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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安,岳律師!》 第三百一十三章 遺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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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青橙睡了個自然醒才起床,吃了岳景城留好的早餐刷起手機來。

突然看到有人在微博艾特自己,說想請教一個問題,并留了一個鏈接。

蘇青橙打開鏈接,是一個論壇,艾特的人是個人,這里簡稱a。

a說家兄妹二人,哥哥在國外留學后來也在國外定居結婚生子。

父母一直是在照顧,哥哥只有過年才回國一次看父母。

而且父親還患病常年臥病在床,母親年紀也大了,所以照顧父親的基本是

然后母親找人咨詢要立囑的事,想把所有的錢加房產都留給兒子,這件事本來a是不知道的,后來還是無意中從哥哥的孩子那里聽說的。

a聽到之后整個人都懵了,知道父母更喜歡哥哥,畢竟他會讀書有出息,父母偏心點是正常的。從小也習慣了,可沒想到他們居然這麼過份,一點財產不留給自己,這些年還一直是自己在照顧他們。

心里很委屈,又不想因為這件事和父母撕破臉,可是心里真的很難,所以問網友們該怎麼辦。

下面跟的人很多。

“握草,這樣的父母太不是東西了,建議直接扔養老院讓他們自生片滅!”

“實在不想撕破臉就裝病,說照顧不了他們。”

“讓他們跟他兒子去啊,這麼不要臉嗎?”

“是聽哥哥的孩子說的,說明哥哥知道這事都不跟說,這哥哥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你是兒嫁出兒潑出去的水,財產留給你不就是給了外姓人?(狗頭)”

“那你就別讓兒養啊,要兒照顧的時候就不是潑出去的水了?”

“就是給一半或三分之一也行啊,一點不給也太過份了,重男輕也不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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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哥哥還高學歷,書都讀到狗肚子里去了,就這麼心安理得?我呸!”

“你就直接說沒錢養他們了,讓他們賣房子,問他們要錢,看他們同不同意,順便提一下財產的事!”

“這父母太惡心了,就養一個工人是吧?”

“說實話照顧老人真的很累,妹妹付出這麼多什麼都得不到,太讓人寒心了。”

這里a提到一下,說之前哥哥有提過可以請保姆照顧父親,可是母親不同意,說保姆照顧不好,不信任他們。

“這個媽就是吃定兒,讓累就是,免費的保姆不要白不要。”

“我要氣死了,天下怎麼有這樣的母親?”

“不養他們還不行,到時候說棄老人。”

“這就是好人沒好報,有良心的人終究是會被沒良心的人坑啊。”

“這也太偏心了!”

“這是為人父母該做的事嗎?”

“送養老院吧,給最基本的費用,其他讓哥哥付!”

棄罪了解一下,法盲別瞎bb。”

“就算真不養,父母難道還去告父母養大的,哥哥就是喝西北風長大的,他不用照顧父母?”

“可是妹妹做不出這樣的事,所以才覺得委屈。”

“父母的財產自然他們自己說了算,尊重他們的決定。”

“樓上的,很容易,勸人大度小心被雷劈,別拿別人的東西做好人。”

“站著說話小心閃了腰!”

“快來看啊,這里有個大圣人!”

“真接挑明,你不仁別怪我不義,父母坑孩子的事還嗎?”

“太惡心了,這樣的父母!”

“這哥哥也不行,看妹妹這樣憑勞任怨照顧父母,他應該主提出平分家產。”

“如果哥哥這麼有良心就不會有囑的事了,父母死后沒有囑按法律就是平分,用得著立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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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早知道,是他兒子說。”

“老不死的東西,把兒當凱子使,建議直接斷絕關系,誰繼承產誰照顧他們。”

“找個律師問清楚,到底該怎麼辦,父母這麼做對嗎?”

蘇青橙看到這搖了搖頭,開始回復。

“很憾,父母這麼做是可以的。父母有權將自己個人財產給子中的一個子。”

據《繼承法》第十六條規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父母的財產,父母有權分。父母依照繼承法規定立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子中的一人繼承,是合法的,法律保護。”

“父母以贈與的方式將個人財產給子中的一個子,也是法律允許的。”

“父母自己的東西他們就是財產的所有權人,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產或者產,依法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分的權利。”

“只將產留給一個子繼承,是父母的真實意思表示,并且由父母采取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訂立了囑的,則囑當中指定的繼承人可以繼承父母的全部產。”

“除了親生子,父母也可以通過其囑,將房產給任意一個人繼承,無論這人是不是法定繼承人或者跟父母有沒有緣關系。”

“也就是說如果他們要把財產留給不是子的第三人都是可以的,更不用說是給自己的一個孩子。”

下面馬上有人跟,“那就一點辦法也沒有了?”

“只能看哥哥的良心了,和他好好談談。”

“無解了,哥哥不拿錢出來養父母,還要他們的全部產,一點愧疚心都沒有,妹妹還不撕破臉,只能自己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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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青橙繼續回復,“從法律層面來說如果他們執意要把財產留給哥哥一個人是沒辦法,不過你們可以好好談談,攤開來說。”

“就說自己知道了這件事,很難過,如果父母這樣,那以后父母的贍養費以后的喪葬費什麼的都讓哥哥出,不要怕抹不開面子,不然你只能自己委屈自己。”

“這樣的父母怎麼還好意思讓兒養?”

“他們覺得兒是自己養大的是應該的呀。”

“那兒子就不是他們養大的,就不應該了?就是不讓兒子吃虧,占兒的便宜?”

“這樣的父母太讓人惡心了,不配為人父母,你不喜歡兒可以不要來往,現在要照顧還不給錢,真是畜生不如。氣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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