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山、駱雄得到李毅的匯報后,馬上趕到了派出所,三個人一起跟夏談了一個小時后,林、駱二人到事態比較嚴重,夏反映的問題,很可能在文化局甚至全縣引發一場反貪風暴。
為了慎重起見,林山和駱雄又把夏帶到審訊室,兩個人親自擔任主審和記錄,要夏詳細講述了這次“暴力抗法”的前因后果,并要求盡量回憶每一次請客吃飯和送紅包禮金的人員名單和金額。同時,讓一個片區民警到藍月亮對面的居民小區取來了監控錄像頭,將文化局的稽查人員執法并與夏發生沖突的過程詳細地看了幾遍。
與此同時,林山又吩咐李毅從夏那里拿到鑰匙,駕車趕到藍月亮演藝中心,從的辦公室屜里拿來了那個有錄音資料的備用手機。當著夏的面,林山和駱雄、李毅一起聽了那兩段錄音。
在放第一段錄音時,當聽到顧鑫厚無恥地要夏做他的“紅知己”時,駱雄的黑臉因為氣憤而漲得通紅,拳頭在桌子上狠狠地擂了一拳,里罵道:“這個人面心的老鬼,把黨員干部的臉面都丟盡了!這樣的人如果還讓他坐在領導干部的位置上,是整個北山干部隊伍的恥辱!”
聽完錄音后,林山吩咐李毅把夏安排到一間值班室,讓跟兩個民警待在一起,并給安排了一個床位,晚上就在值班室睡覺。
隨后,他把駱雄和李毅到所長辦公室,把門鎖上,三個人開始計議。
林山說:“老駱、小李,文化局那幫人的做法簡直是太齷蹉了,我剛剛聽了夏的講述,跟老駱一樣氣得幾次想拍桌子。這個事件的起因很簡單:夏們投下巨資準備設立一個新型娛樂場所,文化局那幫蠹蟲見們財大氣,覺得是大撈一把的好機會來了,所以故意找出種種理由拖延著不給藍月亮公司辦證,然后不斷地索賄賄、吃拿卡要。夏為了早點辦好證,便一直忍氣吞聲請他們吃喝、給他們送紅包禮金。
“沒想到,這幫家伙壑難填,見夏比較好說話,而且他們分析了這個娛樂城的市場前景后,覺到有利可圖,于是得寸進尺,想要在娛樂城參經營,以圖攫取更大的利益。但是,這個要求已經超出了夏的底線,所以被拒絕了,加上顧鑫覬覦夏的,想要財雙收,在兩樣都落空后,這些蠹蟲便惱怒,安排稽查隊去查封藍月亮公司,想要迫夏就范。沒想到夏已經忍無可忍了,于是便出現了所謂的‘暴力抗法’事件。”
駱雄氣憤憤地說:“這個事件純粹就是文化局那幫王八蛋出來的,換做我是夏,也會揍那幫貪得無厭的王八蛋!我從事執法工作幾十年,從來沒有見過別人還沒有開業、執法機關就去查封的奇葩事,從這一點來說,文化局明顯是違反程序執法,這種執法是不法律保護的。如果夏提起行政訴訟,文化局必輸無疑。現在夏們最大的過錯,就是不該打人。我建議要夏把那三個打人的員工回來自首,將他們行政拘留幾天,然后由藍月亮公司負責那些被打傷的文化局執法人員的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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