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家,麻煩把玉米粒和金槍魚給我兩份的量。”葉昂著小腦袋看向管家,笑的一臉燦爛。
沈老爺子疑的看著葉問道:“昨晚這是累著了嗎?”
葉搖了搖頭,接過管家給的玉米粒兒和金槍魚準的扣到了沈卿樂和沈卿言兩個人的餐盤上。
“我覺得三弟和四弟今天的維生素和營養有點跟不上,給他們補一補。”
拍了拍小手得意的看著兩個人,讓他們再嘲笑,哼!
不接社會的毒打,他們就不知道生活的險惡。
沈卿言和沈卿樂一臉懵的看著碗裡面多了兩倍的食,一臉懵,萬萬沒想到吃瓜吃到了自己頭上。
他倆互覷了一眼,同時幽怨的看向了沈涅,試圖找他們大哥幫忙。
“不用看啦,好好吃飯吧。”葉瞇著一雙水眸看著兩人,皮笑不笑的說道:“我!作為你們的大嫂,給親的弟弟們加一加飯菜,還是有點資格的,對不對,沈先生?”
說著,小臉特意轉向了沈涅,一臉期待的問道。
他之前說過,欺負要學會告狀。
他說了,做了。
現在就等著沈涅表態了。
很明顯,沈涅對剛剛的反擊沒有任何意見。
他掃了一眼沈卿言和沈卿樂兩人,淡淡道:“這幾天吃的確實了點。”
“……”
“……”
沈卿言和沈卿樂差點當場哭出聲。
他們剛剛為什麼要挑釁他們大嫂?!
到底是誰給了他們勇氣?
相比較殺氣騰騰的大哥,當面坑他們的大嫂似乎更加可怕!
兩人互覷了一眼,又看了看堆起來的餐盤,默默嘆了口氣,只能認栽了。
果然,惹誰都不要招惹他們家大嫂……
“大嫂,晚上常蔓兒的接風宴定在了LaPerla,要穿禮服,你記得把禮服尺寸報給周知。”沈卿煦適時開口打破了餐桌上的寂靜。
他們之前原本已經訂好了餐廳,可常蔓兒說吃不慣國的菜,所以特意挑了一家義大利餐廳。
畢竟是主咖,所以就按照的要求重新找了一家。
他們倒是無所謂,可對葉來說,恐怕不怎麼習慣。
沈卿煦的話立刻引起了沈卿樂的注意,“對啊,大嫂到現在還沒有禮服,我旗下藝人剛好借了幾套禮服,可以穿試試!”
葉這個模樣就算是進他們經紀公司做藝人都綽綽有餘,要是穿上高定禮服,氣質肯定要攀升好幾個level!
“我……”
“不用了。”沒等葉的話說出口,沈涅就開口回絕了。
沈卿樂那邊能借到的高定是什麼樣子,他一清二楚。
明星不是腰、、背、肩就是大,一方面是為了現,另一方面就是為了博頭版頭條。
葉只是穿禮服去吃飯,又不是走紅毯,穿這麼華麗,只會讓其他男人覬覦他的老婆,完全沒有必要!
沈涅的話說完,整個餐廳的氛圍陡然間有了不小的變化。
他似乎也意識到了,於是假裝不經意的解釋了一句:“只是吃個飯,用不著這麼誇張的晚禮服,又不是走紅毯,穿著舒服得就好。”
沈卿樂的眼睛倏地瞪大了不,他默默看向了旁的沈卿言,幾乎用眼神瘋狂的表達他的不解。
他大哥什麼時候這麼在意別人的穿著了?
沈卿言無聲的給了他一個眼神,那還不是因為是大嫂?
有道理!
看來這個大嫂他們以後還是招惹比較明智!
以他大哥對葉的重視程度,轉正也是分分鐘的事了。
“那……晚禮服,要不要我幫忙挑一挑?”沈卿樂試探的再次開口。
沒想到他話音剛落,沈涅就再次拒絕了。
“讓自己挑好了,不是有卡?”
沈涅睨了葉一眼,旋即又收回了視線。
沈卿樂深深的看了一眼沈涅。
話這麼說確實沒錯,只不過他大嫂還小,也沒見過什麼世面,要是買些小家子氣的服穿到常蔓兒面前,豈不要被鄙視死?
他和常蔓兒雖然是朋友,可也不願意自家大嫂吃虧。
沈涅似乎沒察覺到沈卿樂的心思,依舊不鹹不淡的說道:“這種小事就不要替心了。”
“……”
沈卿樂縱然有一肚子的不樂意,也只能算了。
看來只能提前準備一套禮服,等他大嫂來了餐廳之後,再換也不遲。
只是沈卿樂沒有想到,常蔓兒為了能準的豔葉,昨晚回去的時候,就找人按照禮服的模樣,連夜讓人定做了一套高仿晚禮服。
等葉回到學校的時候,劉婕就打電話通知宿舍有人送了東西。
剛到寢室門口,就看到了一個禮盒放在之前睡的床上。
雖然辦理了走讀,為了方便葉中午在學校休息,周知並沒有退掉學校的床鋪。
“,快瞧瞧送了什麼東西,我都好奇好半天了!”一進門,劉婕就拉著到了床邊。
“來送東西的人一西裝革履的,看起來不像同城跑的。”
葉的眉頭皺了皺,也跟著好奇了起來。
拆開了床上的盒子,裡面是一套非常好看的白晚禮服,服看起來溫婉大氣。
“天哪,這套晚禮服真好看,你是在哪裡買的?”劉婕接過葉手裡的晚禮服左看右看,滿臉都是喜歡。
忽然好像意識到了什麼,“這個晚禮服看起來特別眼,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應該是PRA今年最新款,我的媽這款禮服要100多萬呢!”
劉婕幾乎不敢置信的看著眼前這個晚禮服,有生之年,竟然能看到PRA最新款的晚禮服!
這說出去誰能信?
葉扯了扯角,“你這話說的我頭皮都有點麻了,這是我從網上隨便搜的淘寶款,如果說是高定的話,那也只能說是1:1高定。”
沒想到劉婕聽了更加興了。
出小手的抱住了葉的胳膊,“到底是什麼神仙店鋪,馬上把連結發給我!絕對不能讓這麼神仙的店鋪失去生存力!”
蘇墨隨便從酒吧中拉了個男人去前男友的婚禮上砸場子,卻不想拉到的竟然是前男友的叔叔。 從婚禮上下來,蘇墨揪著這位叔叔的衣角,「叔叔,你家缺嬸嬸嗎?有名無實的那種。」 叔叔看著她,思考了兩秒,「缺。」 次日看著手中的小紅本本蘇墨欲哭無淚,喝酒真能誤終身啊! 拿著本本蘇墨湊到男人身邊,「叔叔,這事,還能再商量一下嗎?」 男人系好領帶看她一眼,「叫老公。」 蘇墨...... 包子在旁邊對著男人竪起大拇指,「爸爸,三十多年了,你終於做了一件對的事。」 {本文1V1,男女主身心乾淨,包子出沒,很寵,很萌,很悶騷。}
南初出身在京城六大家族之一的南家,含著金鑰匙出生,是謂天之嬌女。偏偏還長得明豔動人,勾人魄魂。18歲時,恃美行兇,一時興起撩撥了燕大的高嶺之花江時逸,再後來始亂終棄,一走了之。五年後,兩人在觥籌交錯的酒會上相遇,彼時地位轉換,江時逸搖身一變京圈太子爺,“好久不見,南初。”沙啞低沉的嗓音,隱晦的眼神,與記憶中的少年模樣重疊。京圈中誰都知道,招惹誰都不要招惹江家那位太子爺,江時逸為人薄情冷欲,不茍言笑,清冷矜貴,生人勿近。後來,在某個盛宴結束後,傳聞薄情寡欲的他把人抵在豪車上吻得難舍難分,眉眼間盛滿溫柔繾綣,音色暗啞,“南初,吻我。“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
【現言+甜寵+雙潔+無雌競+男二火葬場+HE】白月光為了學業拋棄他出國,傅景浩轉身就和青梅在一起。她家權勢煊赫,事業上能幫襯他,照理說傅景浩該滿意,可所有人也都知道,他堂堂傅家大少的未婚妻——是個傻子。朋友奚落,身邊人嘲笑,漸漸讓傅景浩心頭疼惜化為煩躁窒悶。白月光回國,他刻意忽略她,冷淡她,可不知何時起,她身邊有了另一個男人。他怒沖沖上門,卻在見到那“野男人”的瞬間傻了眼。“小……小叔叔?!”傅淮序浴袍半敞,脖頸曖昧紅痕難以掩藏:“過來,見過你嬸嬸。”——在別人眼里,姜西檸不過是個長得好看的傻子。但于傅淮序而言,她是他黯淡世界里的一束光,更是他獨一無二的小月亮。皎皎月明,昭昭西檸。可他不過出國去治眼疾,回來后,心上人就變成了侄子的“未婚妻”。侄子的……未婚妻。皎皎明明是他的,怎麼就成別人的了。他只有皎皎了,他們連她也想搶走,既如此,就別怪他不擇手段! PS:女主不是智障哈,日常交流無障礙,畫畫天賦MAX,一分傻兩分白十萬分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