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嗎?
余歡當然是認識高宴的。
高一的上學期,幾乎是剛軍訓完,高宴就了學校的風云人:F市杰出企業家的兒子,家世好,樣貌好,還擅長運,雖然長了一張有些厭世的臉,但這并不妨礙生們對他芳心暗許——
相比之下余歡就普通多了:不擅長主和人往,從學一來就獨來獨往,加上話時常面無表,許多人誤會格高冷,極有人愿意與多做流。
那時的和他分別在不同的班級。
一門心思撲在學習上,即便沒聽同班的生談論他的名字,也并不怎麼在意——
雖然他們有一個共同的數學老師,作為課代表,進出辦公室時,偶爾也會撞到他,但他們從來沒有單獨說過話,甚至眼神流。
直到某個雨綿綿的下午,在辦公室幫老師批改作業,肚子忽然翻江倒海地疼了起來——
其實是例假,并非什麼嚴重的問題。
但高中時期的,太過瘦弱,氣嚴重不足,每次例假前到訪的第一二天都如同刑一般。如果例假前巧了涼,那疼痛更是翻一個量級——
老師被蒼白的臉嚇到,連忙就要送去醫務室,拉住對方,在支吾半天后,對方總算恍悟:“咳咳……那這樣,你休半天假,我打電話讓你家里人來接你。”
高中的時候,余歡父母在外務工,寄住在大伯家。
那天,家里不巧沒人,電話打了半晌都是忙音;余歡趴在桌子,表示等自己緩一緩,可以一個人打車回來。
數學卻老師并不放心。
他想送,無奈接下來有個重要的會議,正好高宴敲門進來,于是他一拍掌,把送余歡的任務給了高宴。
“你……能自己走嗎?”這是高宴對余歡說的第一句話。
余歡一手捂著肚子,一手撐著桌子勉強地站了起來,高宴看著,忽然微微別過頭,然后把自己的外套了下來:“外面有點冷,不然你先披著我的外套吧。”
那天,余歡回家后才發現自己的子不小心沾了一塊跡。
這大概是高宴外套給的原因。
但當時并不清楚。
只是當抬頭,看到年姿拔,表嚴肅,燈打在他漂亮的臉上,周遭一切都顯得潦草而寡淡。
鬼使神差地,就接過了外套。
高宴撐著傘送余歡一路出到校門口,把傘遞給余歡,自己則沖進雨中幫截車。
當時老師的意思是讓高宴送出校門,幫出租車。
可等到終于有出租車停下,余歡收了傘遞給高宴,剛想把服也下還給,對方卻拉開另一邊的車門先行上了車。
“我還是把你送到家吧,這雨越下越大了。”
余歡只好跟著上車。
F 市夏后便是雨季,幾乎天天下雨,有時是連綿的雨,偶爾也會有瓢潑的暴雨。
那天本是細雨,兩人上車后,天卻一下子暗了下去——涌的烏云布天空,豆大的雨珠忽然就砰砰地砸落了下來。
封閉的車廂雖隔絕了外界來勢洶洶的狂風驟雨,但車仍舊被暴雨打得啪啪作響。
余歡和高宴分坐在后座兩頭,喧囂中,正好省了尷尬的談。
高宴側頭看著窗外。
緩過了一陣兒疼痛的余歡過后視鏡第一次認真地打量他。
昏暗不清的外景讓他的一半側臉匿在影里,辨不明晰;但無可否認,他眼深,鼻,配上恰到好的薄,確實很是耐看——
也不怪學校那麼多生將他奉為男神。
那天,高宴將余歡還送到住的小區,撐著傘,一直到進干燥地地方,才接過遞還給他的服,轉頭上車。
那個時候,智能手機還不普及,沒有微信,也不流行轉賬。
打車的費用,余歡是托數學老師還給高宴的,對他說過的話,只有那天到家后的一句謝謝。
此后再見,兩人依舊如同陌生人一般。
余歡有時候都在想,那天高宴或許本都不知道自己送的是誰。
發育得很遲,初中的時候,別的生就陸續發育,只有到了高中都還像竹竿一樣,沒前也沒后——
至于長相,的五偏濃,配上現在飽滿的臉頰和紅潤的氣,或許有不人愿意稱一聲,但那個時候,高中生的審并不是這一卦的。
過大的五鑲在又黑又黃的臉上,加上厚厚的眼鏡——雖然也不至于丑,但配上瘦弱的材,丟在人群里,那真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
沒有男生愿意多看一眼。
當然也不是毫無特點,至績優異。
可人們會記住年級第一是,年級第二,甚至勉強記得年級第三,可年級第八第九呢?
何況后來分了文科,高宴分了理科——
清尊對旻序,高宴有馀歡。
某次同桌讀到一首詩,指給余歡看。
馀歡,余歡。
說,你看,你的名字竟然和高宴連在一起。
余歡其實早就知道那首詩。
但那又如何?誰會把和高宴兩個人聯系到一起?
如果不是多年后和他因為工作原因建立聯系。想,高宴可能不記得,他的高中生涯里,有個人余歡。
跺跺腳海市豪門就要抖三抖的謝家老爺子要挂了,原因是女兒早逝,他覺得活著了無生趣。爲了讓老爺子有活下去的動力,管家千挑萬選,選了個和他們大小姐模樣性情都相似的孤兒女孩子送過去。 原想著找個替身,好歹可以替大小姐彩衣娛親,結果卻是天降大喜,小姑娘哪裏是孤兒,分明是他們家大小姐的親生女! 謝老爺子:扶我起來,我還能再活五百年,誓要把孫女寵上天! 身爲C大最大的笑話,謝林晚每天都活在嘲笑和白眼中。 出身寒微,性情陰沈,毫無品味,懦弱自卑…… 頂著這諸多標簽的謝林晚是公認的壹株柔弱而又愚笨的菟絲花,卻是不自量力、異想天開,想要撬出身豪門的校花牆角,妄圖從校花的魚塘中把C大校草抱回家。 只是不久後,壹個爆炸性的消息就傳遍C大—— 那個注定成爲炮灰,做男女主幸福人生踏腳石的謝林晚的真實身份,哪裏是什麽死皮賴臉的花癡女,根本是出身聲名赫赫、愛女若命的豪門謝家!
寧知穿成了逃婚女配。書里,女主和男主活成了甜寵文。而同樣嫁入豪門的炮灰女配,不僅被發現逃婚,以致于在豪門的日子艱難。加上她各種嫌棄有自閉癥的丈夫,甚至為了追求真愛,最后將自己活成了悲劇。想到書中女配的悲慘下場,寧知表示自己絕對不會逃婚,是錢…
三年婚姻,卻被污蔑害死薄瑾御的孩子,八月孕肚被薄瑾御親手灌下墮胎藥,導致早產并被丟出薄家。五年后,她搖身一變成為頂級神醫,追求者無數。薄瑾御卻強勢的將她逼至角落,“那兩個孩子是我的親生骨肉?”沈寧苒笑了笑,“錯,你的親生骨肉已經被你自己親手殺死了。”薄瑾御將dna檢測報告拍在沈寧苒面前,拿上戶口本。沈寧苒,“去哪?”“復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