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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炮灰是個狠人》 第二百一十七章 辦妥了

田志高和田志遠商討去Y省的當兒,隔著一條巷子的張福家院里,張爸教金牛下象棋,孟桃沒事干,在菜地里玩。

這院子大,原先的主人開辟出幾壟菜地,張爸張媽也拿點菜種子給撒上,綠芽是長出來了,卻不均勻,有的地方擁,有的地方稀稀拉拉。

孟桃拿竹片細心地給菜苗松土,干完兩壟地,張弟都放學回來了,嚷嚷著肚子好,孟桃就洗手開始做飯,等到晚飯做好,聽見鐵皮門被拉開,一看是張福騎著三車進來。

“都辦妥了!野豬、鹿裝在竹筐里,放進小倉庫,鹿茸、鹿筋、鹿鞭這些留在甘師傅那里再理一下泡酒,這個酒得明晚上才能泡制好,封壇之后放進小倉庫。”

張福對孟桃說完,又問道:“小倉庫很牢靠,野豬、鹿放里面倒是不怕被老鼠什麼的咬吃,但這天氣暖和,怕壞掉,那就太可惜了!甘師傅說這多好啊,特別是鹿,可難得了,金貴著呢。”

孟桃說:“沒事的,最多今晚到明天早晨,老板會派車過來運走。”

“那就好了。”

張福轉掀開蓋在三車上的一塊黑氈,出小半筐新鮮野豬和鹿,笑嘻嘻道:

“鹿和野豬各留了十五斤,甘師傅每樣留五斤做酬勞,另外他說還要泡制好的酒,鹿茸酒、鹿筋酒各要二斤。”

“行,給他。你家也應該留兩壇,不過我覺得,你爸和你媽看到酒,肯定會想分送給親戚,這種酒很珍貴的,你最好看著點,不要讓他們送太多。”

“我知道我知道!甘師傅說過的:這種酒比金子還貴,能留存一輩子不壞……我自己保管,誰也別想!”

張福一聽他可以留兩壇鹿茸、鹿筋酒,頓時樂開了花,立刻做保證絕不準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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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玩笑麼,這種酒送人?那等于送人金子。甘師傅可說了:他以前也弄過不鹿茸、鹿筋,就從沒見過這次這樣好的,包括上次的虎骨、虎筋酒,聞著都有異香,簡直是人間極品!

這樣的酒封存個一年兩年或者更久些,等到開壇飲用的時候,每天一小口,有病治病,沒病延年益壽,即便七老八十也能健壯如年!

這哪是酒?簡直是仙丹啊,張福又不傻,這麼好的東西還不當金子一樣深藏起來。

孟桃心里暗道那位甘師傅倒是真識貨,這些泡酒的鹿茸、虎骨都是放在空間里浸潤靈氣許久才拿出來,當然非同一般,確實可稱為貴比金子。

張福又道:“我們分到的這些鹿和野豬,等我媽明天來做干,這樣能留久些,你和金牛帶一半回去吃。”

孟桃說:“我和金牛不要,我們家里很多熏,要吃很久才吃完。這兩天住你家,每天吃點新鮮鹿就行,你們也盡量趁新鮮多吃,就算做干也盡快吃完,留久了沒有滋補作用了。”

這些蘊含了空間靈氣,自然是越快吃掉越好,對有利。

張福覺得說得有道理,答應著,把搬到廚房,孟桃每樣割了一塊下來,切薄片直接下鍋,簡簡單單的烹制方法,只加了點鹽和姜片,就十分鮮香味,大家紛紛搶著吃,張媽那鍋排骨湯都放靠后了。

吃飽喝足,張福想先送張爸和張弟回被服廠里的家,然后回來,和桃花、金牛一起去電影院看電影。

張弟一聽說等會他哥和桃花姐、金牛哥要去電影院看電影,立刻不干了,吵著鬧著也要看電影,今晚不回廠里的家,要住新院屋!

張福追著揍張弟,張爸心疼小兒子,說道:“行了行了,不回就不回吧,金牛和桃花今天來,大家都高興,那我們今晚就住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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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福看老爹一眼:“你倆不回,我媽又上夜班,我姑和叔他們看著我們家不亮燈,再跑過去看還不開門,明天問起來,你怎麼回答,怎麼解釋?”

“有什麼好解釋的?瞞得了初一瞞不過十五,咱買了這院子,也沒沒搶,就跟他們說實話得了!”

“我三叔急著找房子結婚呢,在這節骨眼上你說實話?我反正是不會讓三叔在這院里辦喜事娶媳婦,三叔怎麼怨恨我們就不用說了,大姑和二叔肯定也要借著這個鬧起來,怪你不講兄弟份——過年那會,他們跟咱家借錢你不給,現在又有錢買大院子了……”

張福提到借錢的事,張爸臉沉了沉,哼聲道:“我那時才剛出院回家,都沒跟誰哭窮,他們倒有臉找我借錢?我也得有才行啊。隨他們去吧,怎麼說怎麼說,這麼多年了,我講不講兄弟份,老天看得見!我對得起我爹娘,對得起良心就行!

我會跟他們說清楚,你是我大兒子,到結婚家的年紀了,你媽這些年攢了點錢,又借到你舅爺家一些,才買下這院屋專門給你結婚用的,誰都別惦記,惦記也沒用!這屋寫著你的名字,我當爹的能跟著住就不錯了,做不了主。”

張福聽他爸這麼說,就不作聲了。

瞞買院子的事,主要就是擔心他爸顧念兄弟要把這院子給三叔結婚用,既然他爸想通了,那沒必要瞞了。

父子倆論說家務事不避著孟桃和金牛,兩人不想聽都不行,只好當個木偶人坐旁邊聽著,不不說話。

張爸不看電影,留在家看門,張福騎三車帶著孟桃、金牛和張弟,出發去電影院,一車人嘻嘻哈哈笑笑鬧鬧,就像一家子的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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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福特意拐了個彎,往后巷走,要路過田家那垮了圍墻的破院子,讓孟桃看看,確認是不是臨水村的極品一家。

遠的,張弟就指著說:“看,就是那家,天天吵架打架的。”

孟桃“噓”了一聲,讓他先不要作聲。

車通過狹窄的巷道,右邊是別人家磚砌的圍墻,左邊是用幾木頭胡架起的柵欄,從屋里出的電燈,照見在院子里走人,剪著齊耳短發,穿件灰,那走路的姿勢,不用看正面孟桃也知道,這就是王水

所以真的是那個田家,他們把名聲搞臭,在臨水村呆不下去,就跑到縣城落戶來了?

呵呵,倒也有本事,總比前世的孟桃花強,孟桃花被壞掉名聲之后,卻不會離開,也沒人帶離開,頂著沉重的屈辱,在村子里直到死。

只是不知道田家人能否如愿,可以一直呆在城里,再也不用回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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