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去,我不去!”苗桂芝瘋狂地扭著,也掙不了束縛。
“我不去派出所,你放了我,你看在咱們很多年的份上,你放了我,我不會再來惹你的嫌,不再來了,我保證。”
苗桂芝是破罐子破摔,可更知道到了派出所肯定就占不到理了,說不定還真就要讓賠償那一百二十塊錢。
家裏現在這種況,上哪裏也找不到一百二十塊錢了呀。
“份?你跟我還有什麽份可以講?”
白繡雙眸冰冷,居高臨下的看著地上那個狼狽的人,心裏清楚得很,今天要是不把嚇唬住了,往後恐怕還是會到家來鬧。
苗桂芝心裏慌得不像話,原本以為就白繡那樣的子,會在乎臉麵,沒想到現在居然臉麵都不要了。
“有!沒有我你遇不到馮泰周,沒有馮泰周你恐怕早八輩子就墳頭長草了。這就是份!白繡你不能把事做得太絕了,你不能這麽對我......”
“我呸!這種事你都拿出來說,當初要不是顧忌白繡,我早就把你送進牢裏去了。”
“以前就是想著有這點兒份在,我才對你的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你現在都要天化日地我家東西了,我還能容著你什麽?”
“麻煩各位了,我這就把捆上送去派出所。”馮泰周向幫忙的幾個人拱拳道謝。
夫妻兩人推著車子,拽著一繩子,苗桂芝滾得一狼狽,上的服都已經看不清是什麽。
臉上也被芨芨草劃破,幾道紅痕比起的狼狽也已經算不上什麽了。
苗桂芝這一路淒淒慘慘地哭,又懇懇切切地求饒,夫妻兩人卻始終不為所。
快到場部的時候,苗桂芝悄悄掙手上的麻繩,趁著夫妻倆不注意,鑽進了路邊的楊樹林。
“你往哪兒跑!”馮泰周推著車子站在路邊,朝著苗桂芝大喊。
苗桂芝現在連頭都不敢回,悶著頭朝著前麵跑,拚了命的跑,連滾帶爬地跑。
夫妻兩人站在路邊看著醜態百出,卻始終沒有挪腳步,白繡冷冽的眼神裏,出現了一抹蒼白的無力。
們終究還是沒能走到最後,就行是從什麽時候起,就再不是火車上那個,活潑天真,勤勞利索的孩了呢?
馮泰周拍了拍白繡的肩膀是以安“行了,跑遠了咱們走吧,豔紅豔軍該等著急了。”
趕在正午,馮豔軍點燃了鞭炮,馮豔紅揭開了牌子上的紅布,他們的第一間小店也就算是正式開業了。
涼麵涼皮五一碗,給的量大分量足,從賣過第一份之後,陸陸續續也有人進店。
對於現在的農場人來說,這東西是城裏才有的稀罕東西,以前在城裏吃過的,也會有人願意嚐一嚐。
價格算不上貴,但也絕對不是什麽便宜東西,有人看著饞,卻也會因為兜裏沒錢,而卻步。
馮豔軍得著空閑,站在門前點著腳尖張,終於看到了老爸騎著自行車帶著老媽到了路口,連忙招手迎了上去。
“不是說要早點兒來嗎?我們菜都快上齊了,快進去吧,我來放車子。”
“爸媽,你們跟李叔他們做一起。”
馮豔紅和李伯山一前一後的端著整條的紅燒鯉魚,王晟看到馮泰周和白繡兩人的時候眼睛都亮了。
拆了自己帶來的茅臺酒,端著杯子跑到了另外一桌。
“叔叔阿姨好,我是豔軍豔紅的朋友,我王晟。”
“叔叔,我給您倒酒。”
對於王晟的殷勤,夫妻兩人對視一眼,又看向了李忠。
“呦,這可是好酒,茅臺啊。”李忠麵不顯,笑嗬嗬地看著那茅臺酒的字樣。
“叔叔一看就是懂酒的,不過這酒年份淺了點兒,銀城這地方不好找年份好的。”
王晟給馮泰周倒了酒,還要給白繡倒卻被馮泰周攔下了“酒量淺,喝不了酒,別給倒了。”
“好,那等會兒給阿姨拿汽水兒。”王晟挪了挪腳,轉了一圈兒把酒都倒滿了。
李忠挑著眉看著回到座位上的王晟,眼神略有深意,再看看大兒子裏裏外外跟著豔紅忙碌的影,還算滿意地抿了一口酒。
馮泰周麵如常,白繡卻是拘謹起來了,眼神時不時地往馮豔紅和李伯山的上瞟,看到王晟的時候,心口就覺得慌。
馮豔軍原本是要坐在李伯鬆和李伯青旁邊兒的,被王晟拽著坐在了他的側。
“你小子有口福,你姐做的飯,可比城裏有些所謂大廚做的還好吃。”
王晟現在恨不得找機會就賴在這裏,但看樣子,他這萬裏長征的路還遠得很。
隻看兩家人的關係,他就知道,他的敵人可不止李伯山一個。
“哪有晟哥說的那麽好,再說我也吃不了一年半載了,我姐年底就結婚了。”
馮豔軍裏嚼著,餘小心翼翼地注意著王晟的神變化。
李伯青就坐在王晟的斜對麵,一眼就能看到王晟的神,他的眼裏有種說不出的自信,像是馮豔軍跟他說的都是玩笑話。
也不怪他這樣自信,門前那桑塔納就得兩萬多塊吧?有錢恐怕也未必能買得到。
就憑著現在他這一的條件,那也是不知道甩了他大哥多條街了。
哎......
他大哥那木魚腦袋,怎麽辦呢?
好在還知道寸步不離地跟著豔紅姐,也不算太沒救。
中午偶爾有來吃涼麵的客人,都是馮豔紅和馮豔軍兩人換著去接待的。
原本做的東西也不算多,中午兩樣加起來賣了二十來份,但馮豔紅已經心滿意足了。
至到目前為止,收到的都是好評。
“謝招待,謝招待。”袁正看起來喝得有點兒多了,一路走一路拱手,衝誰都說謝。
秦征沒有喝酒,單手架著袁正,目還打量著纏著馮泰周說話的王晟。
“王晟,咱們得走了。”
“來了來了。叔叔我車上還有瓶茅臺,我給您拿來。”33小說網
“哎~小王,你別拿了,你叔叔他不怎麽喝酒的。”白繡想攔都攔不住,一把落了個空。
“豔紅。”白繡給馮豔紅使了個眼。
“這酒就別留下了,我爸平時真不喝酒,這麽好的酒到我家反而是浪費了。你拿回去吧!”馮豔紅上前擋住了王晟遞出來的酒。
“我給叔叔的,跟你沒關係,你別管。”王晟擋過馮豔紅的手臂,將酒塞進了馮泰周的懷裏。
“這酒我不能收,小王,這酒你得拿回去,要不然們娘兒倆得合起來不給我飯吃了。”
馮泰周看似說的是一句玩笑話,但卻十分有效,酒再次回到王晟手裏的時候,王晟角犯苦,卻沒有再遞出來。
“那好吧,下次來蹭飯的時候我再帶來,到時候叔叔阿姨可不能把我趕出去。”
馮豔紅都無語了,說這人是狗皮膏藥一點兒也沒錯,三言兩語間都已經把下一次的事安排好了。
李伯山主站起來和馮豔紅一起出來送他們,一步不落地站在馮豔紅邊。
王晟也不嫌刺眼,毫不避諱地道:“我這幾天有點兒生意要忙,過兩天再來照顧你生意。”
“王老板,我很謝你的幫忙,我想我前兩天的話說得已經很清楚了。”
“清楚,說得很清楚。”但我不聽!
王晟擺擺手跟朝著桑塔納走,回頭衝著李伯山出了挑釁一笑。
陳浩主接過開車的差使,王晟喝了酒,老老實實地坐進了副駕駛。
。您提供大神晨曦待來的八零福妻巧當家
穿越成本該重生的侯府嫡女,還附贈前世記憶,顧月華很不淡定的接受了,只不過還不等她好好適應這個身份,便有各種各樣的跳樑小醜接踵而至. 先是前世裡害的本尊一家枉死的太子殿下指著她的鼻子大罵賤人,卻被她一個茶壺砸過去給砸暈了. 後有同宗堂姐妹上前來找茬,被她優雅的用三寸不爛之舌給氣暈過去了. 從此,溫良賢淑的古家二小姐,便被灌上了潑婦一詞. 好吧,潑婦就潑婦,名聲值幾個錢?好好保護姐姐家人,努力化掉前世整個家族的災難,覓得一個如意郎君纔是真本事,她在意那麼多做什麼? 但是這每日裡無事獻殷勤的某皇子,總是圍著她大轉是怎麼一回事?
幸運的人有相同的幸運,倒黴的人卻各有各的倒黴。 他是生父不詳的鬼眼世子,她是生而克母的國公千金。 他被全京城的人畏懼嫌棄,她被父兄所棄隱居鄉野。 ——既然我們都這麼倒黴,不如相約一起禍害世間吧? 南宮墨,名震亞洲的“千麵妖女”,一時走背運被個菜鳥引爆炸藥,死得轟轟烈烈。再睜開眼,成為了大夏皇朝楚國公府嫡女。 隱居鄉野,采采藥,殺殺人,沒事的時候打師傅。原本以為會一直逍遙自在下去,直到一張不輸於她的賜婚聖旨從天而降...... 奉旨出閣,明裏菩薩,暗裏修羅,朝堂江湖來去自由。隻是...後麵跟著個冷臉麵癱是怎麼回事?! ******** ——靖江郡王世子妃問:夫君,有人謗我、辱我、輕我、笑我、欺我、賤我,當如何處治乎? ——世子曰:你且揍他,扁他,踢他,踹他,拿針戳他。若再不行,我替你宰了他! ******* So:這是一個麵癱冷酷腹黑男vs偽善奸詐神醫女結伴禍害人間的故事!!
蝦米!她堂堂一代天才神醫,竟穿越成了剛出生的小娃娃! 親眼看著母親慘死,從此走上復仇不歸路! 殺我娘親,很好,毀你功力,廢你容顏,跪地成仆! 我是廢材?不好意思,你們尊貴的仙醫大人正是本姑娘! 神獸萌寶通通收,還搭上了個死纏爛打的妖孽神秘男! 「丫頭,你也把本君收了唄!」 一天,某男問,「怎樣才能把女人追上手?」 「君上,女子愛金銀珠寶,衣裳首飾…」 「去把這國的首飾店,織衣坊通通買下!」 「君上,女子還愛財…」 「來,丫頭,這些金票都是給你的!」某男甩給她一堆金票子。 「夠不夠了?不夠還有!」某男說著,又甩出一堆足以買下一座城池的金票。
【1v1,年代,甜寵。武力值爆表女主vs毒舌愛記仇雅痞男主】 實驗室爆炸,林棠重回那個貧瘠的年代,並綁定了一個簽到係統。還冇來得及抽取新手禮包,娃娃親對象仰著脖子,來退親了。原因是他馬上要端上鐵飯碗了。林棠看著那個普通又自信的男人,微啟紅唇,“……退!” 冇過一個月,前娃娃親未婚夫因故被開除。林棠去縣裡晃悠一圈,成了棉紡織廠廣播站的乾事。娃娃親內心OS:現在求複合,還來得及嗎? - 這個年代,苦煞遼~ 雖然被三個哥哥和爹孃寵成掌心嬌,可吃飯要糧票,買布要布票,買肉要肉票,甚至連買塊肥皂都要票…… 即使勒緊褲帶過日子,也還是慘兮兮。看著碗裡的黑糊糊,林棠默了,“……” 幸好她有個係統!想要啥?簽到就有。 - 多年後—— 某俊美男人看著弱不禁風、小臉白嫩的妻子,努力麵不改色,“聽說你當年可是邦邦兩拳一頭野豬?” 林棠眼神輕閃,手指一用力,手裡的搪瓷缸變形了,義正辭嚴道:“哪有?你彆聽那些人胡說八道,咱們都是文化人,哪能那麼野蠻!”
【雙潔雙強+豪門總裁+蓄謀已久+馬甲+甜寵爽文】頂級特工風茗染一覺醒來,竟發現自己變成了五歲小女娃,身處一個神秘的峽谷內,還有七個實力非同尋常的師父。 十五年后,六師父挑起銀針,復原了她五歲前的記憶。 什麼?她竟是胎穿?不明殺手?家逢巨變? 速速下山!特工大佬強勢歸來!魑魅魍魎等活埋! 下山第一天,MG3酒館,偶遇一絕世美男,又危險又撩人。 咦?竟是個熟人!那不是她的“禮物”麼? …… 京圈只有一個人配稱“爺”,人稱“景爺”,景奕珩。 似妖似仙,如魔如神! 眾人都以為他冷血到骨子里,根本不懂情,也不需要情。 事實卻是,他惦記一個人,惦記了十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