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覺得自己不會再為《何以》寫什麼東西了。始終覺得,那時候的緒不可復制,怕寫出來會破壞曾經的覺。或者又覺得,他們的幸福已經可以預見了,作者又何必畫蛇添足。
然而這次再版,大家要番外的呼聲實在太高,于是我說,我試試吧。
于是我又放任自己沉浸到《何以》中去。
這實在是一件危險的事,卻又不可言喻的妙。
我又陷了走著走著,就會想起何以琛和趙默笙的狀況,各種他們的景紛沓而來,甜的,讓人忍不住傻笑的,又或者忽爾傷的。計劃之外的節越寫越多,本來不想寫到孩子的,寫到了。本來只想寫幸福的節的,卻會忽然寫到過去,甚至把自己都搞哭了。
在咖啡館忍不住了眼睛的時候很不好意思,并不是因為服務員走過好奇地看了我兩眼,而是覺得,都這麼久了,我還會搞得這麼投,真是很難為。
明明說了再見,告別已久。明明我已經慢慢變老。
卻這麼輕易地被他們俘虜了。
我怎麼會以為我再不會寫出我心里的他們呢?
他們是以琛和默笙啊,是我植于心底的最固執的愿所化,無論時如何沖刷,都不會改變。無論多久的久別,都不會陌生。
嗨,以琛,默笙,我們又遇見了。
我還記得與他們初遇在人群熙攘的超市,就像在后記里寫的那樣,忽然就冒出那樣一種攫住了我。也許早一步,晚一步,他們不是他們,我不是我,誰知道呢,緣分總是那麼玄之又玄。
我還記得那是大三的暑假,我在我的老臺式機上,一遍遍的寫著他們的重逢,寫了十幾遍,終于我滿意了,他們也滿意了。
我還記得我在學校的機房排隊,等不及了,就拿出白紙先把節記下來,生怕靈轉瞬即逝。
我還記得上課的時候他們也不安分,不斷地在我腦袋里自行演繹著,讓我不得不當個不專心的學生,一遍遍在筆記本上寫著他們的名字,才能得到抒發后的平靜。
一時間有些恍然。
好像是眨眼間,卻已經很遠了。
時間真是世間最殘酷又最好的東西。
從寫這篇文開始,到現在,已經過去了七年,已經和以琛和默笙分開的時間一樣漫長了。
嗨,以琛默笙,又見面了。
不過又要再一次告別。
但是我想,走著走著,在熙攘人群中,我們一定會再一次遇見。
顧漫
2010年11月
他是權勢滔天、富可敵國的淩家第四子,也是從小又啞又癱且被家族流放在外的棄子!她不介意全世界對他的嘲笑,與他合作了一場有名無實的婚姻,婚後才發現,她的殘廢丈夫是一頭披著羊皮的狼!一把輪椅,一支筆,他卻抵達了權貴的頂端。她親眼見證了他以雷霆的手段吞下了拋棄過他的家族,也吞下了她!瞧著小妻子留下的離婚協議書,坐在輪椅上的男人終於冷笑著站了起來:「全世界都知道我是個殘廢,脾氣古怪,不能人道,你跑了,還有誰願意嫁我?」她隔著一個太平洋接到他的電話,淚眼婆娑地數吻痕:「敢說你不能人道?騙子!」通話還未結束,他的聲音卻透過門板傳了過來,嚇得她瑟瑟發抖:「離婚可以,除非你願意幫我向全世界作證,證明我行過!」她:「你說過你會放我離開的!」他:「我沒說過!」她:「你說過!」他:「沒說過!」她:「狗說的!」他:「……」瞧吧,他腹黑狠辣,可是他的小妻子也不是好惹的,敢罵他是狗,就必須付出代價!他:「你知道狗的特性是什麼嗎?」她:「什麼?」他:「勇敢、忠誠,還有……吃不飽!」她:「……」
-見過你的眼睛,我再也沒看過星光。-嘗過你的味道,我沒打算活著回來。 第一次嘗到刀尖上舔蜜的滋味。是從初中那年,許星純喜歡上她的那天起。 外冷內騷x沒心沒肺、破鏡重圓
【甜寵+娛樂圈+先婚后愛】因意外受傷的季念念失去了近兩年的記憶,醒來發現自己成為黑紅頂流,并且有個隱婚的影帝老公,更加可怕的是自己當了兩年的舔狗。宋清硯發現原本溫柔、懂事的妻子,失憶后變成了一個作天作地,動不動要抱抱、要貼貼的小作精。某天,季念念在書房里無意中看到了離婚協議,并且雙方都簽過字,日期是受傷失憶前。一向沉穩的宋清硯他慌了……排雷:不費腦小甜文
南家妖媚大小姐被人暗算,隨手虎撲了個男人。泄了火,卻又惹了火,對方竟是位高權重的蕭家四爺,未婚夫的四叔。怎麼辦?逃不掉,甩不掉,對方還總喜歡玩刺激,帶著她在作死邊緣瘋狂徘徊。未婚夫處處想占她便宜也就罷了,又出來個初戀,還要和心機繼妹斗智斗勇,大小姐忙的不可開交。等等!真千金回來了?好吧,幾個男人全還她!蕭四爺:“我不管你是南嫵還是蘇櫻,再不回來,信不信我把你扒光了掛街上?”大小姐嚶嚶嬰:“四爺,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