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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億盛寵:閃婚老公超能干》 第1322章 腦回路不在一個頻道上!

 連城燁搶救結束后的三四天,唐安歌都會向舅舅詢問連城燁的況,完全是沖著學習相關醫學知識去的。

 可安翊笙卻因為連城燁在昏迷時,的手一事,變得有些敏

 他言簡意賅告訴唐安歌,連城燁已經熬過危險期。

 第四天,安翊笙就以為自家單純的寶貝外甥因被連城燁那個老男人了小手,就喜歡上了連城燁,才天天這麼關心連城燁的況。

 “……小歌兒,連城燁今年都三十二歲了。”安翊笙語氣嚴肅地提醒

 實際才三十一歲零五個月。

 “嗯,我知道。”唐安歌不明白舅舅為什麼突然提起這個。

 “他比你大了十歲!”安翊笙強調。

 唐安歌疑:“所以?”

 今天舅舅說的話好像聽不懂。

 “俗話說三歲一代!大十歲,四舍五就是四代了。”安翊笙極力阻止道:“不可否認連城燁在工作上很出。但是,舅舅在給他檢查時發現他疾,就連舅舅的頂尖醫,都束手無策!他的疾大概率是一輩子的!”

 唐安歌:“……”

 舅舅為什麼突然跟說這個?難道是想讓努力專研、攻克這個醫學難題?

 “好的,舅舅我知道了!”沉迷學醫的唐安歌無比認真回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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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舅舅說過在醫學方面很有天賦,余生還有好幾十年,不會讓舅舅失的!

 以為經過自己的極力勸說,終于放棄喜歡連城燁了,安翊笙甚至欣

 “我們家小歌兒真乖。”

 腦回路不在一個頻道上的舅甥倆,終于“達協議”。

 之后,唐安歌更加沉迷學習,無法自拔。

 周末好友時千諾出去玩兒,都以太忙為由拒絕了。

 這樣大約過了一個月。

 唐安夫婦有些被兒的用功勁兒嚇到,忙問安翊笙怎麼回事,安翊笙只說了一句“小歌兒這是在化悲傷為力量,過段時間就好了”。

 唐安夫婦再問,安翊笙卻不再細說了,再說他造謠連城燁有疾的事就要曝了。

 他不是怕連城燁知道,而是怕外甥萬一知道連城燁正常的,沒有疾,會再次喜歡上連城燁。

 這天星期六,唐安歌終于肯放下功課,吃過早餐就出門找好友去玩了。

 兩人逛了大半天,下午四點多唐安歌回到唐家莊園。

 “二小姐,您回來了。”管家笑著恭敬道。

 “嗯。”

 唐安歌在玄關換了鞋子,便拎著戰利品走進大廳。

 “爸、媽我回來了。千諾今天幫我切出一塊冰種紫羅蘭……”話說到一半,看見有客人,唐安歌聲音頓住,也放緩了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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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種紫羅蘭?小歌兒,拿過來給我看看。”安小兔朝兒招了下手。

 唐安歌拎著一堆戰利品朝母親走去。

 將其中一個袋子遞到安小兔面前:“這個。”

 抬眸瞄了眼端坐在另一組沙發的連城燁……也是,一個來月了,他的傷應該也好得七七八八了。

 今天他穿的是量定制的白襯衫和黑西,襯衫袖子隨意卷起,手上戴著軍式腕表;簡潔但大氣的著裝,渾掩不住的凌厲人氣場。

 撞上連城燁的視線,唐安歌心臟猛地一跳,故作淡定收回目

 沒想到這樣一個頂天立地的男人,卻患有鮮為人知、難以啟齒的疾。

 “啊!這塊冰種紫羅蘭真漂亮~”安小兔驚艷地夸道。

 “嗯。”唐安歌認同地頷首。

 上午和好友逛街,在外面餐廳吃過中午飯,然后好友帶去翡翠原石市場玩兒。切了七八塊翡翠原石,終于切出一塊冰種紫羅蘭。

 這塊冰種紫羅蘭部比較干凈,翡翠原石店的老板當時開出一千萬的價格想買下來,但被好友拒絕了。

 好友說翡翠原石是付的錢,開出的冰種紫羅蘭自然也該歸

 “小歌兒有沒有想過要用這塊冰種紫羅蘭做點什麼首飾?”安小兔問兒。

 無論是種水還是,都太漂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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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家旗下的珠寶公司是全球知名奢侈品牌之一,可唐安歌不是在唐家長大的,對珠寶方面不太了解,而且沉迷學醫,對珠寶的興趣和關注也不大。

 于是淡聲回答說:“千諾說這塊冰種紫羅蘭,夠做一套首飾。”

 “那我幫你找個玉雕大師,將這冰種紫羅蘭做一套首飾?”安小兔詢問兒的意見。

 “好。”唐安歌沒有異議:“做兩個手鐲。”

 這塊冰種紫羅蘭夠厚,可以出兩個手鐲。

 給千諾一個。

 “行,媽知道了。”安小兔知道兒的意思。

 母倆聊完了,唐聿城簡單地介紹坐在沙發上的男人:“小歌兒,這位是連城燁,爸之前跟你提過。”盡管之前兒跟舅舅去“梟狼”搶救過連城燁,已經見過了。

 停頓了下,他接著道:“連城燁,這位是我兒唐安歌,唐家二小姐。”

 唐家大小姐是蕭葉暖。

 “唐小姐,你好。”連城燁語氣清冷沉穩打了聲招呼。

 他從下屬哪里知道自己的命是安翊笙搶救回來的。

 但下屬瞞了唐安歌那天也在手室的事。

 “你好,連城先生。”唐安歌也淡淡回應了句。

 唐聿城只是讓兩人相互認識一下,僅限于認識,打個招呼,并未有別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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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完招呼,唐安歌便說:“媽,我先回房了。”

 拎著東西上樓。

 二樓,唐安歌準備開門時,余思雅走了過來,“安歌姐姐,你回來了呀,都買了什麼?”

 當年唐安歌被劫走,下落不明之后;這麼多年以來,唐安夫婦一直在做各種公益和慈善。余思雅是他們捐助的孩子之一,只比唐安歌小七八個月。

 前陣子了些傷,如今住在唐家莊園養

 “服。”唐安歌冷淡回應道。

 “安歌姐姐你要買服,怎麼不干媽陪你去呀;干媽特別會挑服,也懂得搭配,我穿的服都是干媽幫挑的。”余思雅口中的“干媽”是指安小兔。

 意思是在告訴唐安歌,的母親有多疼自己,自己穿的每一件服,可都是唐安歌母親幫挑的!

 想讓唐安歌為此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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