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蒙蒙亮的時候,火羅王醒了。
大巫師立即上前詢問:「陛下,您覺怎麼樣了?」
火羅王仔細了下,前的傷口依舊很疼,但卻已經恢復了些許力氣,腦子也很清醒,不再像之前那樣昏昏沉沉。
他沙啞開口:「是你救了我嗎?」
「不,是秋郡主出手救了您,的醫名不虛傳,非常厲害,就連我都甘拜下風。陛下,若是能留下的話,將是我們的一大助力。」
火羅王的記憶力很好,他很快就從記憶中找出了關於秋郡主的相關信息。
「人呢?」
善默答道:「已經回住了。」
火羅王在侍們的攙扶下,艱難地坐起。
「帶過來,我要親自會會。」
若能留下自然最好,若是在留不住,那就只能採取強制手段了。
兩個侍衛前往秋郡主的住,敲了半天門都沒反應,他們察覺到不對勁,強行破開房門,衝進屋裏一看,發現屋空空如也,不見人影。
侍衛們頓時就慌了手腳。
他們趕忙將屋子從裏到外查找了一番,在窗外發現了一條繩索。
侍衛們立即將此事稟報給火羅王。
火羅王皺眉:「那麼個大活人,居然就這麼跑了,你們是怎麼看守的?」
侍衛們屈膝下跪:「屬下辦事不力,甘願罰!」
火羅王現在沒心思追究他們的責任,扭頭對善默說道。
「讓你養的那些小傢伙去攔住秋郡主,高甫帶一千人去追,務必要把帶回來,若實在帶不回來,就直接殺了。」
像這種人才,若不能為他所用,那便只能毀了。
善默臉微變,他正要說些什麼,卻被哈娜搶先一步開了口。
「大兄,您不能讓善默去追秋郡主,他已經被那個人迷得神魂顛倒,他肯定下不去狠手,說不定還會故意放走那個人。」
火羅王盯著善默,目狐疑之:「哈娜說的都是真的嗎?」
善默微微躬,做出臣服的姿態。
「陛下,我是火羅國的丞相,是您的左膀右臂,我永遠都不會忘記這個份,也永遠都不會做出背叛您和火羅國的事。」
火羅王定定地看著他,良久才道。
「我們從小一塊長大,雖然我們只是表兄弟,但我一直都把你當親兄弟看待,我希你不要辜負我對你的這份信任。」
善默單膝跪下,單手按在前,宣誓道:「善默誓死效忠陛下!」
「去吧,我在這裏等你的好消息。」
「必不負陛下所。」
善默站起,乾脆利落地轉離開。
哈娜急得直跺腳:「大兄,你就這麼讓善默走了,萬一他真把人放了怎麼辦?」
火羅王平靜說道。
「我相信他。」
他自小就在爾虞我詐中長大,經歷過無數次刺殺和背叛,唯有善默始終對他忠心耿耿。
若連善默都背叛他的,他真不知道自己還能相信誰?
為了這最後一份信任,他必須要讓善默去執行這個任務。
哈娜見他不聽勸,只能退而求其次。
「我要跟高甫一起去抓捕秋郡主!」
火羅王淡淡地回了句:「隨你。」
說完他便閉上眼睛,不再言語。
大巫師打了個手勢,眾人默默地退出臥房。
房門被關上。
哈娜撓了撓臉頰,急匆匆地跑去找高甫。
高甫是火羅王麾下最得力的將軍之一,在得到火羅王的命令后,高甫立即召集人馬。
哈娜就是在這個時候跑到了高甫的面前,大聲說道。
「我要和你們一起去抓捕秋郡主!大兄已經同意了!」
既然火羅王都同意了,高甫自然不會有異議,他讓人牽來一匹馬。
「請公主跟我,不要擅自行。」
哈娜敷衍地應了兩聲。
撓了下臉頰,利落地翻上馬。
一千人馬很快就到齊了,全員蓄勢待發。
高甫抬頭看天。
今天是個好天氣,天空萬里無雲,太高高掛著,刺得人眼睛生疼。
樹林里,善默出隨攜帶的長笛,吹了一小段曲子。
很快便有數十隻猛禽野從樹林深鑽出來。
它們圍繞在善默邊,等待他的命令。
善默放下長笛,從懷中拿出一朵暗紅的乾花。
那是他第一次見到江微微時,故意從二樓丟下去,砸中腦袋的那朵花兒。
這朵花作為他們初次相遇的紀念,被善默小心保存,一直放到了現在。
他是真的很喜歡。
可再多的喜歡,也無法讓他背叛火羅王和這個國家。
善默低頭親了親花瓣,輕聲道。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若能得到你,那將是我此生最大的幸運。
可惜我沒有這份幸運,那也只能怪我的命不夠好。
待他再抬起頭時,眼中的最後一眷念已經徹底散去。
他又變回了那個散漫隨、詭計多端的火羅國丞相。
善默彎下腰,小心翼翼地將乾花放到地上。
「你們聞聞這花朵上的味道,找到,想辦法攔住,並將位置彙報給我們。」
即便時隔多日,但因為保存得很好,這朵乾花上面仍舊殘留著江微微的一味道。
雖然只有一,對這些嗅覺敏銳的野猛禽們來說,也已經足夠。
它們圍上來,挨個將乾花聞了一遍。
在確定了氣味后,它們轉離開,轉變便不見了蹤影。
最後離開的是黑豹夜梟。
它歪著腦袋打量善默,似乎是在觀察他此時的心如何。
善默它的腦袋,笑道:「不用這麼看著我,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黑豹用尾在他手腕上輕輕勾了一下,似乎是在安他。
善默收起笑容。
「去吧,盡量別傷。」
黑豹轉走了。
天漸漸亮了起來。
火羅國不愧是西沙最大的國家,江微微一行騎著駱駝四人走了半宿,仍舊沒能走出火羅國的境。
更讓們揪心的是,天空不斷有雄鷹在徘徊。
江微微認出那些是善默養的寵。
怕被認出來,用披肩將自己整個腦袋都包住,只出一雙眼睛。
可即便如此,們仍舊很顯眼。
因為們都是黑眼睛,而西沙人大多是藍或者綠眼睛。
這區別實在太明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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