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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家肥妻有點田》 第三百九十一章 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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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可憐,追人這麼久結果還沒功。

好不容易要有進度了,現在又被耽擱了,可能這就是傳說中的有能力的人注定要承擔的更多。

宋赟憐憫的視線一閃而過。

顧景垣很敏銳,手上的書籍放下,眸帶著探尋,起挪到宋赟邊:“發生了什麼”

“京城出事了,娘要過去,據說是那邊的火鍋鋪子被顧家的人為難了,顧家就是那個景王爺的顧家。”宋赟語氣加重,意有所指的盯著顧景垣。

顧景垣眼里風波凝聚。

拳頭慢慢攥

所視是京城的方向。

一而再再而三的擾他生活,真的把他當柿子了?

既然、那些人不想穩穩當當的過日子,那就速度解決了吧!

本來今年不想去京城的,但是那些人那麼迫切的把他弄回去,不做一些事,似乎對不住跑來的這一圈。

顧景垣推開書房的門,看見里面坐著的人,面容安逸,閉眼對著微弱的角還帶著笑,似乎京城發生的事兒對一點兒影響也沒有,似乎所謂的婚事不能如期舉行對沒有半分影響。

想到這些顧景垣心里一陣悸痛。

“還好嗎?”開口,聲音干啞的很。

尤其是看見一側放著的金的步搖,這是為了親專門設計的,圖紙也是從人手里設計出來的。

好看的很,對匠人的工藝要求很高。

若是沒有二三十年的手藝,勾不出這樣細致的東西。

突然心里的不安消失了,這麼好看的步搖,如果沒有用心,怎麼設計出來呢?如果沒有用心,怎麼可能會找到合適的老師傅。

一旦用心了,那就是有心的。

這樣的安全,對于顧景垣來說是及時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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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人生安逸安穩的來源跟驗。

“沒事兒,一點兒小問題。”宋時初笑著說話,角的笑,眼睛里的笑,看著似乎很真誠的樣子。

然而,笑的讓人心寒。

即使顧景垣面對宋時初的笑容,都覺得有刀劍影在眼前揮閃。

人打算做什麼呢?

顧景垣沒有詢問,他是男人有些疑問可以猜測可以詢問,但是,面對的是從不吃虧的人,他需要做的不是護著,不是將每一步都安排好,而是看做,做個觀眾。

相信可以解決。

“那我陪你去京城。”顧景垣開口,聲音變得干起來,低頭擺,將自己此刻暴出來的丑態掩藏在服下面。

宋時初余看見顧景垣舉,眼里的笑意加深。

他很自持很有自控。

雖然有了沖,但是,知禮守禮,所作的一切,比大多數人都好。

世界上的男人,絕大多數都是爛到骨頭里,男人跟人似乎從不是同一個種。

男人渣又爛,從子上就有一種放縱自私藏著騙人的基因,數負責的男人是快要絕種的存在,若是遇見了自然得珍惜,若是遇不見,那就獨自麗。

顧景垣這個人,已經遇見了,自然要握在手里。

對著顧景垣勾勾手,眼里帶著清明與魅,像個妖又像花仙子,總之,向來不沉迷的顧景垣心了。

沉迷了。

站在原地,眼睛里只有,世界里似乎也只剩下一個人。

見顧景垣不彈,一臉嚴肅,宋時初凝眸,覺得自己被嫌棄了。

作為特工的時候,是學過.人的手段的,只是……出的任務都是解決一些人生命,還沒還是試驗勾.引人,現在……

不及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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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時初恍恍惚惚,對自己懷疑起來。

靠近顧景垣,將自己的臉埋在顧景垣膛,全是清澈的跟皂莢味,手落在.脯上,剛想勾著畫一個圈圈。

站著的人突然轉用宋時初來不及反應的速度離開了。

影消失在小院里。

……

一口氣越到山林的顧景垣耳尖發紅,低頭看著自己難堪的一面,發現他引以為傲的自控力崩潰了。

宋時初站在原地,慢慢平復呼吸,看著眼前空空的一切,仿佛這里站著一個男人就是錯覺,想要重回穿越前,對自己的水平覺到懷疑了。

太辣了。

太渣渣了。

竟然連一個古人都沒有辦法搞定。

是不是應該慶幸自己沒有出過用別人的任務,不然,自己的名聲肯定會到損傷的。

雪花飄落,道路變得極為難走。

但是對于有出行計劃的人來說,天氣的影響于他們而言沒有任何作用。

該出行的依舊需要出行。

原本出行的只有宋時初跟顧景垣,然而,抱著兔子騎著家里的老馬跟上來的宋赟出現在惡人面前的時候,誰也趕不走,也沒有人會開口趕人。

雖然去京城需要解決的事可能會沾染腥手段,但是,小孩又不是一般的小孩。

的人,應該了解一下外面世界了。

現在有兩個年人,這個世界上責任最重要的兩個人陪著他,護著他,會把三觀損造的影響降低到最低。

三個人一個人一匹馬,棗紅老馬,跟在兩匹千里駒后面,慢慢在雪地前行。

時間一長,馬兒的速度加快。

桐城距離省府不僅,省府到京城的距離也不近 。

三個人行走在路上,頂著漫天風雪,一路奔波,停在京城古老的城門口的時候,這一年已經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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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的一個年,奔波在路上。

宋時初心里是惱的很。

但是跟常人不一樣,宋時初越惱怒,角的笑越深,眼里的笑越濃。

“京城不愧是京城。”宋時初從馬上跳下來,看一眼后面慢慢悠悠晃悠的老馬,走過去問道:“還行?”

“沒問題。”

年紀不大的宋赟上披著大紅的披風,最紅齒白,加上致五,停在城門口就是一道風景線。

至于顧景垣,頭上戴著一頂斗篷,將自己的五徹底擋住。

這才斬斷路人的視線。

進出京城需要查看份文牒,三個人的份自然是用的假的。

京城,宋時初立刻覺到這個寸金寸土的都城所有的獨特的魅力。

路上擺攤的,巡視的,還有買賣東西的,絡繹不絕,走來走去,生活氣息很濃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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