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來只聽說狗咬人賠錢的,沒聽說過被狗咬還要賠錢的!你他媽簡直不要臉!”
“我家金子是金,金脾氣溫順是可以做導盲犬的你知不知道?如果不是你挑釁,它絕對不可能咬你。”
“狗就是狗,你能保證它永遠不發瘋?反正它就是咬我了,我這一的傷都是你家狗咬的,你必須負責!”
“年輕人,你就是想訛人吧?我家金子可是有狗證的,我是合法養狗!想訛人你還了點,勸你趁早打消貪念,不然讓你吃不了兜著走!”
“哎喲,威脅我啊!你爸是李剛嗎?不過你這麼大歲數了,你爸還在嗎?”
“你有種再說一遍!”
法庭上鬧一片,雙方當事人各執一詞,吵得面紅耳赤。
“行了!”姜芮書被吵得腦仁發脹,敲了敲法槌,對兩個當事人都頗為無語。
原告和被告住一個小區,事發當天被告帶自家的金出門遛彎,路過商店的時候進去買點東西,還沒付錢就聽到自家金嗷嗷慘,出來一看,只見原告跟金抱在一起相互撕咬,最終,被告的狗重傷亡,而原告也一的傷。
原告認為自己被狗咬傷,向被告提出了醫藥費、誤工費和神損失費的賠償要求。
被告認為是原告打死了自家的狗,難以接,反訴原告要求賠償。
“法,你看我這滿的傷,都是他家狗咬的,我的手指快被咬斷了,我是做游戲直播的,因為傷好多天都不能打游戲,以后還能不能恢復以前的水準都不知道,這回直接影響到我的收,我要他賠點神損失費不為過吧?”原告是個微胖的男生,說著把自己手抬起來給姜芮書看,傷口已經愈合,但猙獰的傷疤猶在。
“什麼鬼直播,本就是不務正業,能掙得到幾個錢?”被告是個老頭,長相嚴肅,說話自帶腔調,跟訓人一樣,對于原告提出的神損失費很不滿也很不屑,“就算你現在能掙到幾個錢,你肯定自己以后也能掙得到錢?年輕人就該腳踏實地,找個穩定的工作,干點正經事,整天抱著一臺電腦門都不出,怕不是心理有病。”
男生年輕氣盛,聽他冷嘲熱諷,口而出:“我一天的收比你一個月還多!”
“哎喲,小伙子口氣很大啊,那你說說有多!有幾十萬嗎?”
“我現在是不能,不代表以后不能,但就你這個猥瑣無能的樣子一個月能掙幾十萬?”
“你罵誰呢!”
“誰應罵誰!”
“你——”
“安靜!”姜芮書再次敲法槌,“現在我問誰誰回答,沒問到的不能說話。”
男生和老頭都訕訕地閉上了。
姜芮書看著男生,“原告,你那天為什麼會經過金狗?”
男生道:“家里的煙完了,我去商店買包煙,就在商店門口遇到了那只金。”
“你見到那只金后,做了什麼?”
“我天生有點怕狗,看到那麼大一只狗,雖然是溫順的金,但還是害怕,所以就想繞開,誰知道它突然就沖我大,我心里害怕,想跑進商店,結果它一下子掙了繩索沖向我,我一害怕,就對踹了它一腳,然后就打了起來。”
“撒謊!”老頭反駁,“要不是你解開的繩子,就是你做了什麼嚇唬金子,不然……”
“被告!”姜芮書給了他一個冷眼。
老頭不甘心癟癟,安分下來。
姜芮書又問:“你在看到金之后,有沒有對金吹口哨或者做手勢或者做表等等作?”
“沒有,我躲都來不及,哪敢逗它啊!”
姜芮書心里有了數,轉而問被告,“被告,你遛狗的時候,是否給金戴了套?”
老頭一聽就知道這個問題對自己不利,皺起眉頭:“套那種東西套在上很不舒服,誰家狗會買那種東西,不過我給我家金子套了牽引繩。”
“那你牽住了嗎?”
老頭噎了下,“我家金子脾氣一直很好,從來沒撲過人,更沒咬過人,是從正規渠道買回來的,狗證齊全,每年按時打疫苗,沒有一點違規的地方。”
“事發當時,你沒有牽著狗,是嗎?”
“沒有,但是我把繩子拴在了樹上,金子一向聽話,讓它不就不,要不是有人逗它,肯定不會跑。”老頭意有所指。
“你懷疑有人解開了繩子?”
“不然金子也不會掙開繩子。”
“有證據嗎?”
“證據我沒有,不過這是最有可能的可能。”
那就是沒證據了,憑空猜。
姜芮書全都明白了,“雙方當事人和代理人還有新的論點或疑問嗎?”
男生那邊表示沒有。
老頭見姜芮書沒反駁自己,還以為贊同自己的推斷,點頭表示沒有意見。
這種案子責任方明確,案不復雜,姜芮書當庭就宣判了,判決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駁回被告的賠償要求。
“不是,我怎麼就敗訴了?”老頭不敢置信,“我賠他的醫藥費就算了,為什麼他打死了我的狗還能不用賠?”
“這做無過錯責任,但凡狗咬人,非被咬之人的過錯,飼主或管理者就要負責,而狗被打死,被咬之人無需負責。”姜芮書耐心給他解釋。
“不對,這不對!你是不是欺負我不懂法又沒請律師,跟那邊的律師一起忽悠我?”老頭一臉不服氣。
“這是《民法通則》第127條的明文規定,你若不信可以去查一查,或者咨詢律師。”姜芮書禮貌微笑。
“還整什麼規定,我哪里知道?你們就是欺負我不懂法!”老頭拍桌指著姜芮書的鼻子,嚷:“你領導呢?把你領導過來!我要投訴你!”
一直沒吭聲的劉一丹聽到這話,忍不住說了一句,“這位老先生……”
“你誰老先生?”
劉一丹只想翻白眼,都六十了還不是老先生,尊敬你才這麼喊,面上卻是跟姜芮書如出一轍的微笑,“這位先生,姜法真的沒騙你,不信你過來我這里看,民法通則上就是這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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