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就收攏了這十萬件上品神,開始計劃如何分配了。
他必須要把神門的每一位至強仙尊都偽裝到牙齒。
而張凡,則沒有馬上結束通話。
那麼多人,還有很多很多話要說呢。
十年后……
張凡這才結束了這種聯系。
連通鏡的維持,是需要高消耗的。
幸好,張凡現在不缺神石,先前師兄師姐們的見面禮中,總摻雜著一些神石。
嗯,對大神尊來講這些神石數量不多。
但對張凡來講……
卻已經是絕對意義上的海量了。
忙完了這一切,張凡也就沒了別的心思。
現在就是自我的修煉。
先提升自己的實力。
神門的擴張,會太多太多神界勢力的利益。
到時候麻煩不了。
哪怕神皇宮很強很強,但如果全神界都聯合起來呢?
神皇宮能頂得住這種力嗎?
所以,張凡必須要未雨綢繆,多提升自己的實力。
只有自己的實力得到了提升,才是一切的本。
不過,張凡卻也傳音給皇神,講述了上品神多多益善的念想。
皇神那邊答應的很干脆——看似是發展神門,但實際上更是在發展神皇宮。
皇神必須要給予張凡最高規格的支持。
所以,在接下來張凡修煉過程中,皇神時不時就總會送來不的上品神。
皇神送來一批,張凡就送下去一批。
就這樣,五萬年時間一晃而過。
這是張凡專心于修煉時間最長的一次。
雖然中間傳送過很多次,也跟下界聯系了很多次。
但是……都不能算打斷張凡的修煉。
這不過只是修煉之余的調味品而已。
而五萬年下來,張凡傳送下去的上品神,已經超過了百萬件——也幸好是皇神以整個神皇宮為支持。
要不然的話,打死張凡也弄不到如此之多的上品神。
而在這麼多上品神門的支持之下,神門的擴張速度也迅猛的猶如排山倒海的洪流。
完全不可阻擋。
五萬年來,神門已經在超過三萬三千多個界面世界之上建立了萬界城。
大大小小的各種爭斗雖然發生的次數以百萬計。
但因為各種措施的關系,神門還沒有任何一位至強仙尊弟子死。
這簡直就是一個奇跡。
而五萬年來,神門至強仙尊的數量,已經超過了七萬人之多。
已經龐大到讓人心的地步。
不過,哪怕如此,還有六萬多個界面世界等待著神門去征服。
很明顯,想占領神界之下的全部界面世界,需要的時間,不是幾萬年,而是要以十萬年為計數單位才能功。
甚至,百萬年的花費,也并不是不可能。
而張凡這邊,其實也是進步神速。
修煉五萬年……
嗯,為什麼現在停下來了?
很簡單,因為噬魂樹的神魂能量已經被完全消耗完畢。
沒有神魂能量了,修煉自然也就停下來了。
而五萬年,足足五萬年,張凡直接提升了兩個大層次。
從先前的圣神圓滿提升到了神帝圓滿,已經越了神王層次。
神帝圓滿!
這是修為層次上的進步。
關鍵還是規則悟上的。
五萬年沉浸在仙種道塔的悟加持和天道果的絕對悟當中。
讓張凡一點一點的催創造規則的進步。
哪怕到了規則本源第八變的創造規則,非常非常的難以進步。
但五萬年的催,還是這種催之力,進步還是非常非常明顯的。
給張凡的覺,他已經完了規則本源第八變階段九以上的積累進步。
距離規則本源第九變已經越來越近了。
而這個時候,張凡就必須要面臨一個選擇了。
是繼續想辦法弄來神魂能量,繼續修煉進步,還是說自己出山去兇戰場上去廝殺?
嗯,去兇戰場上廝殺,可以讓失魂蟲得到進步。
雖然失魂蟲這五萬年來沒有得到什麼營養。
但只憑先前的營養,卻讓失魂蟲一直跟隨著張凡進步的頻率!
失魂蟲現在也是神帝圓滿。
甚至,張凡估著自己哪怕晉級到神尊層次。
失魂蟲現在積累的能量也足夠讓其晉級到神尊層次。
畢竟先前失魂蟲吞吃掉的神尊層次的兇數量不是一般的多。
別說神尊初期,只要放開限制,失魂蟲晉級到神尊中期甚至神尊后期,都是完全有可能的。
“下界現在還算安穩,雖然已經引了神界很多勢力的反抗,但還沒涉及到神界這邊,關鍵還是自己份信息藏的很好!”
“所以沒找到自己頭上來!”
“而神帝圓滿,雖然已經不錯了,但不神尊,畢竟也只是神界中層,還是太弱了!”
“哪怕能夠越階而戰,但到了神尊層次,肯定不可能越階一個大層次了!”
“所以,我應該繼續修煉!”
張凡喃喃自語,梳理了一番最近的況,得出這樣的結論其實也就順理章了。
那麼,在有了如此結論的況之下。
弄到海量的神魂能量,這就很有必要了。
所以,張凡打開了份令牌,看向了神皇宮的傳音空間。
其實大部分時間,此地都是沉寂的。
神皇宮的修煉氛圍不是一般的好。
但偶爾也會有聊天的。
但就算是聊天也基本上都是修煉相關的問題。
除非發生一些涉及到神皇宮或者涉及到廝殺的事。
值得一提的是,神皇宮在兇戰場上那邊的大神尊數量,已經換過好幾次了……
每一隊大神尊,在兇戰場那邊,其實都要戰斗五千年時間。
只是張凡雖然索要過神魂和完整兇當見面禮。
但后續他沒再索要,師兄師姐們自然也不可能主送他完整兇過來。
哪怕現在索要。
也不能白要。
親兄弟還要明算賬呢!
他怎麼可能讓師兄師姐們白白忙活呢?
所以,張凡在傳音空間中發話了。
也算是發布了一個易吧。
易對象是神魂能量,完整的兇最好,不能低于神尊層次,初期也行,中期自然好,后期最好。
而他付出的則是神滅石!
嗯,兌換價格上很良心。
張凡沒吝嗇神滅石的易。
反正他神滅石還有很多——不夠的話,再去打圣源神的主意就是了。
什麼?怎麼還敢去招惹圣源神?
屁!
張凡一直以圣源神為假想敵的好吧。
早晚都弄死那個要毀滅一切的混蛋玩意!
而伴隨著張凡發布這樣的信息。
本來沉寂的神皇宮傳音空間瞬間熱鬧了起來。
“小師弟,只要兇嗎?神可以不可以?絕對神尊層次的!”
“小師弟,其它生靈可以嗎?神尊層次的神靈!”
“小師弟……”
神滅石的作用實在太大了。
先前張凡給的回禮,這些師兄師姐們都已經驗過了。
效果,簡直不是一般的好。
特別是很多師兄師姐都在形自師姐的過程中,讓神魂變的純凈,更近本源,增強悟,這一點作用實在太大了。
只是,很多師兄師姐們的神滅石都已經用完了。
沒辦法,神滅石使用起來效果太好,會讓人上癮的,本不懂得節制,很容易等神滅石全部消耗完畢了才反應過來。
而他們一來不知道張凡手中是不是還有神滅石,二來也不是張凡手中就算還有神滅石,是不是愿意拿出來易。
所以,一直不好意思來詢問。
而現在,張凡竟然直接拿出了神滅石前來易。
還明碼標價,那很多師兄師姐的心思也就都活泛起來了。
“諸位師兄師姐,只要是神魂能量或者完整的神靈就可以!其它沒有任何限制!”張凡看大家沒有在意自己設定下來的兌換標準,長松一口氣。
嗯,這麼多師兄師姐興趣,那麼,他肯定會收獲一大批的神魂能量或者完整的神尊層次的生靈的吧?
他的神滅石很多很多。
但他不準備全部拿來兌換神魂能量。
只準備拿出一億克神滅石用來兌換。
而按照他定下來的兌換標準,一個神尊初期的完整兇或者神靈,也只能兌換到十克神滅石而已!
所以要是全部都是神尊初期層次的神靈,他能得到千萬之數……
當然了,如果是神尊中期層次的神靈或者兇,那就幾十萬的樣子。
如果是神尊后期,能過萬就不錯了。
但如果真的是神尊后期神靈或者兇,哪怕是過萬的數量,也足以讓張凡修煉更長的時間了。
所以,在張凡解釋了之后。
不到一天,就開始有師兄師姐前來易了。
甚至,都直接來到他宮殿這邊易。
有送來純神魂的,有送來完整神靈的,神魂軀都在的那種。
神尊初期、中期、后期都有。
張凡宮殿這邊馬上為了最熱鬧的地方。
張凡不知道這些師兄師姐哪里來的這麼多‘存貨’。
他也沒去詢問,但有一點卻是可以肯定,師兄師姐們肯定不會去濫殺無辜!
神皇宮的這些師兄師姐,都很正!
當然了,很正,不代表著迂腐。
這是兩個完全不能等同在一起的概念。
短短五天!
只短短五天時間而已。
他設定下來的一億克神滅石的數量竟然就兌換干凈了。
而收獲到的各種神魂和完整的神尊各層次的生靈數量,說出去絕對會讓人瞠目結舌。
雖然很多師兄師姐手中還有類似的資源——并且也送來了。
但張凡卻狠心的沒繼續兌換。
既然是打算好的兌換數量,那就要嚴格遵守。
幸好的是,師兄師姐們也只是憾沒了羊可以薅,可以不至于記恨張凡或者生氣。
畢竟,張凡拿神滅石來兌換這些,本就已經算是給他們送福利了,哪有怪張凡送福利不夠徹底的道理?
不過,讓張凡沒想到的是。
他雖然不再兌換了。
他故意去弄了相關資源前來的師兄師姐們,把手中的資源也直接扔給張凡了……反正他們留著也沒什麼用。
這讓張凡平白多收獲了差不多可兌換一千萬克神滅石的神魂類資源。
對此,張凡也沒拒絕,好好激了諸多師兄師姐一番。
然后,就又開始閉關了。
飛升神界就被帶到了神皇宮,然后除了去了一趟霸神宗之外,其它時間都在神皇宮修煉,張凡的生活簡直枯燥的不樣子。
但張凡卻沉浸其中,不能自拔。
實在是這種持續變強的覺,簡直太妙了。
所以,在讓噬魂樹和失魂蟲分別開始吞吃神魂能軀資源后。
張凡察覺到失魂蟲和噬魂樹存儲著的海量能量,緒變的高漲起來。
這一次,神魂能量上的收獲比先前更多。
可以修煉更長的時間了。
而這一次,他不僅僅要沖擊到神尊層次,還要盡可能沖擊到神尊的高深層次,甚至還要達到規則本源第九變。
事實也確實如此。
不過僅僅又修煉了七千年時間而已。
張凡就覺到了創造規則迎來了關卡。
蛻變到規則本源第九變的關卡!
而張凡刻意控制自己的修為層次,現在也隨時能夠突破到神尊層次。
還有,神滅石!
張凡了解過,神滅石是有抗的。
雖然這種抗要在使用很多很多神滅石后才會出現,以神滅石的稀,基本上不用考慮使用過多神滅石而產生抗的可能。
但是,張凡還了解到這一點,那就是第一次使用神滅石,效果非常非常好。
所以,在先前的修煉當中,張凡一直都沒用神滅石來增強悟。
就是打算用到現在要沖擊悟關卡的時候。
規則本源第八變到第九變,是最為關鍵的一個關卡。
很多很多神靈都被卡在了這個關卡之上。
哪怕是神皇宮的這麼多大神尊,哪一位不被卡在這個關卡上很長很長時間?
遠的不說,就說先前張凡沒來之前,神皇宮最小的幽明大神尊。
其實他被卡在規則本源第八變上的時間是足足五億三萬年!
所以,從這個時間上就能看的出來,規則本源第八變到第九變,到底多麼的難以越。
而張凡肯定不想自己要被卡在這個關卡這麼長時間。
甚至他都不允許自己要被卡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