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娘親直到咽氣之前,留給他的都是笑容,大概是解了。
而他的臉,也被燒紅的烙鐵烙下了死囚的烙印,可能是年紀還小,縣令免除了他的死罪,改為流放。
烙印落在左眼周圍,猙獰可怖。
所有人看見他,都會出嫌棄的目,偶爾會有人到惋惜,可再也沒有人說他俊。
那樣好看的一張臉,怎麼偏偏有了烙印呢?
他不甘心這輩子當個罪犯,娘親說過,他一定要出人頭地的。
流放的那幾年裏,他被安排去修建樓臺,也就是皇帝為鄭貴妃所建的明月樓。
白天他去干苦力活,晚上他去看書。
明月樓有很多書籍,但監工不讓人,說那是給貴妃娘娘的。
可貴妃娘娘是個死人啊!
死人都能這一切,他為什麼不能呢?
他就趁夜晚無人的時候,躲進角落旮旯看。
他比任何人都要努力,加之天資聰穎,算是自學才,也懂得藏拙。
十五歲那年,皇帝大赦天下,赦免了所有罪犯,他也得以擺了罪名,了一個自由人。
此後,他便戴上面,逢人都是笑臉,謙卑有禮,脾氣是極好的。
十七歲那年,他參加科考,一次便金榜題名。
站在金鑾殿上時,他的雙都在發抖,面上卻對答如流、從容不迫。
儘管出生卑賤,可他的答卷,實在文才過盛,針砭時弊亦有獨特風格,所有考皆評定為狀元,沒有異議,就連皇帝也讚不絕口。
他們都說他是東齊不可或缺的人才,絕非池中之。
當真是風頭無兩,一日看盡長安花!
他知道,第一步功了。
從這一天起,屬於他的絢麗人生正式開始。
昔日忍辱負重的年,為風頭無兩的狀元郎,他也就花了十七年。
十七歲啊,多麼年輕。
旁人稱讚他年有為,是世間罕見的天才,只有他自己知道,這十七年來有多難熬,一個普通職可滿足不了他。
他苦心鑽營、玩弄權,在某次宮宴上故意為皇帝擋了刀,此後得了皇帝的信任,一路青雲直上,當了權傾朝野的首輔。
擁有權勢之後,他沒有立刻殺了當年欺辱過自己的人,而是把他們先抓了起來。
他把他們關進地牢裏,不讓他們死,反而好生養著。
他每天用鈍刀子割他們一點、剁一截骨頭,再把骨一起熬湯。
他讓他們眼睜睜看著自己的骨都被餵給了狗吃。
狗要是吃剩下了,他就塞進他們的裏,讓他們知道自己比狗還不如。
僅僅如此嗎?
不,他不滿足。
他不滿足當這個首輔。
他要當帝王、要當九五之尊的天子!
可為什麼……為什麼會失敗呢?
他明明那麼努力啊!
想到這兒,楚瓊大笑起來,眼中儘是仇恨與不甘。
他不會就這麼輸的。
絕對不會!
也不知過了多久,一雙厚皮靴子出現在他視線里。
他睜開眼皮,往上也只看見了暗紫擺。
布料上金銀線織,甚是華麗,應當不是個普通路人。
他不知道這是誰,卻知道這是能救自己的人,便極力手抓住的擺,如同抓住了救命稻草。
渾氣驟然上涌,久未說話的腔被驟然撕裂,發出極其難聽的嘶啞嗓音,如同陳年厚重的木門被推開。
「救我……」
……
「轟隆隆———」
又是一聲驚雷。
許清凝從夢中醒來,坐起,還了幾口氣,滿臉都是冷汗。
方才做了一個噩夢。
夢中,看見了一個年。
他渾是,朝步步走來,手裏提著一把刀。
看不清他的臉,因為他戴著面,金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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