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歡意當即自責起來,“我不知道……我什麼都不知道,而我,現在竟然在為害死我全家的人打工……!我、我真的是大錯特錯!”
“歡意,你先別怪自己。不知者不罪,現在你知道了,我們應該好好部署一下,如何對付鄭志信。”
“嗯,還有許博達的那一份。”
鄭志信畢竟是他們的長輩,他們也不好直接喊過來。沈晏郴思前想后,還是覺得,這事得靠老太太。
因而,他在經過陶歡意同意之后,便把這所有的事全都告訴了沈老太太。
“什麼?!竟是他?!”
沈老太太與鄭志信沒有緣關系,平日里也管不到他。不過,他畢竟年紀比鄭志信大一些,因此說的話,多還有些分量。
“這個鄭志信,我早就知道他不是什麼好人,沒想到人品竟如此卑劣。害的別人家破人亡不說,竟還如此……!芳華若也是他害死的,那他可真的不是人吶!”
沈老太太簡直義憤填膺。
許芳華當年是大著肚子死的,可是懷著他們鄭家的孩子!讓自己的兒媳婦這樣去死,虧他鄭志信做的出來。
“我知道了,過幾天中秋,我以家宴的名義他回來吃飯。屆時,這些事我會好好親自問問他。”
“嗯。”
幾人商定好之后,便開始籌備過幾天的中秋家宴。
而這幾天,陶歡意也開始張起來。
搜集著那些鄭志信的證據,每每搜索出來,都覺得心十分復雜。原來害死家人的仇人,一直都在的邊——如果不是鄭志信的教唆,的舅舅方域明也不會變這個樣子。
如果沒有鄭志信,現在的還是陶家那個無憂無慮的公主。如果沒有鄭志信,章伯跟的父親還能做一輩子他們喜歡做的事。
陶歡意的眼里第一次有了那麼幾分恨意。
恨鄭志信。
他害死了自己的全家,竟還能像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似的,認做干兒,讓在他的公司里工作。
沈晏郴跟沈老太太說好之際,回了房就見坐在那,似乎在想著這些事。
沈晏郴不免低聲安,“過幾天就知道答案了,你也可以放心了。等找到證據,我們就把鄭志信送進去——”
陶歡意明白,心里卻還是難過,“我竟然還幫他做事,他干爹,我真是太愚蠢了,竟然認賊作父。”
“歡意,你別把什麼事都往自己上攬。其實……能知道真相也是一件好事,有些人一輩子都不知道真相,就像我。”
這麼多年來,沈晏郴一直調查母親的死,卻始終沒有答案。
鄭志信把他的母親引到云城,后來死于非命,如今一直就連尸骨都未曾找到過。
而這麼多年,沈晏郴一直都沒能對自己的真相如愿以償。
陶歡意反應過來,看著沈晏郴那略帶憾的臉,心中五味雜陳。
陶歡意這才想起來,其實沈晏郴也有心里過不去的那道坎。
當年沈晏郴到云城,是因為在沈家收到恐嚇信,沈母帶著他去了鄭志信在云城的別院。
那個時候,鄭志信就住在歡意家隔壁。
如今想來,一切都有跡可循。
鄭志信就是因為跟陶家做了鄰居,才會知道陶家那麼多事。而沈晏郴當年也就是因為在鄭志信家里,才會認識歡意。
那個時候,陶家失火的當晚,沈母跟沈晏郴也遭遇搶劫。
等到沈晏郴再醒過來的時候,沈母也不知去向。
這麼多年來,沈晏郴卻一直沒能找到真相。
如此,就連歡意也不咂舌,“以你查證的能力,居然也會查不到你母親的事?”
沈晏郴點頭,“我想,這事除了鄭志信,應該沒人能提供線索。而在這件事上,鄭志信的口風實在太嚴,我想——等這一次的家宴,如果有機會的話,便一起問問他。”
“嗯!”
不過沈晏郴的話,多多還是給了陶歡意一些藉。靠在他的肩頭,心里舒服了不。
五天后,中秋節到了。
這一次沈老太太舉辦家宴,也是難得地喊來鄭氏父子。
去的路上,鄭志信心大好。
即便是鄭明朗也能看得出來,鄭志信那得意的勁兒。他換上了自己最喜歡的名貴西裝,噴了自己最喜歡的香水,還生怕遲到似的,很早就準備好了禮,儀表堂堂地往沈家趕。
把這一切全都看在眼里的鄭明朗,也是不住地腹誹。
“爸,不過是家宴,我們也不過是去沈家吃頓飯而已,至于這樣隆重麼?”
“至于,沈老太太第一次邀請我去沈家家宴,這也代表了的認可。你也知道,我斗那麼多年,即便整個容城的人都認可我了,卻始終沒有。因此,這樣的機會十分難得。”
鄭明朗卻有些不屑。
沈家的認可,在他眼里什麼都不是。而鄭志信對沈家的看重,只會讓他覺得,自己又比沈晏郴矮了一截。
“無事獻殷勤,只怕是鴻門宴。”
鄭志信瞪了他一眼,冷笑道:“鴻門宴又如何,沈家的認可就是很重要。”
鄭明朗不說話了。
司機把豪車開到了沈家的門口,沈家的管家替他們開了門,卻無人來迎接。鄭志信也不惱,帶著鄭明朗一塊進去,邊走邊說,“你大哥有出息,小時候就極討老太太喜,因此養在老太太邊。當時,只見過你大哥一眼,還說跟在我邊會被我教壞,這才把你大哥接了過去。你大哥跟在后,也的確優秀,跟晏郴一樣優秀。”
鄭志信心里永遠清楚,信義集團能有今天的發展,靠的是陶氏。
如果沒有陶氏的話,他不會有今天的地位。而沈家不同,沈家是家業是從最基本做起,是沈老太太陪著的丈夫一步一步做起來的,而沈家到了沈晏郴的手中,如今也做到了容城最大。
信義集團不同的是,當初的信義集團就是繼承陶氏。陶氏本來就是在云城發家,鄭志信在云城待了一段時間,之后便將信義集團發展到了海外。
如今想在容城做下一席之地,還是得搞定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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