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瑤也被沈遇之疾馳而過的跑車嚇了一跳,好在沈遇之也沒有喪心病狂到要撞人的地步,只是濺起了馬路上不知道什麼時候留下的積水,臟了宋瑤也的子。
“你沒事吧?”楚言發現了宋瑤也的囧況,將自己的外套下來遮住了的下半,打開車門讓先上去。
宋瑤拉著楚言的服,有些不好意思,“這樣會弄臟你的車,不如我打車回去吧。”
“不用在意,車臟了洗洗就行,怎麼能讓你去打車呢。”楚言一只手撐著車門,一只手擋在車框,“能夠送你回家,可是它的榮幸,臟不臟的都沒意義。”
宋瑤也被逗笑了,也不再猶豫,直接坐了進去。
楚言替關上車門后才繞去另一邊開車。
很快,楚言就將車停在了宋瑤也樓下,看著準備下車的宋瑤也,道,“不請我上去坐坐?”
“今天太晚了,就不了吧。”宋瑤也看了一眼自家已經熄燈的房間,“星月已經睡了,等下次有機會再請你上去坐坐。”現在已經十一點過,星月正常的睡覺時間是八點半,宋瑤也拒絕得一點都不心虛。
“說的也是,星月應該睡了,那我就你說的下次。”楚言一向不讓宋瑤也為難,這一次也是一樣,自然不再堅持。
宋瑤也看楚言不再堅持,也松了一口氣,推門下車后沖著他揮了揮手,“那我先上去了,你回家路上注意安全。”
楚言開車調頭離開,宋瑤也在風里站了一會才慢慢上樓。
一開門,家里靜悄悄的,星月在自己房間睡覺,宋瑤也打開客廳的燈,發現茶幾上有一個用被子著的小紙條。走過去撿起紙條,上面是星月稚的筆記。
【媽媽,我先SHUI了,你回來了記得喝水。】
星月那個鬼靈,有時候讓頭疼得想要將人扔掉,有時候又乖巧得讓覺得兒是世界上最可的寶貝。
宋瑤也端起桌上的水杯揭開蓋子,輕輕抿了一口,一甜滋滋的味道就涌了上來。這水并不是普通的涼白開,是星月給兌的蜂水。
星月真的是最珍貴的寶貝!
第二日,宋瑤也親自給星月做了一頓飯,換來了星月的嫌棄。原本滿滿當當快要溢出來的母瞬間“發”,兩人再次相互嫌棄。
吃過早飯,星月被送去了學校,宋瑤也則是直接去了公司。畢竟是蝶變的大東,不可能對自己的產業不上心。
然而宋瑤也沒有想到的是,竟然在公司的地下停車場里看見了一輛非常眼的車。
就是那一輛昨天還與肩而過,將嚇了一大跳的沈遇之的跑車。
或許只是相似?
抱著這樣的想法,宋瑤也將目轉向了跑車的車牌。
和昨天那輛車一模一樣,果然是沈遇之!
可是沈遇之來這里做什麼?
蝶變畢竟是一家娛樂公司,里頭有大大小小的明星來往,為了保證明星的私,宋瑤也可是花了大價格把整樓都租了下來。
就是為了不讓“閑雜人等”隨意進出,一是防狗仔,二是防。
所以沈遇之是怎麼來的?
一邊走,宋瑤也一邊思索這個問題,直到進了辦公室還沒想明白為什麼沈遇之在這里。
然而當看清楚辦公室的景,就明白自己不用多想了。
沈遇之正坐在戴維辦公室的沙發上,手里還拿著一本不知道是劇本還是什麼的東西,他聽見有人進門的聲音,抬起頭看了一眼宋瑤也,笑了一下。
“宋小姐,昨天那麼晚回家,玩得盡興嗎?”
聽見這話,不用腦子想宋瑤也都知道沈遇之還在生氣,只覺得有些好笑,和沈遇之一點關系都沒有,為什麼沈遇之要因為跟楚言一起吃飯就做出來這樣一幅樣子?
沈遇之他哪里來的臉?
這麼一想,宋瑤也立刻理直氣壯了,走到另一半的沙發上坐下,“我昨晚上吃飯當然開心,倒是不知道沈總今天大駕臨是做什麼?”
“沈總今天來是為了公司新產品的代言。”戴維已經和沈遇之說了一會話,自然是已經打聽好了他的目的,此刻宋瑤也問起自然就接上了話。
新產品代言?
宋瑤也并沒有特意關注過沈氏公司,但是也聽說過他們的新產品,雖然是一款家電產品,但是卻宣稱是從未現世的高科技產品。
在劇組的時候也不止一次聽到劇組里的人提起。
“是的,不知道宋小姐有沒有意做沈氏新產品的代言人?”沈遇之將手里的劇本合上,看著宋瑤也,開門見山邀請做新產品的代言,“沈氏集團在新產品的宣發上一向大方,這次為代言人準備了這個數的代言費。”
看著沈遇之比出的數字,宋瑤也和戴維都大吃一驚。
知道沈氏集團有錢,沒想到這麼有錢!這個數的代言費,就是去請那些一線或者是頂流明星都足夠了。
“承蒙沈總看得起。”宋瑤也可不會跟錢過不去,既然沈遇之要上趕著送錢,自然不會往外推,“這個代言我就接下了,之后的事我的經紀人會來與你們詳談。”
“等等!”沈遇之捧著這打把的錢來可不是只為了見宋瑤也一面,他當然還有其他的要求,“我們沈氏集團的名譽一星不錯,如果你要代言,那麼就必須保證自己在代言期間沒有不好的消息傳出了,比如說——緋聞。”
戴維在旁邊聽得一頭霧水,緋聞算是什麼不好的消息嗎?怎麼在他的記憶中靠緋聞炒作是一折非常常見的手法?
宋瑤也同樣也覺得沈遇之這個要求莫名其妙,不過想到昨天沈遇之撞見和楚言吃飯時的火氣,半猜半蒙,覺得沈遇之可能是因為才會半途加上這麼個要求。
別的公司恐怕不得代言人炒個緋聞提升知名度,甚至還有不怎麼講究的公司讓自家的東家下場和代言人炒作的。
“這個如果是甲方的要求,我們當人會照做,還請沈總的人在擬定合同的時候加上這一條。”宋瑤也自己就不是個喜歡走歪門邪道的人,既然甲方自己要求不炒作,當然沒有不答應的份!
還求之不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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