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并不在意千岱蘭的態度如何,只想著快點買了東西走人。
這樣的顧客很,很,很。
這晚的晚間盤貨加總結報告時,麥怡冷冷地看了千岱蘭一眼。
第九天,銷售業績仍舊慘淡的千岱蘭,在晚班的最后半小時,接待到了意想不到的客人。
葉熙京和他的媽媽林怡。
以及——
伍珂。
三個人進店時,千岱蘭其實在幫Ava熨服,負責接待的人是Linda。
林怡是Linda的老顧客,顯然是提前打過電話,他們還沒進店,Linda就笑盈盈地出店迎接,笑著說:“您可算是來了,我看今天下雨,還以為您不過來了呢;我想著,要是您不來,我就直接給您送過去……省得您再這一趟。”
Ava撇撇:“慈禧又來了——嗯?奇怪,今天怎麼沒去VIP室?”
慈禧?
千岱蘭心里好奇,剛好熨完了服,走出門,看到店里的三人后,頓時愣住。
看過葉熙京和家人的合照,知道那是他的媽媽,林怡,比照片中更麗;而旁邊,站著一個笑著拿巾往上比的,經過心打理的卷發,溫嫻靜,落落大方。
葉熙京大約是沒想到在這里看到,驚喜極了,往前邁一步,不知怎麼,回頭看一眼林怡,意識到什麼,又遲疑地停下腳步。
千岱蘭站在原地,一不。
林怡坐在猩紅的圓沙發上,Linda微微屈膝,半蹲著給遞茶水,看也沒看,只微笑著看伍珂手中的巾:“珂珂覺得哪條好?”
千岱蘭想。
原來就是伍珂。
原來就是葉熙京醉酒后說過的“珂珂”。
真得很溫大方,優雅知。
怪不得,怪不得大家都很喜歡。
以前千岱蘭總覺得,漂亮就是的大殺,憑著一張爹媽給的好臉蛋,很多事都能輕松拿下;但近些日接二連三的挫折讓意識到,原來貌也不是無往不利。
也是,如果只靠貌就能得到一切的話,現在大街上的男人都會爭先恐后地滿整容醫院吧。
總有真是不在乎臉蛋、材、家境的。
世界上總會有人不需要依靠這些外界因素來得到真心。
只是沒有這個運氣而已。
葉熙京沉默地站在原地,他很想對千岱蘭說話,但旁邊的林怡宛如鎮寶塔,將他死死地下去,得不氣。
伍珂微笑著說:“這條松石綠的吧,不僅是今年的流行,還很襯您典雅的氣質。”
林怡滿意地接過:“就這一條吧,先幫我收起來——珂珂眼好,我就喜歡你幫我選東西。”
說到這里,不經意間抬頭,看到了千岱蘭。
微微挑眉,林怡仔細打量著,輕輕笑開了。
對伍珂說:“明天晚上一起吃飯,你選好鞋了嗎?”
伍珂笑著說:“明天的主角是熙京,是慶祝他功申請到劍橋的offer——作為姐姐,我可不能搶弟弟的風頭,就腳上這雙,哪里還用買新鞋新服?”
“這樣可不行,”林怡慈地看,“這樣吧,今天辛苦你幫我取服,我也得給你買雙鞋才對。”
Linda笑瞇瞇介紹:“剛好,我們店里最近到了——”
“不用,”林怡打斷,手一指,隔空指到千岱蘭,笑,“我要那個新來的小丫頭幫珂珂選一雙鞋。”
作者有話說:
岱蘭工作的店是我杜撰的,但排班啦,員工人數啦,還有業績要求,都是我據這一兩年的逛街經驗,參考國某些裝品牌設置的。
肯定不是對標香香或LV啦,LV現在一個月的銷售業績要百萬左右吧(好多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Ps::我筆名的來源其實并不是Dolly,而是媽媽囑咐我多吃梨啊多吃蛋啊,多蛋不好聽,所以多梨了。
后來才意識到和Dolly發音接近,但這個筆名真的不是小圈屬,一點關系都沒有。
第10章 想分手
千岱蘭一共拿了四雙鞋過來,微微屈膝,店里故意配了不適合蹲著的高跟鞋,才能確保他們每個人都是單膝跪地服務,仰視坐著的客人。
就這樣半跪在林怡面前,微笑著介紹。
“這雙天藍的高跟鞋是我們這次秋冬季的新品,鞋面是特殊工藝理后的絨面小牛皮,很歡迎——”
“那就是買的人很多?”林怡漫不經心,看也不看,“換一個,我可不跟風。”
葉熙京說:“媽,您今天不是說只來拿服嗎?改天再買吧。”
“為什麼改天?明天晚上就一塊兒吃飯,你想改哪天?”林怡嗔怪,“這孩子,怎麼越長大還越叛逆了?”
這樣說著,林怡自然地手,示意伍珂過來。
伍珂看看葉熙京,再看看千岱蘭。
太漂亮了,忍不住多看幾眼。
孩很年輕,年輕到皮看不出一的孔,潔凈的臉,哪怕涂了不適合的調,也依舊遮不住的青春人,額頭飽滿,眼睛大而亮,瞳仁黑亮黑亮的,像戴了瞳,鼻子小巧致,神采奕奕。
這種店的導購是很辛苦的工作,即使沒有客人也必須站著,無法休息;應當已經站了很久,但看起來仍舊活力滿滿——
比早上八點鐘踏教室的大學生還要力充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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