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還不等宋筠二次榨家里的下人幫去掙錢,就先迎來了搬新家。
這是宋筠來到古代,搬的第二次家。第一次從縣城搬到府城租的宅子,第二次是從租的宅子搬到用土豆換來的、完完全全屬于自己家的宅子,可以說是步步高升了。
前世也常搬家,宿舍、和同學合租、和同事合租、和陌生人合租,一直到自己的房子。
有過半夜領著行李被趕出去,也有過臨近過年萬家燈火的時候被迫去訂便宜的賓館標間當做過渡。
宋筠一直覺得自己很討厭搬家,討厭那種顛沛流離的覺,可來到古代,突然發現,原來搬家也是可以愉快的、充滿希的。
這套宅子,據王璞所說,是晉王出的,畢竟這事兒如果辦了,得到好最大的就是晉王和唐家。
唐知府是來晉州任職的,也犯不上置辦房產,所以手中沒有合適的宅子。
倒是晉王雖然在封地頗為低調,沒做什麼魚百姓的惡事,但到底是做王爺的,手里產業不,挑挑揀揀地選了一份適合宋家人住的宅子。
不管是什麼來路,總之,用土豆的功勞去換來的宅子,宋家人也覺得住進去很踏實。
在宋念帶著宋勤、王鑫,以及買來的男仆們連收拾帶規整地折騰了段時間,就到了宋家搬家的日子。
宋筠終于恢復了一個人住一個小院兒的自在生活,只不過為了安全,選擇住在了祖母院子的隔壁。
其實宋念和沈氏本來想讓宋筠住在小花園一側的院子,覺得那里更清幽,景也好,還適合宋筠養的小貓去玩耍。
可宋筠怕蟲,挨著花園,又沒殺蟲劑,怕夏天的時候房子里鉆進多子長的七八糟小,哪怕知道這是父母對的關,還是十然拒了。
倒是宋策和宋箴兄弟倆,不怕蟲子,又想住在個安靜的地方方便讀書,選擇了靠近花園的院子。
其實依照沈氏的意思,倆兒子都十幾歲了,早就應該分開住了。
只不過在縣里的時候,他們住習慣了,搬騰的話比較麻煩,到了府城,租的宅子又地方小,沒法子讓倆兒子一人住一個院子。
如今好不容易地方寬敞了,干脆從現在起就讓他們分開了,等再過個幾年,倆兒子就能在自己的院子里迎娶新婦、養兒育了。
反正三個孩子,一人住一個院子,也住得下。最多是冬天燒炭的時候耗費得多一些,但既然住進了這種宅子,要是還計較燒炭的多寡,那就有些分不清輕重了。
這是沈氏的好期待,宋念自然也是默許的。可宋策和宋箴完全不愿意按照父母的意愿分開住。
他倆從小就混在一起,習慣了一起做絕大多數事,還沒考慮過老婆孩子熱炕頭的好日子,只覺得和兄弟住一塊兒就快樂。
沈氏也不強求,只能安自己,孩子還小呢,正是讀書的好時候,想不到日后家立業的事兒也正常,不分開就不分開吧。
不過,在的強烈要求下,宋策和宋箴雖然住了一個院子,但沒住在一個屋,這是最后的退讓了。
宋老太太沒空去管孫子怎麼折騰,對來說,孩子愿意怎麼住就怎麼住唄,都不急著考慮孫媳婦和重孫的事兒,沈氏有什麼可急的?
老太太更關心的是給宋茹準備的院子。
之前在黎縣的時候,宋茹回娘家后就一直住在宋老太太院里,可如今都嫁人了,有繼子繼,未來還有親生子,回娘家的時候肯定不能再住親娘那里了。
之前是沒條件,如今既然有了,老太太大手一揮,也給兒婿準備了一個院子。
宋老太太滋滋地想,等小外孫生下來了,就可以被他爹娘帶著來外祖家走親戚。到時候邊既有兒子一家,又有兒一家,全家團圓。
想到這里,又有些傷懷,到宋老爺子的牌位面前,默默地想:
唉,你這死鬼,命不好,去得那麼早,要是多活個二十年,看著咱家住大宅子,買地置鋪,兒子做舉人,婿還是舉人,那該多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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