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是吳憂,旁邊更是圍滿了八卦好奇的同學,周夜和笙歌被圍在中間,笙歌有些尷尬的看了眼嘀嘀咕咕議論的同學們,
周夜看出的局促和小張,對說了句:
“行了,該干嘛干嘛吧,我回班級了,有事就來找我。”
笙歌也沒想避嫌,立馬接了句:“好”。
周夜轉要離開時,余瞟到了人群外的蘇銘哲,直接走過去把人撈過來拖出了教室。
“夜……夜哥,有話好好說……別,別手啊”
蘇銘哲上次看到謝禮被周夜都打服了,也跟著折服了,狗哈哈的說:
“有啥吩咐您說。”
周夜沉聲代道:
“幫我看著笙歌,如果你們班再有人欺負,隨時告訴我,否則,我就當是你欺負了,后果自負。”
蘇銘哲:“……”。
他看個熱鬧怎麼就了背鍋俠?
可是屈服于周夜的拳頭,只能答應:
“好嘞夜哥,只要有人找笙歌麻煩,我一定第一時間通知你。”
周夜放開蘇銘哲后,眉心微蹙了一下,忽然走到七班的窗戶,笙歌的位置剛好就在窗戶邊,走過去就聽到吳憂在跟笙歌說:
“現在大課間,休息時間長,去小賣部買點東西吃,你去不去?吃點東西去去晦氣?”
笙歌早上吃了準備的早餐,又吃了周夜準備的早飯,肚子撐撐的本吃不下東西了,最主要的是現在經濟條件不好,也很買零食吃了,更何況現在無分文都被周夜‘搶’去了。
“我不怎麼想吃東西,不過我可以陪你去小賣部買”
笙歌對吳憂說完一抬眼就看到站在窗戶外的周夜,微微皺眉的問他:
“怎麼了?”
周夜扯了扯角,對說:“我剛才不是要兇你。”
原來是怕生氣,特意來解釋的。
笙歌頓時笑了:“我知道,你是太著急了。”
周夜見沒生氣,才放心的“嗯”了聲轉走了。
看著周夜走后,吳憂一把拍在笙歌的大上,不可思議道:
“臥槽,這周夜是怕你生氣特意來解釋一下嗎?這還是那鬼見愁周夜嗎?”
吳憂八卦心上涌:
“算了,我也不去小賣部了,你跟我說說你跟周夜唄?”
笙歌無奈的笑,就簡單的跟吳憂說了些周夜的好,
吳憂聽了直搖頭:“不不不,你說的不是周夜,或者是他偽裝的,小鴿子啊,你長得這麼好看可得當心不軌之人,別被他騙了……”。
‘啪!’
兩人正說得起勁,忽然從窗戶丟進來一塑料袋的零食,
笙歌抬頭就看到正在喝水的周夜,結滾著咽下去后,一本正經的對孩說:
“去小賣部買水,為了湊整買了點零食,我不吃,你吃吧”。
笙歌:“……”。
買瓶四塊的飲料,湊整買一堆零食?
這理由還能找的再蹩腳點嗎?
第二十一章 聽的
在笙歌愣怔中,周夜不等開口,已經丟下一句:
“我回教室了”,
抬步走了,只是走了兩步又折回來,再次代了句:
“有事就過來找我,如果在上課就給我發消息,我隨時過來,聽到沒?”
這話里的曖昧氣息和甜氣息太濃,尤其此刻吳憂眼的等著八卦的樣子,惹得笙歌多有點害的紅了紅臉,但還是對他點點頭說:
“好,聽到了。”
周夜走過,吳憂純屬好奇的拉開零食袋要看看這鬼見愁給笙歌買的什麼好吃的,開一看,竟發現每一種零食都買了兩份。
吳憂似乎猜到了什麼,怕是自作多,直接愣住了。
笙歌也看到了里面每種都兩份的零食,立馬就懂了周夜的心思,他是怕只買一份,一個人吃,會讓吳憂覺得尷尬,也不想吳憂覺得小氣,這樣都買兩份避免讓產生尷尬的可能,
在很多人眼里,周夜不好,
可笙歌知道這個年,細心又溫,
他的好永遠潛藏在每一個細致微的細節里,從不會缺席,
更是在未來漂浮的人生里最堅實的港灣。
笙歌立馬拿出一袋吳憂吃的黃瓜味的薯片遞給:
“有你吃的黃瓜味薯片”。
吳憂一時覺得難為,畢竟前一秒還說周夜不好來著,這會吃人家東西不好吧。
“這是周夜給你買的,我就不吃了”吳憂矜持的說著。
“咦~瞎客氣什麼呀”笙歌皺了皺小鼻子對吳憂說:“他都買了兩份,明顯就是我們一人一份嘛,這里我就你一個朋友”,
說著就直接把薯片塞到吳憂手里,把剩下的掛在們書桌中間自己的一個掛鉤上說:
“掛在這里,你想吃什麼就自己拿”。
吳憂看了看手里的薯片,一瞬間就好像對周夜改觀了很多:
“周夜還細心的”。
怎麼會不知道,周夜買兩份,是沾了笙歌的。
笙歌聽到吳憂對周夜的改觀立馬就開心的笑了。
中午放學,學生都走完了,笙歌還在低頭認真的算最后一道數學題,連周夜趴在窗戶看了好幾分鐘都沒有察覺到,
小朋友學習好認真啊,而他著自己聽了一上午的課,回想起來,似乎只聽到老師說的那句: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A市古家大小姐的訂婚宴上,身為實習記者的連歆為了錢去破壞別人的婚禮,沒想到認錯人,惹上了大名鼎鼎的閻少宸,為了活命,連歆只能簽下一紙協議,淪為帝少的貼身女傭。他是權勢滔天的帝宸總裁,性子霸道專制,表面上以債權人的身份,苛刻要求她履行義務,暗中卻極盡一切的寵她、愛她。他早就知道血緣之說根本就另有乾坤,卻任由她被當做閻家的女兒,一步步逼著她的心靠近自己。
【重生+馬甲+團寵+追妹火葬場+萌寶】 重生前,傅星星是傅家流落在外的真千金,被找回後,爹不疼媽不愛,被未婚夫退婚後,更是被五個大佬哥哥各種嫌棄。 大哥:“傅星星長得真醜!” 二哥:“傅星星這個潑婦!” 三哥:“傅星星是個大草包!” 四哥:“傅星星真是囂張跋扈!” 五哥:“你們說的都對!” 重生後,傅星星馬甲掉了一地:妙手神醫、金牌編劇、天才賽車手、知名化妝品牌創始人、百家網紅餐廳CEO、火遍全網的超級網紅……哥哥們追妹火葬場,直接把她寵上天。 大哥:“我們家星星全世界最美!” 二哥:“我們家星星全世界最溫柔!” 三哥:“我們家星星全世界最有才華!” 四哥:“我們家星星全世界最善解人意!” 五哥:“我們家星星——餵!你們把話全說完了我說什麼!?” 前未婚夫也來湊熱鬧:“我們家星星——” 某大佬一個殺人的眼神:“是我家星星!!!” 五歲小奶娃:“對!是我粑粑的!”
【雙潔 雙暗戀 甜寵 破鏡重圓 蘇欲互撩】(傲嬌深情總裁VS嬌軟美女畫家)美術係天才小畫家宋沁顏長得像人間妖女。沒人知道,她心裏藏著個人,就是音樂係的鋼琴王子。她沒想到的是,他比她還要更早就暗戀她。—兩年婚姻,她就像被他養起來的金絲雀,閑來無事他就過來逗逗她。最終,他作死地把老婆逗沒了!—離婚後,所有人都以為他轉頭就會娶那個白月光。他卻隻放縱前妻在自己心尖撒野!“宋沁顏,我好想你。”“我該拿你怎麼辦?”某天,他又被她誘得失控,吼道,“你是我的,隻能是我的!”後來,不可一世、高貴不染凡塵的天之驕子跪在雨裏,卑賤如泥。眼尾泛紅,心口絞痛,“我到底要怎樣做,你才肯和我複婚?”—再後來,重返校園。氣急的女人把他抵在鋼琴架上,解開他襯衫,一口咬在那無人敢窺視的禁忌紋身上。*****{深情走心小甜文,前期愛恨交織,後期寵妻無下限。}
沈鹿曾是沈家捧在手心的明珠,可轉眼她成了被抱錯的假千金。真千金攜親子鑒定歸來,沈鹿成了整個玉城的笑話。沈父“給你一百萬,你離開沈家,我們已經仁至義盡!”沈母“我是想留下你的,但思思在外面吃盡苦頭,你的存在,就是扎在她心里的刺。”沈大哥“你享受了這麼多年沈家千金的生活,這是你欠思思的,把你的保送名額給她,我們可以既往不咎!”沈家人的態度變化,在沈鹿的意料之中。只是,她沒想到,她傳說中在外打工早就死了的父母是保密研究員,親奶奶在鄉下有一整座山,親外公是超級富豪。而現任未婚夫更是帝都不可說的存在!前任未婚夫“沈鹿,我知道你喜歡我,但思思才是我的未婚妻,如果你知情識趣,我倒是可以考慮……”沈鹿一把將男人腦袋摁進潲水桶里“我知你!”現任未婚夫“呦呦,我喜歡你……”沈鹿扔出一張卡“你可以肖想我的錢,但不能肖想我的人!”男人伸手擋住她的去路“如果我說,我都想要呢?”沈鹿彎腰,湊近男人“你確定,你能行?”男人面色慍怒薄紅“沈呦呦,這可是你自己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