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閱走出醫院,他回到車上,從車里拿出了煙,剛點了火,就看到袖子上有一塊暗的污漬。
那是。
已經干了,可依稀能聞到淡淡的腥味。
沈閱皺眉,愈發煩躁,把煙和打火機往旁邊一丟,啟車子踩下油門,急馳而去。
開到一半,孟回就打來了電話。
“喂,你人呢?”
“走了。”
“你走把風流債留下來干什麼?”孟回頭疼,看了眼坐在他檢查床上的人,焦麻了。
沈閱聞言,把車停到了路邊,“還在?”
“是啊,把我這兒當家了。我不管啊,人是你帶來的,你得給我帶走。”
沈閱臉也沉了。
他這是招了個什麼妖魔鬼怪?
“你讓走,不走就保安轟。”沈閱上這麼說著,但卻是打了轉向燈,準備掉頭。
孟回著眉心,犯難,“大哥,你能別為難我嗎?現在這樣,我萬一真這麼做了,再割腕,我怎麼辦?”
沈閱聽后頭都疼了。
“我不管,你趕過來帶走,要不然我把送你家去。”孟回放了狠話,就掛斷電話,然后深呼吸,重新走進去。
秦詩坐在床邊晃著腳尖,見他進來便抬頭著他,沖他微微一笑。
孟回整理了一下白大褂,坐在椅子上,盡量和對,“你……跟沈閱什麼關系?”
“沈閱?原來他沈閱。”秦詩呢喃著這兩個字,眼神無比溫。
孟回掐了一下大,這回相信沈閱說的是實話了。
連名字都不知道,確實是偶遇。
不過偶遇能遇到個這樣的,也不知道是幸還是不幸。
“你們剛認識?”孟回有點懷疑這人是不是腦子有問題了。
秦詩揚起臉,眼里滿是,“我覺認識他很久了。”
孟回皺了皺眉,這確定不是見起意?
“那個……你喜歡他?”
這回,秦詩沒有那麼快點頭,發呆了幾秒便笑了,“我想讓他當我男朋友。”
孟回嚨卡痰,他趕拿起了保溫杯,喝了口水。
他敢發誓,老沈這是撞了桃花運。
至于是好還是壞的,就不得而知了。
門被推開。
他們齊齊回去看。
沈閱冷著臉,那雙眼睛深邃且冷冽,落在有點欣喜的人臉上,上去便抓起人的右手,拽下來。
“誒,你慢點。”
孟回上這麼說著,卻是暗自松了一口氣,終于把人帶走了。
沈閱拽著秦詩的手,沒有毫溫可言。
秦詩被迫跟上他的腳步,幾次差點摔倒,也不喊他慢點。
出了醫院,沈閱甩開的手,怒容滿面,“你到底想怎麼樣?”
秦詩輕輕甩了一下被他拽得發紅的手腕,著他搖頭,眼眶卻微紅,忍著淚水,“我能不能留下你的聯系方式?我保證,絕對不打擾你。”
說著,還舉起了那只傷手發誓。
沈閱不信。
秦詩著急道:“真的。我就是想你的時候遠遠看你一眼就可以了,絕對不打擾。”
沈閱瞇眸。
這話,聽起來更可怕。
他的記憶里從來沒有這個人的影子,為什麼一副跟他有過糾纏的樣子?
“你再這樣,我就報警了。”沈閱不是沒被人擾過,但像這樣的卻是第一次遇上。
果然喝酒誤事。
秦詩在聽到他說要報警后,低下了頭。
沈閱以為怕了。
結果聽到小聲說了一句,“你報警,他也不會來了呀。”
沈閱沒明白,什麼他不會來?報警了警察能不來嗎?
秦詩又抬起頭,眼睛里已經蓄起了淚花,揚起笑容,“真的不可以嗎?”
沈閱蹙眉凝視著,現在的人就這麼淺,這麼喜歡死纏爛打?
秦詩的笑容漸漸暗下來,握著左手,“對不起,打擾了。”
說完,竟然轉走了。
沈閱看著單薄的背影,見鬼似的居然有幾分不忍心。
路上一輛巡邏的警車忽然停在了人邊上,副駕下來了一個警察,不知道他和人說了什麼,人竟上了車。
誰家好人會被警察一下盯上?
沈閱對這個人突然產生了好奇心。
他上了車,一路跟隨著警車。
警車開到了警局門口,副駕的警察下了車,秦詩也下了車。
秦詩跟在那個警察后面,進了警局。
沈閱坐在車里著煙,等著。
過了好一會兒,人和那個警察出來了,不過那個警察已經換了便。
看起來,不像是那人犯事被抓。
忽然,那個警察走向了沈閱的車,越是靠近,警察看到沈閱的眼神越是驚異。
沈閱注意到這一細節。
那個眼神,仿佛相識。
“有事嗎?”葉路長穩了心神,站在車邊,冷靜地問他,“你跟了一路,想做什麼?”
沈閱看了眼那個在往這邊看的人,他也沒瞞,“警認識?”
葉路長回頭,他看到秦詩的眼神,便知道剛才為什麼一副失意的模樣了。
顯然,與這個男人有關。
“認識。”
“那就好。”沈閱確實覺得是好事,提醒了一句,“還請看好。要是有時間,可以帶去醫院掛個神科。”
葉路長皺眉,“不需要。”
沈閱撣了一下煙灰,無所謂道:“我只是提醒一句而已。我現在可以走了嗎?”
葉路長盯著沈閱,退后一步。
沈閱關上了車窗,睨了眼那個人,駕車離開。
著車尾燈的遠去,葉路長轉走向秦詩,眼角一滴淚出來。
“那不是他。”
秦詩苦一笑,垂下眼眸,那滴淚掉下來,“我知道。”
葉路長見不得哭,可是他勸不了。
目落在左手腕新包扎的地方,心里狠狠一疼,“已經兩年了,你該放下了。”
秦詩握著左手腕,那里的疼提醒著,還活著。
只要活著,就該放下。
可是,怎麼放得下啊。
。
沈閱開著車,想著那個人對的態度,包括那個警察看他的眼神,總覺得不對勁。
他們看他有一個共同點,像是認識他。
第二天孟回下班買了早餐到沈閱家里,問起了昨晚的后續。
沈閱喝著粥,說了。
“替?”
孟回給出了一個可笑但又說得通的答案。
沈閱冷笑,“神經病。”
“那不然怎麼解釋?”孟回咬著包子,看著沈閱那張臉,“要不就是對你見起意,故意用這種方式吸引你。”
對于這個解釋,沈閱倒是能接一些。
這年頭,沒有誰愿意當別人的替。
孟回喝著粥,“別想了,你都拒絕了,也不知道你的聯系方式,就是萍水相逢。城市這麼大,不會再遇見了。”
沈閱倒是真希再也別遇見那個人。
醫院裏一場驚心設計的陰謀,季溫暖從豪門真千金,淪為了親爹不疼,親媽不愛的鄉下野丫頭。十九歲,親媽終於接她回家,隻為逼她把婚事讓給假千金妹妹。腦子一熱,季溫暖盯上了前未婚夫的小叔叔。眾人皆知,有權有錢又有顏的秦家四爺小的時候被綁架,受了傷,從此吃齋念佛,生人勿近。家財萬貫隨便花,還不用伺候,完美!“四爺,我看您麵若桃李,命犯爛桃花,隻有做我的男人,方能逢兇化吉。”某人眸色沉沉,“叫大叔,就答應你。”“大叔。”某天,季溫暖發現實際情況根本不是傳聞的那樣,她要分手!“不分手,我把錢都給你。”
一夜之間,陳佳肴成了孤兒。到處都是消毒水味道的醫院,陳佳肴第一次見到那個男人。男人西裝革履,高挺鼻梁上架著一副金絲邊框眼鏡。鏡片背后,是一雙深不見底的眼睛。陳佳肴低聲問:“那我以后……”男人抬手蓋在她腦袋上,說:“跟我。”“叫我周叔叔。”男人抬手間,有風穿堂過,陳佳肴聞到了一股特別的煙草味道。陳佳肴畢業那天,周延禮一身酒味地窩在沙發上,他有些不耐煩地扯了扯領帶,摘下高挺鼻梁上的金絲邊框眼鏡,掀眸:“長大了,想要什麼禮物?”陳佳肴盯著他被酒精染紅的薄唇,聞到的不是酒精的味道。是荷爾蒙。-周延禮自成年開始獨居,十年間從未帶回家過一個女孩子。后來因為陳佳肴,家里逐漸多了女孩子用的東西。好友來串門,看到當初涉世未深的小姑娘不知什麼時候已經脫落成亭亭玉立的小女人,大家私下總愛調侃,“周教授沒想過把家里那位收——”周教授本人無情打斷,“我是教授,不是禽/獸。”不久后,陳佳肴留學歸國。朋友圈永遠只分享各種數理化競賽題的周教授難得發了個朋友圈,一個小紅本結婚證。證件照上素來以高冷面癱待人的周教授唇角微微翹起一抹弧度,溫柔之意幾乎要溢出屏幕。朋友圈文案:謝謝,獸了。朋友們:……就知道你是個人面獸心!
曲半夏做了裴延敖三年的地下情人。白天她是他的貼身秘書,晚上她是他的暖床情人。她向來懂事本分,從不會去奢求那些不屬于她的東西。裴延敖對此很滿意。直到某天“裴總,結束吧。”“為什麼?”“因為……”女人風情萬種地一笑,如常為男人系著領帶,吐出的話語卻冰冷又絕情。“我玩膩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