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傘,九年前,榕城。
戰景熙擰眉認真地在腦子里搜尋一圈,九年前,十四歲,那一年,爸媽以不好為由,暑假還是寒假來著,送去了二叔那里幾個月。
榕城是個多雨的城市,爸爸媽媽好像有一次去看時,正好就下了很大的雨,那天……
時間過去太久,已經完全想不起來了。
惟一對榕城那段生活印象深刻的便是,那個只看了一眼背影就很有好的警察小哥哥。
只是,看傅遠航這個神,莫非……
“那個時候,我們見過嗎?”
聞言,傅遠航心頭有的失落,但也不過轉瞬即逝,那時不過是個孩子,不記得也很正常。
“嗯。”他點點頭,角噙起淡淡的笑,很是溫又緬懷的語氣,“那個時候,我們就已經見過了,我也是那個時候,再也沒有忘記過景熙。”
“……”
九年前的傅遠航一直以為自己只是出于榕城一個小縣城小康家庭的孩子,不想他竟是京都傅家的私生子。
而又是那麼巧合地,傅家來接他那天,視他為已出多年,他亦把他當親生父親多年的養父確診癌癥,那年他剛剛大學畢業,雖說跟同學在大學期間創業賺了些錢,但那對于養父的病來說不過九牛一。
母親為了報恩,迫于無奈找上了傅家,在暗自做好了DNA鑒定后,傅家很痛快地答應給一筆錢,可提出的條件就是要把他帶回傅家,認祖歸宗。
養父那樣有骨氣的人當然不會同意,他說他寧可就這樣死了也絕不會賣自己一手養大的兒子,可他和母親怎麼可能會對他見死不救?
只是,要他一下離開他生活了二十年的地方,他又怎會舍得下?
那一天,榕城下了好大的雨,從醫院出來后,他發泄什麼地在大雨里一直走一直走,路過的行人都看神經病一樣看他,但他眼里心里就只有生病的養父。
醫生告訴他,只要及時化療,配合治療,養父至還可以活十年。
那個時候,別說是十年,就是一年,兩年,他也想他活下來。
沒有任何一點緣關系,他卻養了他那麼多年,養他長大,供他讀書,給他所有的父,怎麼能他都還沒有來得及報答他,就讓他去另一個世界?
他背著養父,答應了傅家的要求。
同樣,那一天也將會是他在榕城的最后一天。
雨水澆他的,他心里痛,卻無從訴說,就那樣不知走了多久后,一輛黑的豪車在他腳邊停了下來。
然后他的頭頂就多了一把很漂亮的小花傘,他還沒有看清花傘的主人,就聽到孩稚氣甜的聲音,“哥哥,這麼大的雨你不打傘,是要生病的。”
隨之他看到一張充滿真但異常漂亮的臉蛋,穿著一紅的公主,眼睛黑黑亮亮的,長發綁了公主辮,致的就像個從西方話書里走出來的洋娃娃一樣。
他看著,許久都沒有說話,而也眨著眼睛看著他,十四歲的小姑娘,眼神里滿滿的都是疑,不打傘可以理解,但怎麼還可以不找個地方躲雨呢?
“七七,我們該走嘍!”
母親打斷了他們的對視
。
“知道啦媽媽。”說完后,甜甜地對他笑了下,然后把那把小花傘遞到手上,“哥哥,這把傘送給你了,不要再淋雨了哦!”
萍水相逢,又是在這樣一個況下,他當然不會要的雨傘。
小手就那麼在半空中僵了幾秒,他正要說謝謝他不需要,就發現眼神不知何時落在他的鞋子上。
大概走了太久,鞋子本又有點舊了,鞋底后面的膠都開了,狼狽不足以形容當時的囧迫。
然后他就看到從上背著的包包里取出一大疊的錢來,“哥哥,這是我爸爸媽媽剛剛給我的,你拿去買一雙好一點的鞋吧!”
說完這句話后,沒有再看他,而是直接把雨傘和錢都遞到他手心里,并讓他握,小一本正經地對他說道,“哥哥,你不用謝我的,我雖然年紀小,但我不傻,我知道你是好人,我剛剛老遠就看到你在雨里這樣走了,一會可不能這樣了,不然生病了會很難的,再見啦!”
沖他揮了揮手后,便轉將小手發在頭頂一溜煙地跑到了車上。
車子臨開走之際,降下車窗,再一次地沖他揮了揮手,“哥哥,你長得這麼帥,我會一輩子都記得你的。”
“……”
戰景熙真的從不知道和傅遠航之間竟然還有這麼一段過往。
怪不得,怪不得之前他們第一次見面時,他借給雨傘。
第二次時亦是。
當時還想說,這人是跟在雨天有緣,還是他們之間有下雨必會遇見,遇見他必會替撐傘的系統?
原來
,一切都是他有意尋之。
只是,怎麼就給忘的這麼干凈呢?
記是沒有暖暖好,可也沒有差到這種地步的啊。
“記不起來就算了。”傅遠航溫帶著笑意的聲音,“畢竟那時候的我跟現在的我區別很大。”
“……”戰景熙頗不好意思地笑了下,之前只是聽說他是傅家的私生子,沒想到后面竟還有這麼的一段過往。
想想,他也怪可憐的。
“那個,你的養父,他后來怎麼樣了?”
“過世了。”傅遠航的聲音變得有些沉重,“化療后的第二年,他出現嚴重的排異現象,沒多久便過世了,他走后我母親傷心過度,兩個月后也跟著他去了。”
“……”
一時景熙還真是心疼他,“對不起,我不知道……”
“都已經很久之前的事了,”傅遠航打斷,不愿聽的歉意,“我也已經很早就接了。”
至親的離世,這一生都不可能真正忘記的,所以,當年在傅老爺子提出要送他去國留學時,他想也沒想地就答應了。
不是因為父母相繼離世給他的打擊太大,還有當他再次見到時,才知道,原來他是京都戰家大小姐,那樣的顯赫。
其實那天,他見到時是很想上前去跟打個招呼,謝的,可那天圍在邊的人太多了,每一個都那麼鮮亮麗,而,要比他那天見到時,還要漂亮,像公主一樣被所有的人圍在中心,捧在手心。
他一個剛從買回來的私生子,是沒有資格也不配站到那樣高貴的面前的。
結婚兩年,獨守空房,掛著結婚的名義,享受著單身的快樂,她日子過得十分愜意,上酒吧狂歡,卻遇到讓她掛上了結婚之名的男人,還被他強行帶回家思想教育,她怒。他一直以為他娶的女人,乖巧,聽話,所以晾再家裡一曬就是兩年,卻不想兩年後再次相遇,看到的是耀眼且脾氣暴躁的女人,他開始不淡定了,作為男人,他有義務對這個女人好好進行思想教育。Ps:如果你愛我,那麼,我就愛你,如果你不愛我,那麼,我就隻喜歡你。
清冷明豔小狐貍油畫家X陰鷙偏執瘋批總裁【雙向救贖 刻骨嬌寵 婚後撒糖日常 後期團寵 非女強】棠歲晚被霍時川掐著指尖落吻時,怎麼也沒把這個強勢偏執的男人和小鎮上傷痕累累的小可憐聯係在一起。她以為隻是一場見色起意。直到死後看著霍時川為她報仇,才明白原來是情根深種。重來這一次,她主動跑出花房,顫著嗓音喊了一句。“霍時川……”從此以後,棠歲晚攥住了瘋狗的鎖鏈。/京圈令人聞風喪膽的活閻王霍時川,冷漠孤高,狠辣無情。卻在某天被人撞見,掐著小姑娘的腰深深落吻,低垂的眉眼間滿是溫柔繾綣。小姑娘細腰長腿,眉眼明豔精致,眼角的紅痣似是綺麗豔筆。抬手揪著男人的耳朵,嗓音清甜,含著惱怒,“霍時川!”向來冷傲的活閻王,垂首虔誠應聲,“我在呢,晚晚。”
聞阮兩家原本是商業聯姻。 別墅門口,坐豪車前來取消婚約的男人,第一次見到了阮家的私生女阮棠。 她不斷叩門,清瘦的背脊挺的很直,長髮及腰,被打溼的半邊純白襯裙略透,有一種極致脆弱的美感。 莫名吸引人。 ——阮氏家主彎腰在車窗邊:“景琛,婚約還有沒有商量的餘地?” “有啊。” 男人長指慵懶點了點門口,笑得意味深長,“你讓她來問我。” —— 商界圈子裏都知道聞氏總裁向來寡情,從不爲女子折腰,所以三年聯姻關係結束,大家也覺得理所當然。 後來在宴會上,聞景琛被偷拍到壓着一位美人於轉角處激烈熱吻的糊圖,老友八卦心起,議論紛紛,好事者甚至列出了十幾位娛樂圈小花,逐一比對。 第二天聞氏集團買下雜誌社,親自放清晰版闢謠,赫然就是他的前妻—阮家那位私生女,祕書泄露出總裁帶笑的原話是:【還在哄,讓他們安靜點。】 吵鬧的老友們:“...” —— 他擁有她三年,沒想過她會走。 向來把人留在身邊的方式有兩種,禁錮或是誘她心甘情願,他用過了第一種,這次他決定換種方式。 沒想到,最先沉淪的人,是他。 “聞景琛,你留我在你身邊幹什麼?就爲了滿足你的佔有慾?” “寵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