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姐姐背著和趙暉上床時候的照片,現在居然換了的頭像。
大屏幕上,韓父義正言辭的指責著韓傾城的所作所為,幾乎把說了一個紈绔子弟,乖張的魔頭。
這就是忤逆父親的代價,韓父是在告訴,即使沒有了的母親,他依舊可以毀了。
同時,他也在把斷絕父關系的錯誤,全部推倒韓傾城的上。把塑造一個忍無可忍的形象,不就是為了凸顯自己已經忍不下去,只好忍痛割了嗎?
看著大屏幕上痛心疾首的韓父,冷冷一笑,轉走開。
抱著骨灰龕走在大街上,韓傾城只覺到了一陣暈眩,突然,眼前一黑,什麼都不知道了。
總裁辦公室,書拿了一份資料進來,“總裁,這是您要的,關于韓小姐的全部資料。韓小姐竟然是我們公司的員工,就在我們旗下的旅游公司任職。”
趙景彥翻看著資料,了解了韓傾城基本的家庭狀況。
韓傾城,,22歲,母親于十五年前去世。母親死后沒有多久,他父親就接回了自己在外面的人,還有另外一個兒,現在是韓家大小姐。而韓家大小姐的丈夫,之前是韓傾城的男朋友。
“真是狗的男關系。”趙景彥把資料扔在辦公桌上。
“總裁,就在半個小時之前,韓氏集團董事長發表聲明,和韓小姐斷絕父親關系。這里,是申明的全部報道。”
斷絕關系?
趙景彥眉頭微微蹙了蹙,翻看著這次所有的報道。
倏而,他站起來拿著服往外面走,“備車。”
……
韓傾城再次醒過來的時候,發現自己置于一個陌生的環境,是一裝修十分豪華的房間,金碧輝煌,雕梁畫棟。
完全陌生的環境,讓整個人提起了強烈的戒備之心。翻下床就往外面跑,趁著先是沒人發現醒了,還能逃出去。
“去哪里?”
剛剛跑下樓梯的韓傾城,聽到后有一道男的聲音,溫潤醇厚,似乎還帶著那麼一點悉。
一轉,就彪出了臟話。
“靠,怎麼又是你?”倒了八輩子的霉了是不是,竟然在這里都能到趙景彥?“這里,該不會是你家吧?”
“嗯哼!”
“你你,你又想干什麼?別以為這是你家我就怕你,我可是道高手,你敢我,小心我讓你筋斷骨折。”
這話可不是吹噓,是有這個實力的。
“你昏倒在街上,我把你撿回來,你怎麼也得說聲謝謝。”趙景彥對于這樣魯的孩子是不喜歡的。
但是這個孩子,例外。趙景彥倒是有興趣把打造自己,不討厭的樣子。
“我昏倒了?”
韓傾城努力回想著昏倒前的事,然后就想到父親往自己上潑臟水。現在應該為全城的笑柄了吧?
沒想到,竟然是趙景彥把帶回來的。
“謝謝你。”韓傾城說道,倏而想起自己懷中的骨灰龕,“那個,我懷里抱著的骨灰盒呢?”
“不知道,我過去的時候,就只有一個你。”他可沒有見什麼骨灰盒。
再說了,誰會把那個東西帶在上啊!
韓傾城一下子著急了起來,臉大變,“我的骨灰盒怎麼不見了?你真的沒有見到嗎?”
這樣一走,趙景彥才發現赤著腳跑下樓的。
“你先回屋穿上鞋,再找東西。”趙景彥走下樓梯,作勢要去拉韓傾城的手。
可是此時的哪里有心思管傳不穿鞋的問題啊,把母親的骨灰盒弄丟了,真的要去死了。
轉,就往外面跑。可是剛剛跑到門口,突然出現兩個保鏢攔住了的去路。
又是保鏢?
現在一見保鏢的心里就惱火,幾乎是一瞬間的, 作勢就和那兩個人廝打在一起。
不得不說,韓傾城的功夫確實不錯,和趙景彥的兩個保鏢過招,十招之毫不落下風。趙景彥看這麼有力,索就讓揮發揮發,自己拿了個蘋果,坐在那里吃了起來。
一個蘋果吃完,趙景彥發現韓傾城明顯在氣,力是人的弱項,卻是男人的強項,更何況是一對二。
“住手。”
趙景彥悠然然的喊了聲,那兩個保鏢立刻收了手,但是毫沒有讓開路的打算,如同兩座大山,擋在門口。
“過來,別讓我說第二遍。”
趙景彥把蘋果核扔在垃圾桶里,臉上的表有些不悅。即使他不在乎這個小兔子似的人力旺盛,但是太過旺盛,也不是一件好事。
韓傾城深知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的道理,和那兩個保鏢一手就知道自己不是對手,敗陣只是時間問題。
走到趙景彥的面前,平息了自己的呼吸,“我要去找我媽媽的骨灰龕,你放我離開。”
“我該怎麼說,你抱著你媽媽的骨灰龕在街上走,丟了才知道找?”趙景彥的眼神中閃過一嘲諷。
媽媽不是早在十幾年前就死了,現在抱著骨灰龕做什麼?
“我和你說了你也不懂,你現在放我出去,聽見了沒有。”韓傾城深吸口氣,“救命之恩改日再報。”
“我現在就有空。”
趙景彥是不會讓輕易離開的,好不容易把小兔子抓到籠子里,難道什麼都沒做就放出去嗎?
“趙景彥,趙總裁,我現在沒有再和你開玩笑,我必須要去找到媽媽的骨灰龕,不然的話……”
天哪,到底做了些什麼啊!
以為帶著媽媽離開,就可以不用到父親的桎梏。可是剛剛出來,就把母親弄丟了。若是真的找不到母親,就真的要死了。
就想帶著媽媽過安生的日子,怎麼就這麼難呢?
趙景彥眼睛一瞇,心中微微一震,小兔子還會有這麼悲戚的眼神?
看來的媽媽,是對很重要的人。
韓傾城垂下了頭,雙拳握,深呼吸一口氣,一定要找到媽媽才行。
“穿好服,我和你去找。”趙景彥的聲音低沉,且帶著魅,如同大提琴一般像他傳來。
“真的?”
韓傾城蹭的一下子抬起頭,眼神中重新燃起一丟丟的希,“你憑什麼幫助我?”
他們相以來,似乎并沒有給他留下什麼好印象,甚至連個好臉都沒有給他。變態的大總裁,真的愿意幫嗎?
韓傾城看了看趙景彥,那一雙龍眼,眼眸墨黑一,瞳眸黑白分明,他的眼神深邃且帶著睿智。
“憑你,和我睡了一晚上。”趙景彥的眼神掃過的,“這個理由夠了嗎?”
靠!
韓傾城滿臉黑線,現在這個氣憤這麼嚴肅,能別說帶的話嗎?
“夠了!”咬牙切齒的說道。
趙景彥帶著韓傾城來到昏倒的地方,韓傾城找遍了這附近角角落落,問遍了附近的商戶,可是都沒有任何消息,有的人甚至把當做神經病。
韓傾城有些頹廢,眼中滲出點點淚水,“媽媽,對不起,我把你弄丟了。”
坐在車上的趙景彥,發現韓傾城有些不對勁,便開門下車,走過去,果然看到這兔子眼中的點點淚。
“沒找到?”趙景彥問?
韓傾城點了點頭,心一度失落到了谷底。
“沒關系,我有辦法。”趙景彥說道,“看到那邊的商店的嗎?我看到他們門口有個監控,應該能看到這邊,我們過去問問。”
這是趙景彥和見面以來,說的最長的話。
趙景彥帶著來到商店,商店的老板不愿意讓他們看監控,直到趙景彥拿出了幾千塊錢,才放出了監控。
監控能夠清楚地看到,韓傾城暈倒之后,趙景彥趕來之前,有兩個黑人抱走了懷中的骨灰龕。
“這是……”
韓傾城看到那兩個人,眼神一下子晦了起來,臉也隨之沉了下來。
“你認識他們嗎?”
韓傾城點頭。
“我們先上車再說。”趙景彥順勢攬著韓傾城的肩膀,把帶到了車上。
上了車之后,韓傾城說道,“那兩個人,是父親的保鏢,也是父親的心腹。我不知道父親為什麼要這麼做?”
已經把趕出了家門,為什麼還要拿走母親的骨灰龕呢?
“趙總裁,還得麻煩你把我送到韓家,我要去找他們討個公道。”韓傾城要問問這個父親,究竟是什麼意思。
趙景彥卻敏銳的覺到這件事非同尋常,“我覺得你還是不要輕舉妄,看看接下來你父親的舉。”
“不行。”
韓傾城不能等了,母親的骨灰現在在父親的手中,還不知道會被他們怎麼理。怎麼還能夠等得下去呢?
“趙總裁,拜托你了。”
趙景彥不再有他,啟車子把送往韓家,但是他還是留了個心眼,讓手下拷貝了商店的監控。
上午才離開,沒想到下午又回來了。
“我陪你進去。”趙景彥做事要下車。
韓傾城卻不想這麼做,“不用了,這是我們的家事,我不希你牽扯進來。您有事就先去忙吧。”
許清歌愛了傅南瑾整整五年,她付出所有,活得像個保姆一般,本以為孩子的到來可以挽回兩人的婚姻,最終卻換來了一份離婚協議書。 產婦裏的她被害命懸一線,許清歌從深淵之中醒悟。 五年之後的她華麗回歸,眾人恭恭敬敬的叫她“許總。” 曾經欺負她的人也被各種打臉,過往的真相漸漸浮出水麵…… 麵對前夫的追求,許清歌直接轉身離開。 傅南瑾表示:“老婆,孩子需要媽咪,複個婚吧!”
溫玖暗戀君瀾五年,白天當秘書,晚上當情人,鞍前馬后床上床下地伺候,最后等來了他和別的女人的訂婚通知。既然如此,她走就是。戀愛腦一旦清醒,人的運氣都變好了。離開君瀾后,溫玖事業愛情兩手抓,不僅創立了自己的服裝品牌,還生了個漂亮可愛的童星女兒,主動給親媽帶桃花!影帝男神主動請纓,作為“丈夫”幫她出席女兒家長會;頂流模特一擲千金,只為拿下她的獨家設計;頂奢設計總監將她視作靈感繆斯,拿著鉆戒和戶口本在線求婚!……面對如此強勁的競爭對手們,某位前任只能在深夜跪在老婆床頭,表示嫁給我吧,我跟孩子姓。此時,已恢復身份的真豪門唯一繼承人溫玖表示哪兒涼快,哪兒呆著去。
蘭燭見到江昱成的那天,她被她父親帶到他面前,父親卑躬屈膝地討笑着,叫着對方江二爺。 江昱成隨意翻着戲摺子,頭也不擡,“會唱《白蛇》?” 蘭燭吊着嗓子,聲音青澀的發抖。 江二爺幫着蘭家度過難關,父親走了,留下蘭燭,住在江家槐京富人圈的四合院閣樓裏。 蘭燭從那高樓竹窗裏,見到江昱成帶回名伶優角,歌聲嫋嫋,酒色瀰漫。 衆人皆知槐京手腕凌厲的江家二爺,最愛聽梨園那些咿呀婉轉的花旦曲調, 不料一天,江家二爺自己卻帶了個青澀的女子,不似他從前喜歡的那種花旦俏皮活潑。 蘭燭淡漠寡言,眉眼卻如秋水。 一登臺,水袖曼妙,唱腔哀而不傷。 江昱成坐在珠簾後面,菸灰燙到手了也沒發現,他悵然想起不知誰說過,“青衣是夢,是每個男人的夢。” 他捧蘭燭,一捧就是三年。 蘭燭離開江家四合院閣樓的那天,把全副身家和身上所有的錢財裝進江昱成知她心頭好特地給她打造的沉香木匣子裏。 這一世從他身上受的苦太多,父親欠的債她已經還完了,各自兩清,永不相見。 江昱成斂了斂目,看了一眼她留下的東西,“倒是很有骨氣,可惜太嫩,這圈子可不是人人都能混的。” 他隨她出走,等到她撞破羽翼就會乖乖回來。 誰知蘭燭說話算話,把和他的關係撇的乾乾淨淨。 江昱成夜夜難安,尋的就是那翻轉的雲手,水袖的輕顫。 他鬼使神差地買了名動槐京蘭青衣的票場子,誰知蘭燭卻不顧這千人看客,最終沒有上場。 江昱成忍着脾氣走到後臺化妝間,看到了許久的不見的人, 幾乎是咬着牙問到:“蘭燭,爲什麼不上場” 蘭燭對鏡描着自己細長的眉,淡漠地說:“我說過,不復相見。” “江二爺,這白蛇,實在是不能再爲你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