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聽到這些話表淡淡的,看不出緒:“他們兩人是惺惺相惜,但盛元年輕氣盛,太過意氣用事,偏偏顧明恪也理想至上,也不勸著些。長此以往,豈堪大用?”
周圍人一下子噤了聲。張燕昌不斷揣皇這話是什麼意思,小心地說:“盛元公主和駙馬年輕,還需要皇指教。”
皇看著鏡面,莫可名狀地笑了一聲:“朕已經老了。連邊人都識別不了,還要靠兒婿提醒。”
張燕昌聽到皇說“邊人”,狠狠嚇了一跳。他以為皇發現了什麼,心臟砰砰直跳。好半天張燕昌才反應過來,皇指的是來俊臣。
張燕昌討好地說:“圣上勿要自責,您只是被小人蒙蔽了,誰知道來俊臣竟然是這種人呢?這并非您的錯。”
皇臉不變,淡淡道:“朕只當他出貧寒,爭強好勝,能實實在在為百姓做事。沒想到,他竟背著朕做屈打招、魚百姓之事。枉費朕如此信任他。”
周圍侍從連連應是,來俊臣一下子就了十惡不赦的佞臣。明明今天上午他們還在拼命結來俊臣,現在,就誰都能來踩一腳。張燕昌垂下眸子,只覺脊背生涼。
不知道將來他被皇舍棄的時候,皇會給他安什麼罪名呢?
張燕昌真心覺得面前這個人恐怖。張燕昌知道是皇,但他一直沒有實。曾經他覺得這是一個年老而有權勢的人,貪年輕麗的,和他以前見過的那些客人并無不同,除了擁有更多的權力。但是現在張燕昌終于意識到,很不一樣。
皇并不是他以為的留青春的老人,相比于人,更是一個皇帝。
張彥之坐在燈下,正在編書。朝野上下都知道他和張燕昌是男寵,但皇多還要面子,便給他們倆封了個編書職,讓他們有正當的理由全天待在皇宮。張燕昌純粹擺個樣子,但張彥之不同,他真的在編書。
侍從進來伺候,他見這麼晚了,五郎還坐在燈下,不由勸道:“五郎,時候不早了,您該歇息了。”
張彥之應了一聲,說:“我知道,這就結束了。”
侍從去旁邊關窗,一邊檢查門窗一邊抱怨:“二郎府上那個寫字的妖怪竟然還沒抓到,寒冬臘月,怪嚇人的。”
張彥之邊劃過一諷刺的笑。他放下筆,看著外面濃郁漆黑的夜,嘲弄道:“我們在皇宮,怕什麼妖怪呢。”
這里,才潛藏著世界上最可怕的妖怪。
·
盛元公主府。
李朝歌終于抄完了一頁紙,立刻活僵的手腕。翻了下剩下的書頁,生無可道:“也太多了吧。”
顧明恪坐在旁邊,手里握著一卷書,說:“不急,慢慢來。我一直在。”
李朝歌順利扳倒了來俊臣,但也被罰抄書。相對于果,區區抄書本算不得什麼,但并不妨礙覺得抄書累。
李朝歌放下筆,慢慢活手指:“真是麻煩。我的字還不是標準小楷,想找人來替我寫都不行。”
顧明恪聽到這里,忍俊不,波瀲滟地瞥了一眼:“現在知道后悔了?早讓你練字,你非不聽。”
李朝歌的字丑得非常別致,完全可以達到靠字識人的程度。除了李朝歌,還真沒人能寫出那個別扭不羈的勁兒。
都被罰抄書十遍了,顧明恪竟然還說風涼話。李朝歌故意用力靠在顧明恪上,不舒服,顧明恪也別想好過。
顧明恪沒在乎自己肩膀上驟然加重的重量,他手,輕輕將李朝歌調到舒服的角度,問:“怎麼了?”
李朝歌了鼻梁,說:“我總覺得,這次扳倒來俊臣太順利了。我們在皇眼里真的有這麼大的份量嗎?”
“不是我們在皇眼里的份量大,而是名聲的份量大。”顧明恪說,“皇本不在乎來俊臣辦了多冤案,錯害了多人,在乎的,從來都是皇位。”
如果不是顧明恪說出今日百姓沖上去毆打來俊臣,恐怕皇未必會發落酷吏。見微知著,百姓能在有員在場的況下一起發狂,可見對來俊臣積怨之深。皇很明白過猶不及,刀可以再找,但反噬到自己名聲就不值得了。
李朝歌沉默。過了一會,問:“這就是帝王之嗎?究竟怎麼樣做,才是一個好皇帝?”
顧明恪無言,他第一次在人間見李朝歌時,也問了他這個問題。那時候顧明恪有許多理論,但是現在,他詞窮了。
李朝歌等了一會,爬起來看他:“你怎麼不說話了?”
顧明恪眼眸里如含了一汪水,無辜地和對視:“我又沒當過皇帝,我怎麼知道什麼好皇帝?”
顧明恪有神識,這些話不必擔心被人聽去,故而私底下他們兩人說話都十分自在。李朝歌意外了一瞬,眼睛微微瞪大,隨后,不知是好氣還是好笑地打他:“你沒當過,那你當初敢長篇大論地教訓我?”
顧明恪乖乖由李朝歌手,他攬著李朝歌坐好,說:“時辰不早了,再寫一頁,你該去睡覺了。”
李朝歌看著面前麻麻的孝經,覺得腦殼疼。不想,顧明恪握著的手,沾了墨,不疾不徐在紙上寫字。
顧明恪對模仿筆跡駕輕就,畢竟他小時候,最擅長的事就是模仿別人。
顧明恪帶著寫字,李朝歌不必使力,手腕輕松很多。懶洋洋靠在顧明恪肩膀上,看了一會,說:“你學的還像。以后你不在大理寺干了,可以考慮去偽造文書。”
顧明恪輕笑,腔微微震:“我還以為我做了駙馬都尉,公主的食祿總是能養我到老的。結果,竟然還需我自己謀生?”
李朝歌也笑,故意道:“那得看你表現。萬一你以后變丑、變老、變好了,我不想養你,那你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丑和好暫且不提,顧明恪垂眸瞥李朝歌:“你就這麼歧視別人年齡?”
“我隨便說說而已,你急什麼。”李朝歌不不慢瞭了他一眼,“莫非你對號座了?”
顧明恪抿著不說話,過了一會,李朝歌似笑非笑抬眼:“生氣了?”
“沒有。”
李朝歌點了下頭:“沒有就好,那我就不哄你了。”
顧明恪噎住,氣息低沉了很久。李朝歌忍著笑,從他手臂中鉆出來,攬著他脖頸,在他邊輕輕一啄:“好啦,和你開玩笑的。無論你以后變什麼樣子,我都不會嫌棄你。”
瞧瞧這個詞用的,嫌棄。顧明恪冷淡地睨了一眼,邊沒忍住出笑。
顧明恪也不知道自己不被人嫌棄,到底有什麼可高興的。
李朝歌靠回他上,安心欣賞他的手。顧明恪手長得漂亮,腕骨也致優,骨勻亭。顧明恪將李朝歌的手捉住,重新塞到自己手心,以兩人一起握筆的姿勢寫字。李朝歌一時無語,道:“我都沒用力,你握著我的手反而更費力氣,何必呢?”
“這是你的任務,應當你親手寫完,不能作假。”
李朝歌嘖了一聲:“你倒是會鉆空子。果然啊,最懂得如何弄虛作假的必然是最了解規則的人,搞律法的人果然不可信。”
顧明恪沒說話,他寫字很快,轉眼間半張紙就寫完了。這個姿勢讓李朝歌想起自己剛學寫字的時候,問:“你學的第一個字是什麼?”
“王。”
“為什麼是這個字?”
“不知道。”顧明恪如實回道,“我想了一輩子,也沒想懂這個字是什麼意思。”
何為君之道,何為王道?當年夔國二公子不懂,如今的顧明恪也不懂。顧明恪反問:“你學的第一個字是什麼?”
“是我的名字。”李朝歌用小拇指輕輕在他手心比劃,“朝。周老頭只教了我這個字,我小時候還一直以為我朝哥呢。”
顧明恪皺眉,他心中生出異樣,問:“你說你記不清六歲前的回憶?”
“嗯。”李朝歌點頭,嘆道,“腦子里約約有畫面,但是一仔細想,就什麼都想不到。”
顧明恪沒有接話,李朝歌靠在顧明恪懷中,也沒看到他眼睛中的猜疑。
既然李朝歌記不清自己走失前的事,那周長庚為什麼知道李朝歌的名字?
作者有話要說:留言30個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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