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說,小時候村裡來了一個遊方和尚到家討水喝。
看見娘抱著,和尚就說這孩子將來是大富大貴的命,這要是放在古代那是娘娘命。
可是娘娘命啊!咋能幹這些活兒?嫁給城裡人那都是委屈了,覺得自己這命格應該嫁個高。
就因為遊方和尚一句話,林老太和林老頭就信了,從此以後把這個老來當掌上明珠小姐一樣的養大。
就連自己的服都沒洗過,更別說下地幹活兒了,簡直就是五穀不分。
二老像霜打的茄子,自己還迷茫呢哪裡有心去勸林秀秀。
「老婆子,家分都分了,你也看出來了兩個兒子都跟咱們離了心。
以後就得靠咱們自己了,打起神來。只要以後咱們啥都有還怕他們不回來?
等咱們把事兒辦了,他們得哭著喊著求著回來。
我自己養的兒子我不知道?」林老頭打起神迷之自信。
「你說的對,那接下來咋辦?王大腳那事兒咋整?還辦不?」
「當然得辦,娘,你去找我舅,讓我舅和我舅媽想辦法。
這事辦咱家就翻了,到時候我大哥和我三哥還能不回來?」林秀秀一提這個就來了神,得想辦法把那房子整回來,不能離了人伺候。
「秀秀說的對,現在也沒別的辦法了,這事兒還必須得整。
你明兒個再去一趟你弟家,秀秀舅母認識王大腳,舅母娘家那邊也有人。咱們這回花大價錢別心疼。
有錢還怕事兒辦不?去的時候給他舅母拿20個蛋。」現在林秀秀是他唯一的,林老頭兒咬咬牙不出是不行了,心裡又開始罵這些不孝子孫。
「娘,明兒個我跟你一起去。」林秀秀也豁出去了,不就遠點兒嗎?不就腳會疼嗎?跟一生幸福比起來這些都不算事兒。
「,明兒個咱娘倆一起去。」
今夜林家註定不平靜。
林家的熱鬧看完了,眾人都散去。
孫雪薇一把扯住要跑的姑娘。
「哎!哎!天都這麼黑了,你上哪兒去?」
「媽,你放開我,我上林茜那兒去,林家這事兒我得跟說說,讓高興高興。」一邊兒說還一邊兒往外面掙。
孫雪薇「…………」
「媽,沒事兒,你放心我跟著。」
孫雪薇著爾康手看著這對兄妹跑了。
陳大隊長想笑又不敢,拍拍媳婦兒。
「還早呢,讓孩子玩一會兒。」
孫雪薇瞪了一眼男人。還能咋滴?人都跑遠了。
「媳婦兒,別瞪我,有空想想那隻兔子咋吃?」
「那好像是一隻母兔子,你說能不能抓只公的回來下小兔子,以後咱們就有吃了。
咱家人多,老二寄回那點兒票還不夠塞牙呢。」孫雪薇有點兒捨不得殺那兔子。
「咱家有三隻了,再養兔子是不是不太好?咱家馬上抓兩隻豬養會有吃的。」
「要是著養呢?兔子比豬長得快。等到吃豬那得啥時候?」
「那要是被發現呢?」
「哎呀!我現在也羨慕林茜那丫頭了,做賴子沒啥不好的。
我要是賴子我就養,誰能把我咋滴?」
兩人嘀嘀咕咕,有說有笑走遠。
黎昭死後,穿成了書中開篇即死的真千金。而身為假千金的女主卻冒名頂替真千金的身份功勞愛情事業雙豐收?係統告訴黎昭,想要活命,那就努力接近小說中的反派boss楚珩,她和楚珩之間的距離越近,她的生命就越長。黎昭照做了。-原書中,楚家三爺楚珩是個坐輪椅的殘疾大反派,性格冷血殘暴,十八歲出現在楚家,僅用五年時間就將楚家從父輩手中奪了過來。黎昭接近他時,他還隻是個流落在外、四處打工、還時常被人欺負的小可憐兒。年少的楚珩以為,他這一生恐怕也就這樣了,直到那個笑得一臉甜蜜的少女跑到他麵前,不僅對他好,還經常……偷偷地親他。隻對男主好的病弱女主V癡戀女主的偏執狂男主。
林楓穿越了,仙帝之子。無敵的背景,最強的天賦,看似是完美開局。但令他想不到的是,原主是個舔狗,剛剛穿越而來,就遭遇狗血的退婚……既然如此,那便讓我教你這仙帝之子怎麼當!廢女主修為,滅其族,毀其宗門。一切在我麵前,都是螻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