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招招手,示意過去,想有點骨氣的不理睬他,可腳步不聽使喚的朝著他的方向走去。
沈凌下車繞過車頭打開副駕駛的門,提著的胳膊沒費吹灰之力就將塞了進去,砰地一聲將車門關上。
有些不明所以的看向坐上來的他,“沈老師,您有事嗎?”
他怔了下,竟喊他老師,他將計就計,“給你補課,你績太差,我怕期末考試你過不了關。”
“...現在的老師都這麼好?”其實心里還是莫名的竊喜。
他斜了一眼,又手將的安全帶系上,語氣很不友好,“坐好了!”
唐果盡量掩飾自己的興,裝作很不在乎的樣子,“你準備到哪里給我補課?”不會是去家里吧?萬一被那個什麼吳菲遇上,豈不是生撕了?
差點把沈凌給問住,他返回來時就沒有打算給補課,就是氣不過竟然不接他電話,過來好生教訓,讓知道什麼是尊師重道。
結果喊他沈老師,他急中生智,就說出了給補課,所以去哪里補課,他還真是沒有打算,反正不能去家里。
“去我辦公室。”
“我不去!要是被你朋友撞見,我可有說不清楚,已經警告過我不許再找你!”說道那晚被如此侮辱,現在還心里委屈的不行,要是知道他有朋友,才不會賤兮兮的發什麼微信給他。
沈凌聽的一頭霧水,眉頭皺的很深,“我朋友?”
唐果看著前方的路,所以沒有注意到沈凌詫異的眼神,“對啊,你朋友吳菲,說的話可難聽了,說你是男人,還說我沒腦子,其他的我不大記得,腦子不好,忘了。”
吳菲?他什麼時候有個吳菲的朋友了?“什麼時候的事?”
不由得轉頭,難道他還不知道?狐疑的問他,“別告訴我,你不知,借口你洗澡,手機被朋友給查看了?”
沈凌總算是明白怎麼一回事,拿出手機撥了蔣云兆的電話,他的發小,很賤的一個男人。
之前他損蔣云兆泡的一個人,所以應該是懷恨在心,回了唐果的微信,又找人罵了一通。
電話接通,“三哥,想我了?”
沈凌的語氣森凜冽,“蔣云兆,你特麼的想死是吧,竟敢讓什麼吳菲冒充我朋友。”
那邊明顯頓了下,“三哥,你說什麼呢,我怎麼聽的稀里糊涂。”
“蔣云兆,你裝腔作勢耍無賴的本事真是見長,以后我見你一次打你一次,不信你就試試!”沈凌直接按了電話,跟蔣云兆這樣的人渣多說無益,他是死豬不怕開水燙,鴨子,得很。
唐果不敢正大明的看他,只好的瞄他兩眼,被氣的不輕,看來真是誤會他了,就說嘛,眼一向不錯,看上的男人怎麼會是渣男。
車里安靜至極,他調整好呼吸,在等紅燈的時候,轉過頭,神嚴肅,“對不起。”
這麼正式的道歉讓有點寵若驚,之前膽大包天敢掛他電話是因為想著跟他再無可能,所以破罐子破摔,可現在又峰回路轉,還是看到了那麼丁點的希,于是又開了莫名的膽怯,還有點心慌。
說了句讓自己都汗的話,“你也是害者!”說完后趕吐吐舌頭。
他忽的笑了,自己也不知道原因,就是又看到氣包的模樣,心里莫名的舒服,“唐果,你怕我。”
是陳述句,不是疑問。卻拒不承認,“我為什麼要怕你啊!”
他余瞄了眼,又收回視線看馬路,一直沉默著,他也想知道為什麼,他更想知道他今天是犯了什麼病,竟然如此失態。
坐在副駕駛的唐果,糾結懊惱的不行,手里還提著小吃呢,關鍵是有臭豆腐,要命了,可是沈凌為何到現在都沒有什麼特別的反應,難不他嗅覺失靈?
突然沈凌擰著眉問,“唐果,你手里提的什麼?怎麼味道怪怪的。”
還好,沒有不可救藥,不是嗅覺失靈,是后知后覺,干咳幾聲,弱弱的說道,“臭豆腐,油炸。”
“知道你為什麼長...這樣嗎?”他差點口說,為什麼長殘。
三無是的傷,他真是哪壺不開提哪壺,雖然怕他,可是也不能任憑他如此糟踐,一次就夠了,還要三番兩次的提醒,也是有脾氣的,“沈老師,前面停車點放我下來。”
呵,脾氣還不小,可他也不能跟一個本就長%殘的孩子一般見識,“好啦,別鬧,跟你開玩笑的。”第一次哄人,哄一個長殘的人,真特麼的稀奇。
唐果也犟得很,“我不想補課了,大不了明年我再重修這門課,前面放我下來,你要是不放,我直接打開車門跳下去。”
他嘆口氣,“唐果,你這臭脾氣是誰慣的!”
“宋子墨!”又解釋句,“我男朋友。”
沈凌臉上的揶揄僵住,沒有說話,也不管附近有沒有監控,打了個方向,將車靠邊停,“下去!”
唐果也傻了,沒想到他會如此不紳士,媽個蛋,下去就下去,骨氣還是可以有的。
車停穩,唐果解開安全帶,推開門就下車,沈凌突然手想要抓住,可最終不理智占了上風,手掌握拳頭又收了回來。
汽車已經消失在視線里,可唐果看著暮里的車流,久久沒有回神。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聽說池家那位從小被養在農村,連高二都沒讀完的大小姐被領回來了!眾人幸災樂禍等著看笑話。可沒想到——京都頂級四大世家為什麼全都巴巴的把孫子、兒子送來和池歸同班?享譽世界的醫學大拿為什麼如此親切又熟識的和池歸聊天?還有傅家那位心狠手辣,無人敢惹的太子爺,為什麼畫風突變,天天在群裡曬池歸?其他人:「我女友做飯好!」「我寶貝彈琴好!」傅斯:「我老婆屍體解剖的好。」眾:……池歸:……這些人好煩啊。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