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麥好奇地看,果然,這些絮已經和最初的羊不一樣了,能看到里面白絮般的羊絨,但也還殘留著許多羊,如今只是被平了而已。
這時候沈烈正在和路奎軍說話,說的話冬麥聽不太懂,說什麼這次梳的是短,轉數應該怎麼調,又說刺軌開生的時候間距多,好像那意思是這次梳絨機過的,估計得多梳兩遍,還要讓軸吃慢點。
冬麥聽著云里霧里,心想這事可真復雜,看來自己是不可能干,還是老老實實做菜吧。
從梳絨機房中出來,沈烈看看冬麥:“路哥,你們忙去吧,這里我看著就行,等出三遍,我看況噴水,再讓人拉出去晾。”
路奎軍激:“行,那麻煩你了,這幾天多虧了你。”
沈烈揚眉,笑著說:“我還指你教我呢!”
底下,戴著口罩只出眼睛的沈烈笑起來爽朗,好像連墨黑的眉都在發。
冬麥忙收回視線,不看他了。
沈烈了眼冬麥背影,回去梳絨機房中了。
冬麥跟著路奎軍回去,心里卻在想,沈烈這個人聰明的,他過來幫路奎軍,其實也是在學師。
這梳絨可真是復雜,許多門道,什麼刺輥什麼間距,聽著那意思,不同長短細的,間距和轉數都不一樣,都得調,這就是技活了,一般人哪能懂。
但是沈烈現在幫著路奎軍干,把他里頭門道都學了,以后自己干,說不定也能發財。
又想起沈烈說過的羊絨市場前景,心里開始羨慕,想著懂文化知識就是不一樣。
回到前面院子后,梳絨機的轟隆聲頓時減淡了許多,這個時候那個紅兒的丫頭也熱好了菜,喊他們呢,路奎軍就讓端上來,端上來后,路奎軍看了看:“這都是你做的?”
冬麥點頭:“是,昨晚上做的,今天拿過來,我估計味道不如剛開始好了,哥這里如果想吃新鮮的,我再做,味道肯定比現在好。”
冬麥其實心里還是有些沒底,怕人家的口味高,看不上,畢竟人家見識廣。
路奎軍卻笑了,嘆道:“你這手藝可真好,我乍一看,還以為是首都大飯店的手藝呢!”
旁邊牛金柳已經迫不及待了:“那我想嘗嘗,剛忙了半天,我正好了。”
吃了一口后,牛金柳就不說話了,作也停住。
冬麥擔心地看著:“嫂?”
牛金柳咽下口中的紅煨,眼里放,激地道:“這也太好吃了,這是我吃過最好的紅燒!你太能了,怎麼能把紅燒做這麼好吃?我這才知道,我以前吃的都不紅燒!”
旁邊路奎軍一聽,也忙拿了筷子嘗,他嘗的是旁邊的炒,嘗了一口后,砸著驚嘆道:“好吃,確實好吃,而且香味俱全,這是怎麼做的,什麼?這是是吧?像,可比鮮,也比香!”
冬麥看他們兩個那樣子,應該確實是很滿意。
舒了一口氣,這下子心里有底了。
笑了下,便解釋起來:“這個雪梨炒,是把切片,用豬油熬了,炒三四次,再加上一勺香油,另外加點鹽花,姜,花椒,最后加點雪梨薄片來味。這是正宗的做法,不過咱要做席面,到時候不能這麼細,是走量的,普通也可以用,做法上也稍減一些,味道會比這個稍淺,但是也不會差就是了。”
路奎軍聽得連連點頭:“你這手藝可真行,我這次能請到你,菜保準差不了!”
牛金柳:“那當然了,我看這次誰來咱家吃席,可沾大了!”
冬麥接下來又給他們兩個介紹了其它幾道菜,說起自己對這席面的打算,再添置哪些家常菜,怎麼做起來節省食材卻又能看上去洋氣上檔次,聽得路奎軍和牛金柳連連點頭,自然是再沒不滿意的,冬麥可比陵城飯店大師傅水平高多了。
于是事就這麼定了,冬麥和路奎軍兩口子把菜單敲定下來,又說好了到時候席面上的人數,需要多桌,需要采購多食材,都分門別類理清楚了,最后開了一個單子,路奎軍去找人采購。
冬麥道:“到時候我也跟著去,畢竟這食材重要的。”
路奎軍再沒不同意的,連連點頭。
這個時候已經差不多到了中午,冬麥打算離開,路奎軍兩口子非要留飯,冬麥推不過,又想著干脆自己小一手,當下就留了,幫著去廚房做飯,廚房里有魚有鴨,稍微整治了一番,味道自然不錯。
誰知道到了吃飯時候,路奎軍弟弟路奎豪來了,沈烈竟然也來了,一屋子五個人,冬麥頓時尷尬起來。
偏偏這個時候,路奎軍還向沈烈夸:“沈烈,你嘗嘗,看看這是冬麥走的菜,真好吃,你瞧瞧人家這手藝,這必須是去豪華大飯店才能吃上的!”
“你還記得咱那年在——”
路奎軍話說到一半,卡住了,他笑了笑,生地轉了話題:“這個好吃,比咱以前吃過的不差!冬麥可真能耐,做飯這麼好吃,的魚湯也好吃,都爛在湯里,等哪天一定嘗嘗。”
冬麥便笑了:“那個得需要火候慢慢做,以后有機會再給哥嫂做了吃。”
沈烈淡淡地看了冬麥一眼,卻是道:“我喝過,以前去攤上喝,烙的燒餅熬的湯也都好吃的。”
路奎軍有些驚訝,看看沈烈,看看冬麥,他一直以為這兩個人不,對于沈烈來說,冬麥就是隔壁家不怎麼吭聲的小媳婦,他還記得最初他見到冬麥,讓冬麥兩口子上車,沈烈好像有些排斥。
他沒想到,沒想到——
旁邊牛金柳忙打了一個哈哈:“這麼多好吃的,你廢什麼話?!趕吃,趕吃!”
路奎軍猛然意識到什麼,忙說:“吃菜,吃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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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路家村出來時,沈烈是和冬麥一起的,騎著自行車,并排走。
沈烈:“我打聽了打聽,知道怎麼回事了,你也犯不著難,其實就是沒什麼緣分。”
冬麥本來想著趕騎車子回家省得和他多說話,現在一聽,便有些不高興了:“你能不提這個嗎?我不想聽。”
沈烈忙道:“好好好,我不提。”
冬麥無奈瞪他一眼,沒再吭聲。
然而沈烈的心一下子就停在那了。
冬麥瞪他那一眼,潤潤的,像是春天剛下過雨的泥土地,讓人心里也跟著乎乎。
他騎著車子,著前方,臉上竟然有些發燙,只好掩飾地咳了聲,才繼續說:“這幾天我去了一趟蒙,所以沒過去看你。”
冬麥:“是嗎?”
沈烈:“你是不是以為那天你和我那麼說了,我就消失了?”
冬麥慢悠悠地看他一眼:“我沒這麼認為。”
沈烈:“那你是怎麼認為的?”
冬麥:“我沒想過。”
沈烈:“沒想過?”
冬麥:“是啊,你去了哪兒,關我什麼事,我才不會特意去想呢!”
沈烈聽了,默了一會,最后終于說:“冬麥,你是不是故意氣我的,是嗎?”
冬麥:“我說的是實話。”
沈烈:“那你干嘛惱我?”
冬麥:“我惱你?你哪只眼看到我惱你了?”
沈烈:“就現在,和我說話沒好氣,咱們認識這麼久,我也幫過你,你也幫過我,我們應該是朋友,你這是對待朋友的態度嗎?”
冬麥頓時無言以對。
反思了下,和沈烈說話,確實不知道為什麼,就是帶著緒。
這很奇怪了,和父母兄嫂說話不會,和孟家兩口子說話不會,和不喜歡的孫紅霞說話也不會,至于和陸靖安,自然也不會。
對待一切人都是平淡溫和,唯獨見了他,好像頓時像一只貓豎起尾來,提防。
之后兩個人之間好像一下子沉默了,冬麥不說話,沈烈也就不說話。
現在天已經變暖和了,風中飄著柳絮,有著莊稼初長時青的氣息,那是從小悉的味道。
冬麥悶頭騎著自行車,不知道沈烈怎麼想的,也搞不清楚自己怎麼想的了。
這個時候,已經到了岔路口,往前,一條道去松山村,一條道去東郭村,兩個人得分開了。
沈烈停下來,腳著地,支撐住自行車:“冬麥,問你個事。”
冬麥知道兩個人要分開了,預料到他會說點什麼,現在他突然開口,且語氣那麼鄭重,還是心里一頓。
一頓后,便狂跳不已,低聲說:“你問。”
沈烈:“如果不考慮別的,如果你相親,遇上我,你會覺得我這個人怎麼樣?”
當他說出來后,他目低垂,落在旁邊草地上,二月蘭已經開出來了,好看的一朵花,隨著風就那麼搖曳。
作者有話要說:主事業線是食,男主就是羊絨加工,上輩子那點麻煩其實只是小挫折很快就峰回路轉那種,不必在意,男主會做強做大做到上市做到行業先鋒!
2("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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