澡。
舉著牙刷站在鏡前,含著一口的泡沫擡頭,被自己嚇了一跳。
肩膀上、口、脖頸上,這些沒有遮擋的地方,布滿深淺不一的紅痕,像春夜裏出的桃樹枝,一夜間結滿花苞,招搖又惹眼。
把牙刷懟進裏面,很用力地刷了兩下,像洩憤。
這半個月裏,對不敢不敢的,一會兒又兇這樣。
莊齊吹幹頭發,換了一條輕的棉白長,外面罩一件盤縧紋宋錦開衫,翻出的袖口上用銀線繡了仙鶴,很應年下的景。
今天是大年初一,照慣例要去唐老爺子那裏吃飯的。
隨便吃了點東西,坐到樓下,翻著書等了會兒,沒多久,他們就都回來了。
莊齊聽見蓉姨開了門,也站起來讓到一邊。
心裏嘆著氣,不行禮問安的,真不想回這兒住了。
想歸想,等唐伯平過來時,清脆地說了句:“伯伯,伯母,新年好。”
姜虞生應了一聲,就回房間去休息了。
“好。”唐伯平解開開衫扣子,擡手讓坐下,“你哥說你學到三點,也要注意,小小年紀別熬垮了。”
莊齊飛快地瞥了一眼唐納言。
是學到三點嗎?
明明是被他在床上做到三點。
但唐納言斯文俊秀地站著,角噙了一很淡的笑意,目地看著。
就是想罵他是個下流胚也罵不出來了。
莊齊著頭皮答:“是,唐伯伯,我下次不這樣了,要。”
唐伯平點頭,“坐會兒吧,馬上也要去你爺爺家了。”
他發話讓坐,莊齊就規矩地坐直了,後背曲線繃著,連眼睛都不敢瞟。
唐納言看了一會兒,那小模樣又乖巧又可憐,招人心疼。
好有出息,只在他面前張牙舞爪的本事!
唐納言笑笑,很快就上了樓,又過了幾分鐘,從書房走出來,靠在欄桿上,是昔日嚴肅的口吻。他說:“小齊,我的書怎麽找不到了?”
莊齊捧著杯熱茶,知道他在演戲給唐伯平看,還不能拆穿,只能配合地啊了一聲。
仰著脖子,窘地臉都紅了,結地說:“哪......哪一本啊?”
唐納言還在平靜地胡扯:“談改革開放四十年那本,你不是說寫論文要用嗎,用完了書呢?”
“我早就放回去了呀,你沒看見嗎?”莊齊也閉起眼睛瞎說。
唐納言嚴厲地命令:“我沒看見,你給我上來找,盡扔!”
“你小子!”弄得唐伯平都破天荒地罵了句,“你妹妹如今也大了,孩子面皮薄,別總像小時候一樣批評,注意點方式方法。你在辦公室也這麽直來直去的?”
......難繃。
莊齊真的快要笑場了。
面蒼白,死死咬著不放,看起來盡了長兄如父的氣。
唐伯平安,給壯膽:“別理你哥,上去給他找找,找不到就算了。他再敢教訓你,就來跟伯伯講。”
“嗯,那我去了。”莊齊甕聲甕氣地說。
他往後揮了下手,“去吧。”
放慢步子上了臺階。
到了書房門口,還敲了兩下門,“哥。”
“進來。”
唐納言就站在門後等,形筆直如崖上孤松,邊一點散漫的笑。
走進去,含疑抱怨地嗔了他一下。
唐納言牽過扶著門框的手,利落地下了鎖。
一聲驚呼還在口中,就被抱了起來。
莊齊掙了兩下,但力量對比懸殊,唐納言僅憑一只手臂就夾穩了,坐回那把圈椅上。
窗簾閉,一地昏昧的線裏,莊齊坐在他前,一雙手撈著他的脖子,上他濃郁的眉,深邃的眼睛,最後到高的鼻骨。
就是這裏對吧,昨天他用這裏不停磨,碾完又一口含上去時,被得快哭出來。
唐納言捉住的手腕,兩個人對視了不過片刻,就迫不及待地吻起來。
誰也沒說一句多餘的話,到此,任何的言語,都不如吻來得簡潔直白。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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