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什麼了?”
慕莞看著宋辰梟手上的傷,很無奈地按下了護士鈴。
邊說邊扯下紙巾要給他拭跡。
“間接接吻?你勾引人的把戲,還可以再直接點。”
宋辰梟沒有領,冷冷躲開了慕莞的作。
“我勾引你?”慕莞簡直氣不活了,以前瞎了眼也就算了,怎麼還沒發現宋辰梟腦子也有病呢,“宋辰梟,搞清楚,剛剛是你強吻我!”
說著,慕莞故意又笑了,“哦,難不,其實是你喜歡我吧?”
聽到人的話,宋辰梟眼底一沉,看向,半晌才咬牙道,“慕莞,你知道自作多怎麼寫麼?”
“不是麼?五年沒娶別人,剛見到我就死乞白賴要我做宋太太,剛剛還占我便宜……宋辰梟,這在任何一個人看來,你就是喜歡我!”
慕莞的話讓宋辰梟臉越發難看,他嗤鼻,“恬不知恥。連用的香水都魅得要命,這麼多年,怕是沒長討好男人的本事!”
香水魅?
用香水就是討好男人了?
慕莞恨的一口濁氣提在嗓子眼,剛想繼續懟回去,護士卻來了。
宋辰梟的手被理好后,護士擔憂地囑咐慕莞,“針都被拔掉兩次了,手全淤青了,最好能別再了。”
慕莞總覺得護士看自己的眼,充滿了畏懼。
好像欺負宋辰梟一樣。
“好……”
送走護士,慕莞看向男人,宋辰梟也將臉側向一邊,完全沒有理的意思。
算了,積德行善,不跟病人計較。
就這麼待了一個多小時,慕莞有些了。
這次,宋辰梟出奇地安靜。
慕莞再次看向男人,只見宋辰梟看著窗外,既沒睡,也沒任何其他活。
天漸晚,窗口進來晦暗不明的,映得宋辰梟棱角分明的五,更顯英俊和完。
其實,宋辰梟不但為人冷漠,生活也很無趣。
以前慕莞和他在一起時,對方總是在工作。
仔細回憶,確實就沒見過男人做別的,就連刷手機看電視這樣獨自的娛樂,他都不曾有過。
“我去買吃的,你要吃點什麼嗎?”
醞釀了好一陣子,慕莞才朝宋辰梟開了口。
宋辰梟沒看,淡聲道,“不用。”
還來勁兒了?慕莞的氣上來,轉就想走。
但剛走到病房門口,卻還是停了腳步。
傅程說宋辰梟大不如前,其實早就預料到了。
男人以前就不好好吃飯,忙起來經常一天都顧不上吃一頓。
為此,沒為給宋辰梟騰吃飯時間做功課。
“城祖廟門口那家意式三明治,現在還沒關門,要一個嗎?”
慕莞回頭,又問了一次。
男人喜歡吃高效的食,慕莞覺得三明治營養全面,所以經常全城打卡三明治店,但只有城祖廟那兒的小店,征服了宋辰梟挑剔的口味。
話都說到這份上,他再拒絕,也心安理得。
“城祖廟,離這兒很遠。”片晌,宋辰梟道,面無表的臉上猜不心思。
“這時候打車應該能報銷吧?而且我也想吃那家三明治。”
慕莞找了個臺階,要說專門為宋辰梟去買,也太犯賤了。
“真會算計。”宋辰梟冷冷揶揄,“一小時之回來。”
“知道了。”
慕莞撇,被人伺候還計時,真把自己當君王了?
***
夜,深。
慕莞洗漱后,一瘸一拐走到沙發,打算睡了。
宋辰梟早已經掛完了水,但傅程堅持讓他在醫院觀察一晚,明早再走。
這意味著,慕莞也得陪“睡”一晚。
“你怎麼了?”
突然,宋辰梟不冷不熱的聲音傳耳邊。
“不是,是腳磨破了。”
慕莞掉拖鞋,輕輕用紙巾了流的腳趾,好久沒穿高跟鞋奔波了,還真疼。
“怎麼回事?”
宋辰梟聲音微沉,人離他太遠,他看過去也看不清。
慕莞沒有抬頭,“人都這樣,長時間穿高跟鞋都會磨破腳趾,何況你給我計了時,我基本上是穿著高跟鞋跑酷。”
“……”宋辰梟角輕抿,竟不知該說什麼。
他確實不知道人穿高跟鞋跑步會破腳。
半晌,宋辰梟又道,“以前你不也這樣?”
“對啊,以前都習慣了,疼到后面就不疼了,而且,總有一些不太好看的高跟鞋,穿著比較舒服。”
慕莞隨口答道。
理完了流的趾頭,躺下蓋好了毯子。
宋辰梟還想說什麼,但人轉過背對他,已經打開了手機。
慕莞給慕安溪發了條短信,問了問家里兩個寶貝。
今天被宋辰梟折騰得疲憊至極,也沒法和慕安溪例行電話。
但慕安溪沒有回復。
難道已經睡了?可慕安溪向來不這麼早睡。
握著手機,慕莞迷迷糊糊地睡著了。
但睡得并不舒服,被蔓延的寒冷席卷,漸漸蜷了一團……好在沒有多久,溫暖又將的軀包裹起來。
仿佛有人從背后抱住了,那人的懷寬敞又安穩,還帶著悉輕凜的氣息……
慕莞忽然夢見了,第一次見宋辰梟的時候。
渾,從廁所狼狽得沖出來,一頭撞進男人懷中。
里重復著帶了哭腔的“對不起”,卻不敢抬頭,甚至雙手還張抱了對方。
本以為會被嫌惡的推開,卻不想,對方竟將打橫抱起,低沉磁的聲音傳進耳邊,氣息炙熱——
“誰干的?”
回答了什麼已經記不清,但卻記得,他抱著一路回到辦公室,走了很久。
那個懷抱,就像現在一樣溫暖……
忽然,慕安睜開雙眼,只見窗外的灑在手邊,天已經亮了。
坐起來,發現自己從沙發睡到了床上,還蓋了厚厚的被子,而宋辰梟已經不在病房。
慕莞趕起,將高跟鞋小心穿好,但一站起來,腳還是有點疼。
就在此時,手機響了起來,是慕默念打來的。
慕默念不說話,旁邊的老師幫他開口,“念念媽媽嗎?念念想你了,你今天不來看念念了嗎?”
“今天有事耽誤,可能要晚點到。”
慕莞知道慕默念眼在聽著,又哄了幾句,“寶貝乖,我也超級想你的,每一秒都想死了~”
就在此時,宋辰梟走到了病房門口。
蘇墨隨便從酒吧中拉了個男人去前男友的婚禮上砸場子,卻不想拉到的竟然是前男友的叔叔。 從婚禮上下來,蘇墨揪著這位叔叔的衣角,「叔叔,你家缺嬸嬸嗎?有名無實的那種。」 叔叔看著她,思考了兩秒,「缺。」 次日看著手中的小紅本本蘇墨欲哭無淚,喝酒真能誤終身啊! 拿著本本蘇墨湊到男人身邊,「叔叔,這事,還能再商量一下嗎?」 男人系好領帶看她一眼,「叫老公。」 蘇墨...... 包子在旁邊對著男人竪起大拇指,「爸爸,三十多年了,你終於做了一件對的事。」 {本文1V1,男女主身心乾淨,包子出沒,很寵,很萌,很悶騷。}
南初出身在京城六大家族之一的南家,含著金鑰匙出生,是謂天之嬌女。偏偏還長得明豔動人,勾人魄魂。18歲時,恃美行兇,一時興起撩撥了燕大的高嶺之花江時逸,再後來始亂終棄,一走了之。五年後,兩人在觥籌交錯的酒會上相遇,彼時地位轉換,江時逸搖身一變京圈太子爺,“好久不見,南初。”沙啞低沉的嗓音,隱晦的眼神,與記憶中的少年模樣重疊。京圈中誰都知道,招惹誰都不要招惹江家那位太子爺,江時逸為人薄情冷欲,不茍言笑,清冷矜貴,生人勿近。後來,在某個盛宴結束後,傳聞薄情寡欲的他把人抵在豪車上吻得難舍難分,眉眼間盛滿溫柔繾綣,音色暗啞,“南初,吻我。“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
【現言+甜寵+雙潔+無雌競+男二火葬場+HE】白月光為了學業拋棄他出國,傅景浩轉身就和青梅在一起。她家權勢煊赫,事業上能幫襯他,照理說傅景浩該滿意,可所有人也都知道,他堂堂傅家大少的未婚妻——是個傻子。朋友奚落,身邊人嘲笑,漸漸讓傅景浩心頭疼惜化為煩躁窒悶。白月光回國,他刻意忽略她,冷淡她,可不知何時起,她身邊有了另一個男人。他怒沖沖上門,卻在見到那“野男人”的瞬間傻了眼。“小……小叔叔?!”傅淮序浴袍半敞,脖頸曖昧紅痕難以掩藏:“過來,見過你嬸嬸。”——在別人眼里,姜西檸不過是個長得好看的傻子。但于傅淮序而言,她是他黯淡世界里的一束光,更是他獨一無二的小月亮。皎皎月明,昭昭西檸。可他不過出國去治眼疾,回來后,心上人就變成了侄子的“未婚妻”。侄子的……未婚妻。皎皎明明是他的,怎麼就成別人的了。他只有皎皎了,他們連她也想搶走,既如此,就別怪他不擇手段! PS:女主不是智障哈,日常交流無障礙,畫畫天賦MAX,一分傻兩分白十萬分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