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跑出去不遠,就看見文森特在道岔路口勒住韁繩,似乎在等人。
小杰克高舉鞋子,由憂轉喜,好像勇氣從中流淌出來了。
“我就知道!你沒這個膽子!~嘿!”
杰克出賤兮兮的笑容。
“還是說!你在等我哦?”
他扭屁,搖晃腰肢,提著跳起舞。
熱風撲面而來!
“砰!——”
靴子里的兩只水晶蝎剛剛爬上鞋幫,準備用晶瑩剔的尾在小杰克的手指頭上留下致命傷,它們的毒足夠殺死一頭水牛。
這兩只小畜牲在一塊,一槍兩命,變了碎屑。
看清地上的死蝎裂片時,小杰克嚇得臉都白了。
不過他很快就恢復了神頭,又是咧大笑,又因為文森特展現出來的好槍法而張興。
“要不咱們一塊回三羊鎮上,你給我當個助手,給我做馬夫?我們一塊去抓罪犯換賞錢?怎麼樣?文森特!文森特!忘了樹懶鎮吧!忘了香水瓶吧!”
文森特驅馬趕到小杰克邊,他的腰脊和背部群幾乎遮住了所有的。
這位無名過客出手,從小杰克的外套口袋里掏出一把子彈。
小杰克的笑容僵在臉上,慢慢說出四個英文字母:“F·U·C·K。”
文森特:“我忘記找你要子彈了。還有嗎?”
小杰克:“就這?”
文森特:“就這。”
小杰克不不愿地從兜里掏出兩個皮囊,一袋水,一袋銅皮彈藥。
文森特收下,這回連再見都沒說。
“你記好賬,我會還的。”
等馬兒跑遠了,完全看不到文森特的影子了。
小杰克氣得抓耳撓腮直跺腳。他想不通這是為什麼。
明明他是那麼的努力,那麼正直,那麼勤勉。
他做了好事呀!挽救一條無辜命!結果什麼都沒了!
他想來想去,心中卻越來越——
——得令他心神失常。
他幻想著自己單槍匹馬闖土匪窩,走進一個小鎮子,兩側的牌樓房子里冒出來一大幫敵人。
他幻想著自己拔槍迎敵時,那種英姿颯爽風度翩翩的模樣。
幻想總歸是幻想。
——它很難真,它很難真。
小杰克皺著眉抿著,委屈的低下頭。
那是一雙用印第安人的皮料,用麻繩制的上好皮靴。
它的主人是誰呢?小杰克不得而知——
——不過他很討厭華盛頓總統用人皮做鞋子的宣傳標語。
他下人皮鞣制的鞋,穿上了文不才的鞋。
他看著遠方,丟了槍和馬,要回家挨罵。
走出去十五尺,恰好是亞利桑那州斗槍比武的決勝距離,又轉了回來。
他朝著文森特先生策馬奔騰的方向,踏出從未想過的第一步。
“文森特!我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