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還給您,廚子借我怎麼樣?”
秦嶼:“……”
他抬眸,不咸不淡的掃了一眼:“你覺得呢。”
“那算了。”雖然有些可惜,但林曦也不想強求。
他不答應,也沒辦法。
總不能明搶吧。
就算能搶,人家也不一定能跟走啊。
“你那邊就你一人,一日三餐也不在住吃,哪里還需要廚子。”
“是沒必要。”林曦點頭附和,但又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他:“但是我打算近期去看看房子。”
“程斯那邊住得不習慣?還是哪里不好?”
雖然林曦有駕照,但秦嶼知道不喜歡開車。所以,他當初特地選了距離飛云最近的小區。步行四五分鐘,過一條馬路就是公司,目的就是讓上班方便,也能節約時間。
現在住得那,平米不算大,但住一人也綽綽有余。設施一應俱全,基本上所需要的,能用到的,他很早都替想到了。
為了安全,他連同層的另一戶也買了下來。
按理說,不至于住不習慣。
“不是,都方便的。”
頓了頓,林曦放下筷子,解釋:“只不過,我覺得也不能一直住在那里。總歸要有一個自己的家。”
“我是說,正式的那種。”
“我爸媽這邊的房子,我本來之前住得也不多。再加上現在就我一個,也沒必要住在這邊。所以就想買個稍微小點的,兩三百平的小復式?”
林曦小時候大部分時間都住在院里,林辰也是。
林家夫婦是因為住在里面不方便,加上工作忙,所以一直住在博裕灣。
“既然方便,那就不用換了。”秦嶼“代替”程斯做決定,“程斯那等空了,讓他轉到你名下。”
林曦想了想,點點頭,“也行。那我就按現在的房價折給他。”
“他要是連這點兒都舍不得,下次見面,你也不用再他四哥了。”
林曦聽出秦嶼的言外之意,撓撓頭,“那不好吧。”
那也不便宜,算下來也要幾千萬。
要是幾百萬的東西,收就收了,肯定不會猶豫,沒必要和程斯他們客氣。
但是上千萬,還真得猶豫一下。
“你給他工作,幫他賺到的可不止這一房子。”秦嶼點了點。
“……”這倒是真的。
雖然有點離譜。
“那我明天去問問他。這樣也省得我去到看房子了。”
其實最開始的時候,程斯就說過要把這房子送給,不過被拒絕了。
那會兒剛回國,也沒想過要買房子。
吃過飯,林曦朝著廚房了一眼,顯然還沒死心。
秦嶼一眼就看穿的小心思,不聲的收回目,拿著溫巾著手。
“從明天開始,一日三餐送到你公司。”
“啊?”他乍一開口,林曦茫然地抬了抬眼,幾秒后才明白他在說什麼。
有些寵若驚,但也沒直接拒絕,只是委婉地推了一下,“那太麻煩了吧……”
“我不經常回來吃飯,他們閑著也是閑著。做好準時送到飛云。”
他想得很周到,林曦心不錯,笑著點了下頭,“那就謝謝三哥了。”
這次道謝,真誠了許多。一點兒都沒平時怪氣的腔調。
兩人回到客廳,林曦從包里把重新編好的手串拿出來,遞給秦嶼。
“三哥您看看,只是加了一顆別的珠子,不細看也不是很明顯。”
“要是榮姨他們發現了問起來,您就直接說被我不小心弄斷了,重新編了一下。”
第74章 對的心思,都不單純
外人自然看不出秦嶼這手串的門道,但榮姨他們肯定一眼就能看出端倪。
林曦怕秦嶼不好代,本來也是的錯,把推出去承擔后果也是應該的。
秦爺爺那邊肯定不會計較,就是榮姨那里稍微有些麻煩。
“沒事。”秦嶼只是略地掃看一眼,便把手串戴回腕上。林曦是挨著他坐著的,兩串沉香手串散發的清香無形間纏在一起。
后知后覺的往另一側靠了靠,蓋彌彰的和他拉開了一距離。
桌上的那盆梔子花在燈的照耀下愈發白,林曦了背包,把他上次留下來的副卡和項鏈也一并換了回去。
“這個項鏈不是很適合我,還是還給三哥吧。還有這張卡……我錢夠用。”
怕他不收回去,林曦還不忘找補:“三哥放心,要是今后有需要,我肯定不會和您客氣。只是現在,的確用不到。放在我這里,丟了就不好了。”
見秦嶼沒有要接的意思,林曦撇了撇,直接放到了茶幾上。
“三哥的好意心領了,下次要是有喜歡的,一定會和三哥說。這條項鏈太張揚了,不是很適合我。”
其實最初看到這條鉆石項鏈的時候,有被驚艷到,但也只是一瞬。
沒有試戴也知道不適合自己。
不喜歡戴首飾,總覺得是一種累贅。而且這種款式,只適合參加晚宴,一年到頭,也沒幾個宴會要參加,而且總覺得這項鏈配什麼子都不是很好看。
說來說去,就是不適合。
倒有點……適合宋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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