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舅舅當時是學校的風云人,我當然認識他,不過他應該不認識我。”余歡點好餐,將菜單放到一旁。
“風云人?”沈逸林頓時嗅到了八卦的味道,連忙幫余歡倒了杯茶水,“我媽說那時候很多生追他,有這回事嗎?”
“對啊。”余歡點頭,“就連我都給他寫過書呢。”
“真的假的?”沈逸林卻沒料到這茬兒,滿臉的不可置信。
“很意外?”余歡抿了口茶。
“……不是。”沈逸林,“你……余律師你看上去就不像那種會給人寫書的人啊。”
“如果是有人出錢呢?”
“哈?”沈逸林更吃驚了,下都快掉下來了。
余歡抬眼,看著沈逸林,目卻過他,漸漸聚焦于記憶中另一張相似的臉龐上。
暴雨事件后。
高宴不一定記得余歡,余歡卻沒辦法不注意高宴。
他就是那種讓人難以移開目的人,如果要說和,和如今的沈逸林有點像,但沒這麼開朗,卻多了一份事故和沉穩。
他出眾的外形,讓他在人群中總有一種鶴立群的覺,就連不經意間的舉手投足都像是偶像劇的截屏。
何況他還有家世和腦子——余歡曾批改過他的數學作業,他寫的一手好字,邏輯思維和創新意識都很強。
但余歡覺得這些都不是最難得的,最難得的是他從沒表現出任何的高高在上或者不可一世,為人世一向無可挑剔——就像那次他送回家。
盡管很多年后,余歡出了社會,見識了各式各樣的人,才明白——有一類人在往時展現出來的妥帖和風度,不一定是真正的溫,只不過是他們從小在富足的家庭環境與充裕的優越下自然習得的一種事準則罷了。
他們樂于表現得nice,樂于施一些恩惠,因為這些恩惠既不勞心費力,也不傷神耗腦——甚至你很難說這是不是一種更、更深層次的傲慢。
因為自己生來優越,于是對不自覺對他人悲憫。
但不得不說,這樣的事方式,對于有機會驗它的人來說,確實據有極強的殺傷力。
從班花到極花,從學妹到學姐。
學校里不乏同高宴告白的,不過都被得地拒絕了。
但依舊有人前赴后繼,高二的上學期,有個省級的作文比賽,余歡拿了獎,班上的轉校生便找到,讓代寫一封書。
現在想來,余歡已經不記得書的容了,無非一些欣賞對方,想要機會認識對方的話,還有幾句詩歌,或許酸的掉牙。
反正不管多費盡心思遣詞造句,最后大概率都會變毫無意義的廢紙。
余歡寫的并不算用心,但意外地是,高宴居然收下了,甚至還約了對方出去——
盡管約會進展得不太順利,兩人最后并沒有在一起。
“所以,因為這封書,兩人還是見了一面?”沈逸林的關注點卻有些偏,“是什麼樣的書啊?后來舅舅知道這封書是你寫的嗎?”
“……”余歡,“這不是重點吧。”
“如果一個孩的長相不是你喜歡的類型,你會因為對方書寫得好,而答應和約會嗎?”問沈逸林。
“……”沈逸林無法反駁。
“所以重要的并不是書。”余歡,“況且對方付了錢,那就是的書。”
“多錢?”
“我一周的生活費。”
“這稿酬也不是很高啊。”
“你又知道了?”
“不知道。”沈逸林搖頭,“但你不像那種會花錢的人。”
“……”余歡。
“話說回來,即便對方付了錢,按照著作法,對方只有使用權,你依然擁有版權。”
“上菜了……趕吃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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