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小時候的很多事,十幾歲的男孩心思大,可阿阮還是個傻姑娘。那會兒葉靖軒經常溜出去玩,男孩出去都是瞎混,葉靖軒怕跟著出事,就把提起來抱著,放在最高的秋千上,嚇唬不許,然后他和其他兄弟出去逛。沒想到晚上葉靖軒回來的時候,阮薇還傻呆呆地坐在院子里,不吃不喝一整天,就因為他不讓,就真的不敢往下跳。
他罵笨,可他心疼,后來再不敢扔下一個人,連家里的下人都開玩笑,說三哥霸道,連妹妹都拴在邊。
葉靖軒對這句話格外在意,他從來不準人稱呼阮薇是他妹妹,開玩笑也不行。
后來大家都不敢這麼說了,只當老宅里規矩嚴,下人就是下人,阮薇到底不是葉家正經的小姐,哪能隨便妹妹。
誰也不知道他的心思。
葉靖軒從小就喜歡“阿阮”,一聲一聲著無奈,讓聽話,讓跟自己走,讓別生氣。
他說他是一個人的,等長大一點,證明給他看。
如今呢?
阮薇心里難,可傷心到著自己不能哭。
尖銳的喇叭聲此起彼伏,兩側被堵住的車主全都急了。葉靖軒就不讓開,一個人擋著整條街的通路,誰也別想走。
他不管嚴瑞還在,把梳子拿回去:“非要和我鬧別扭?你不想看見夏瀟,我把送走,你不想在這里開店就跟我回去。”
阮薇搖頭:“不是因為……如果我說讓你放手,什麼都不要了,離開敬蘭會離開蘭坊,就和我兩人回南省去,你愿不愿意?”
葉靖軒不說話,沉默了一會兒才說:“不行。”
阮薇早知道他的答案,這條道上的男人誰能輕易放棄,他們人人都有自己的追求。了解他,反而如釋重負,嘆了口氣說:“你看……靖軒,你有你的野心,可我全不了。”
嚴瑞再度示意阮薇上車:“走吧。”
阮薇著自己不去看葉靖軒,低頭上車。嚴瑞很快搖上車窗就要開走,葉靖軒卻突然往他們這里沖,差點剮到旁邊的車。
方晟已經從“等待戈多”里跟出來,一看他這樣急了,跑過來拼命攔住他:“三哥!小心!”
可他已經徹底怒了,沖過去就像不要命。方晟眼看拉不住,喊手下出來擋住周圍所有的人和車,誰也不許靠近。葉靖軒過去一把拉開嚴瑞的車門,非要把阮薇拽出來:“你敢跟他走?信不信我現在斃了他!”
“葉靖軒!”阮薇再忍不下去,可是嚴瑞按下的肩膀,他摘了眼鏡看向車外的人,只說了一句話:“讓自己選。”
葉靖軒目越來越暗,松開手看著。
被得無法開口,嚴瑞和葉靖軒,該怎麼選?
不遠路人通通聚在一,吵嚷的聲音越來越大,七八糟,浮生世。
葉靖軒怒極反笑,靠著車門松開手,冷眼打量他們兩人。他還拿著那把梳子,反反復復臨摹那些雕刻的印記,手遞給。
阮薇看著他想起過去那點小心思,他不經意送了梳子,就慢慢為他留長發……會寫的第一個字就是自己名字里的“薇”,所以他從小就送薔薇花。
南省日照充足,薔薇花都開出了紫,這難得,可這花其實不金貴,野生好養活,只有他才捧在手里當寶。
一個人能有多青春年,好的壞的,畢竟都給了葉靖軒。
可是兩個人十幾年的糾葛差點把命都賠上,終究沒有善果。人除了,還背負著太多,阮薇過去已經足夠自私了,不能再這樣彼此折磨。
知道,其實沒這麼難,只要咬牙狠下心就會明白,人沒有也能活。
所以最終沒有和他走,靜靜看著他說:“三哥,保重。”
方晟追過來站在葉靖軒后,他低聲音提醒他:“這里人太多,再這麼下去薇姐容易被人盯上……”
手下的人圍過來護著他,畢竟是大街上,都在勸他先走。
葉靖軒終于退后,那雙眼睛卻死死盯著,阮薇被他看得幾乎坐不住,可嚴瑞直接發車子,再也沒給猶豫的時間。
他們連一個路口還沒開過,阮薇捂著失聲痛哭。
嚴瑞拿紙巾遞給,過了一會兒才說:“他有他的敬蘭會,你也有你的生活,阮薇……什麼都會好起來的,你當年以為他死了,那種況下你都熬過來了,沒有什麼過不去。”
;捂著自己的臉幾乎崩潰,斷斷續續地氣,不斷搖頭:“你不懂……嚴瑞,你本就不懂。”
生離死別,無一幸免。
嚴瑞知道心里不好,那天兩人回家之后都很沉默,早早吃過晚飯,嚴瑞就上樓去了,想留一點空間給一個人靜一靜。
阮薇并沒有想象中激,很快就把緒收拾好,洗完碗筷,泡了兩杯茶端上樓,和嚴瑞一起在臺上坐了一會兒。
小區環境不錯,快到夏天了,風里都帶著溫熱的花香。
嚴瑞不想,一直也沒有提搬走的事,反而是阮薇坐了一會兒舒了口氣,看著他說:“出去走走吧,上次不是說一起去春游嗎?”
他笑了一下摘了眼鏡,終究是過了沖年紀的男人,遇見什麼事都能從容考慮。他想了一會兒才說:“想去國外嗎?我還有一個長假沒休,你不是總說荷蘭的花最有名,帶你去阿姆斯特丹,好不好?”
那是座矛盾而坦的城市,古老的風車和鮮花,以及風萬種的現代夜生活。
阮薇突然想起小時候父親跟說過的關于荷蘭的故事,鮮花之國,從小就夢想能有機會去看一看,后來生活顛沛流離沒有機會去,就算去了也找不回年那麼簡單的心。
答應下來,嚴瑞算了下時間又說:“那我明天下午就回來,我們先去辦簽證。”
阮薇似乎很期待,坐著不說話,但緒已經穩定下來,他看這樣似乎連安都是多余的,干脆什麼都不說。
阮薇的手指被紅茶焐得暖洋洋的,輕聲說:“我會讓自己過得好一點。”
他握的手,兩人只是靜靜坐著,天氣好,還能看見小區之外的行車道,夜里人不多,只有幾個業主帶著寵飯后遛彎,人間煙火。
他慢慢地補了一句:“我們一起。”
臨睡的時候,嚴瑞怕睡不踏實,下樓熱了牛。
他帶回一套新的杯子,拆開來清洗干凈,杯子通瓷白,郁金香花朵的形狀,剛好是荷蘭的國花,其他一點裝飾都沒有,素到極致,反而生出幾分雅。
“路上看到的,做得不錯就買回來了……等我們去了阿姆斯特丹,帶你去看世界上最的郁金香。”
阮薇覺得好看要拿過去玩,手上還有剝了一半的橙子,黏黏的,也不想管。嚴瑞剛洗干凈不許,被惹得直笑:“小孩一樣……好,先給你用。”他直接倒了牛給,端走,回自己房間喝,喝著喝著從頭暖到腳,心也平復下來。
其實人想好好活著很簡單,沒心沒肺,只貪圖眼前能握住的一期一會,也是一輩子。
阮薇打開電視,邊看邊喝,過了一會兒牛都要涼了,拿起來喝干凈,卻看見素白的杯子底部印著字。
歐式的茶杯,一朵溫婉而優雅的郁金香,像一場甜的好夢,只是杯底有淡淡凸起的淺金紋路,那是一句英文,不到最后看不清。
WaitingforForever.
等到永遠。
阮薇關了燈,躺在床上用手機給嚴瑞的房間里打電話,他似乎也要睡了,僅僅樓上樓下的距離,這一個電話讓他張起來,以為的筋不了,開口就問:“怎麼了?是不是摔了?”
笑了:“沒有。”
他似乎已經要往樓下走,松了一口氣又轉回去。
閉上眼睛和他說:“我在努力,嚴瑞。”
知道等一個人很辛苦,可是人想忘記過去也沒有那麼容易。
嚴瑞的聲音在電話里聽起來分外和,他告訴:“我們還有很多時間,我唯一慶幸的就是……你和葉靖軒只有過去。”
明天依舊會天亮,人所期的未來那麼遠,是好是壞,總要一步一步走,如果過去來不及,他想等到永遠。
嚴瑞這輩子什麼都有條不紊,只沖這一次,一往而深。
阮薇不出聲,他勸去睡:“早點休息,明天畢業年級還有最后半天的課,我很快就回來。”
總算閉上眼睛,耳邊沒有那些尖銳的喊聲,沒有老宅里兀自不變的鐘聲,窗外只有蟬,這些年始終如是。
一夜好夢。
可惜的生活平靜了三年,既然有虧欠,終須都歸還。
阮薇似乎永遠和出游無緣,這幾乎像是命定的詛咒,每一次想逃離一個地方,最后總不能如愿。
家里電話響起來的時候阮薇還沒醒,潛意識里覺得不用再去早起開店,放松下來,這一覺睡了很久。
迷迷糊糊抓過聽筒,聽著電話那邊公事公辦的口氣,一下就坐了起來。
“嚴瑞出事了。”
《二度婚寵:厲太太,我們復婚吧!》四年前,他討厭她。四年後,他愛她入骨。高高在上權勢滔天的男人竟然為了一個孩子殷紅了眼!「厲太太,我們復婚吧?」他卑微對她說。「若是潑出去的水還能收回的話!」她冷笑。「厲太太,我們要個孩子吧。」「如果你自己可以生的話!」「厲太太,別不要我,我疼。」厲少霆從背後抱著挺著大肚子的女人。………厲太太出去拍戲的第一天,想她!厲太太出去拍戲的第二天,想她!厲太太出去拍戲的第三天,還是想她!第四天…忍無可忍了,他要坐上私人飛機去見她!剛下飛機,「厲總,太太和小少爺已經回京城了!」「哦,我隻是來雲城散散心!雲城不過如此,回京城吧!」【男主傲嬌霸道腹黑型】
舒昀的母親是出了名的美人,卻被比自己丑、還比自己老的女人搶走了丈夫。小三的女兒成了舒昀繼姐,視舒昀為眼中釘。蟄伏多年,舒昀考上姐姐所在的N大,攪黃了姐姐的初戀。姐姐的大學姐妹們同仇敵愾,舒昀閑著也是閑著,干脆一個個膈應過去。沒想到,這群姐姐…
隱婚三年,她一直乖巧聽話,看著他和別人鬧緋聞也從不鬧騰。沒想到乖巧的小妻子在紀念日這天給他遞上一封離婚協議書。他冷聲逼問:“怎麼,有喜歡的人了?”她笑得云淡風輕:“是啊,你不承認我是你妻子,總有人承認我是他愛人。”后來,她被謝家認回,成為他…
簡芷顏是京城權勢滔天的簡將軍的孫女,她仗勢欺人,縱橫跋扈,嬌蠻狠毒的小三名聲遠揚京城內外。她爺爺氣得吐血,為守住簡家的聲譽,隨便就找了個人將她嫁了。她氣急敗壞,而在見到那個俊美如神祗,渾身貴氣的充斥著上位者氣息,據說‘出身貧寒’的男人時,她懵了。男人深不可測的眼眸瞥了她一眼,“嫁我,委屈你了?”她想哭:“不,不委屈……”很快的她也發現這個男人不僅僅有一張禍國殃民的臉,手腕過人的他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成為了在商場上叱吒風雲的新貴,惹得無數大人物和名門淑女趨之若鶩。於是,不斷有女人跑來戳著她鼻子罵她,”你這種惡毒的女人,憑什麼嫁給他?!你配得上他嗎?!”“……”她哭笑不得,很想說這個男人是她爺爺隨便給她找的。可現在看來,這隨便還真的是夠不隨便的啊!!
喬云舒為了外婆的手術費嫁給了權勢滔天的厲家少爺,可厲寒霆是昏迷不醒的植物人。所有人都篤定她嫁過去會守活寡。沒想到植物人老公根本沒有昏迷,身強體壯得能打死一頭牛!薄涼狠厲的男人認定她是貪圖富貴的拜金女,對她態度惡劣,還放下狠話,等時機成熟就和她離婚!后來,一次宴會上,眾人眼中的豪門棄婦喬云舒竟然孕吐了!禁欲冷漠的厲爺直接化身寵妻狂魔,對她百般嬌寵!喬云舒看向男人,“不是說時機成熟就離婚嗎?”厲寒霆攬著她的細腰,啞聲道,“乖寶,是我之前有眼無珠。”原來在不知不覺中,他已經對她情根深種,愛之入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