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傻配狗,天長地久
南琳沒對何欣手下留。
被打得不輕,本就整過容的臉脆弱得不堪一擊,模糊跟爛番茄一樣。
頂著這樣一張臉,何欣去找南寧竹訴苦,想讓給撐腰,豈料南寧竹看到的臉,大呼一聲「鬼啊」,就逃也似的跑掉了。
何欣看著南寧竹嚇得屁滾尿流的樣子,恨得直咬牙,想何寶寶縱橫場,什麼樣的男人沒見過,怎麼會瞎了眼找了這樣一個慫包!
他們南家人,沒一個好東西!
今天南頌和南琳那兩個小婊砸帶給的打臉屈辱,將來一定十倍、百倍地償還回去!
何欣咬了咬牙,趕去了整形醫院做面部修復,在醫院給南寧竹打了個電話,哭著跟他告狀,說南頌和南琳聯起手來欺負,要他替撐腰。
南寧竹跑了之後,本來就有點心虛,看不到妻子的臉,心裏也沒那麼害怕了,再聽到的語相求,久違的男子漢氣概登時找了回來。
「好了好了,寶寶你別哭,那兩個死丫頭竟敢欺負到我的人頭上來了,我這就找們算賬去!」
……
晚間,三姐妹坐在圓桌上吃飯。
南雅剛坐下,就假裝不經意地抬了下手,想展示一下手指上的訂婚戒指。
十克拉的鑽石戒指在燈下閃爍著刺眼的芒,可坐在對面的南頌和南琳像是沒有看到一樣,專心致志地吃著飯,連眼皮都沒有抬一下。
這兩個人,是瞎子嗎?
南雅憋不住了,重重地咳了一聲,然後主問南琳,「琳琳,看我手上的戒指,好不好看?」
南琳被刺到,微微瞇了瞇眼,淡淡道:「還行。」
「什麼還行啊,這可是我們家源哥專程跑到意大利去,逛遍了整個佛羅倫薩,挑細選了這麼一枚鑽戒呢。」
南雅臉上儘是小人的喜悅,欣賞著令自己不釋手的這枚戒指,「他知道我有一個公主夢,特意給我挑選了一枚皇冠造型的,我真的死他了!」
南頌吃著蛋羹,邊上勾起一若有若無的嘲諷,「你小心點,別死在他上就行。」
南雅沉浸在幸福的喜悅中無法自拔,只當南頌是在嫉妒,傲地哼了一聲。
「二姐,你要跟秦江源結婚了啊?」
南雅點點頭,笑容都快要咧到耳朵,「是啊!哎呀,其實人家還小,沒打算這麼早結婚的,是源哥,非要娶我,還說什麼……結婚要趁早。」
「是劈要趁早吧。」
南頌淡淡給一個忠告,「嫁給他之前,你最好先了解一下,他外面究竟有多人。別沾上些不幹凈的,得病就不好了。」
南雅像是被到了傷口,臉上閃過一不自然,立馬就急了。
「大姐,知道我要結婚,你不祝福我也就罷了,何必詛咒我呢?就這麼見不得人好嗎?我嫁給江源哥哥,你心裏肯定不舒服,我也能理解。」
南頌輕扯角,「那你可真是想多了,你們倆能在一起,其實般配的。」
南雅狐疑地看著,總覺得沒憋著什麼好話。
果然,下一刻就聽到南頌道:「畢竟傻配狗,天長地久。」
「你……」南雅氣得站起來,沖剛從樓梯上走下來的南寧柏告狀,「爸,你聽聽我大姐,說的這什麼話呀?」
「好了好了。」
南寧柏安住兒,又將嗔怪的目朝南頌投過去,「小頌,你也是,大喜的日子,何必說喪氣話呢。」
他拍拍南雅,「給你姐姐和妹妹髮結婚請柬了嗎?」
「哦,在這呢。」
南雅將準備好的請柬遞給南頌和南琳,紅燦燦的喜帖,看著還喜慶,但打開請帖,看著上面那歪歪扭扭的字,跟狗熊跳舞似的。
南頌搖著頭,簡直不忍直視,倉頡要是知道他的偉大發明讓後人糟踐這樣,肯定得氣得掀開棺材板跳出來打人。
南雅正洋洋得意地說著婚禮的安排,有人闖了進來。
「大小姐,三爺來了!」趙管家見南寧竹臉不對,忙揚聲跟南頌稟告。
南寧柏回頭,「老三,你來了,正要去給你送請柬呢。」
「請什麼柬!」
南寧竹沉著一張臉,氣勢洶洶地闖進飯廳,抬手指著南頌和南琳,「你們兩個死丫頭,對我老婆做了什麼?何欣傷那樣,是你們打的?」
南琳剛要起,就被南頌摁住了,淡淡道:「我打的。」
「那是你三嬸!」
南寧竹瞪著眼睛,「你敢跟手?」
南頌無於衷,「為什麼不敢?敢跑到南星來撒野,打我公司的藝人,就要做好挨打的覺悟。怎麼,只準打別人,不準別人打回來嗎?」
「你……」南寧竹氣得要衝上前去,被南寧柏手攔住。
他一頭霧水,「老三,怎麼回事?你在說什麼?弟妹傷了?」
南寧竹臉極其難看,冷沉著一張臉,抬手一指南頌,「咱們這個大侄撤了我的職,何欣氣不過,跑到南星傳去找理論,結果被給打了一頓,臉都被打壞了,嚇了我一跳。就算何欣冒失了些,但不管怎麼說也是你的長輩,你敢手打,是失心瘋了嗎?」
南琳聽不得父親對南頌的批評和指責,當即站起來道:「爸,你別找大姐的麻煩,何欣是我打的。」
「你?」
南寧竹看著這個一向弱而乖巧的兒,瞇了瞇眼睛。
其實何欣在電話里說的是南頌指使南琳打的,可他並不怎麼信,只當妻子是想把南琳拉下水,一直以來這丫頭只有挨欺負的份,哪會打人呢?
「是我。」南琳梗著脖子,堂堂正正地承認,「我前前後後呼了三十個掌,沒留力氣,我的手還腫著呢。」
抬起手來,雖然用冰塊消了點腫,但還是能看出來,明顯腫著。
「真是你乾的?」
南寧竹瞧見了,當即虎著臉,厲喝道,「你敢打你媽,你要造反啊你!」
他氣得舉起熊掌扇了過來,嚇得南雅趕退到一邊,免得被殃及。
南頌站起來將南琳護到後,還踢了一隻板凳過去,南寧竹被絆了個趔趄,差點摔個狗啃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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