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華庭那邊。
盛苡的手機是由助理幫忙看管。
和謝問琢正面對著幾個躲不掉的寒暄, 忽然見小助理朝揮了揮手機。
助理有分寸,示意了下后便沒有再多說。
盛苡也不著急,自顧自地寒暄完后, 才走過去看:“有電話?”
今日華麗, 走之間, 珠串熠熠, 流溢彩。步子不大,不慌不忙, 盡顯優雅,助理覺得, 單看走路, 都是一種。
助理急急說:“是程先生。”
盛苡倒是意外。還以為他今天算是不會出現了呢。
的眼底劃過一道嘲。
助理接著說:“已經掛斷了,但是——”
還沒說完呢,盛苡的手機就又響了,連忙將其遞了出去。
就在剛剛, 謝總和小姐已經同眾人宣布了。他們宣布完之后, 許多人還圍上來問細節,怔怔地看著,約聽見謝總和小姐好像還和某位太太說了婚期將近的話。
是盛霽出國前不放心小姐一人在宜城而留給小姐的助理, 今天這一切打得措手不及,太嗡嗡地響。腦海里只剩下一個念頭——是不是完了?
回頭怎麼跟盛總代吶?
盛總問說小姐近來如何?答說:要結婚了。
——那盛總到時候怕不是要當場殺了吧!!
是被留下來幫忙照顧小姐的, 可是怎麼……照顧著照顧著,就照顧結婚了呢?!
別說盛總了, 連自己都想不明白。更別提,結婚對象還不是小姐的男朋友程慕辭, 而是不知道怎麼扯上關系的謝問琢謝總!
見謝問琢也走了過來, 悠悠站在旁側, 手上端著一杯香檳,姿態散漫隨意。他顯然是聽見了聲,但并沒有說什麼,也沒有做什麼的意思,只是在一旁待盛苡理。
助理總覺得謝總上自帶矜貴之氣,像是王侯家的小公子。
的心噔噔的響,這一對,其實很般配來著。
剛才他們站在臺上的時候,就很想說了。一個穿著黑西裝,一個穿著白服,像是一對新人……
助理不敢再想下去,連忙止住了發散的念頭。
謝問琢看著是不太在意,但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那都是假象。
著水杯的手指在用力,骨節分明。
他好不容易逮住他們出現的隙,趁著程慕辭還在另一個地方,無暇顧及這邊而快速地拿下這一切,自然不可能不擔心等程慕辭出現后會不會被他力挽狂瀾。
這件事是程慕辭錯在先。
但誰知道他能不能想出什麼借口來,花言巧語地將這一切都掩蓋過去,求得盛苡的原諒?
謝問琢眸沉沉,他在等盛苡的一個決定。
盛苡看著來電顯示出神,猶豫幾秒后,仍是選擇了掛斷。
已經結束了。
他現在打來電話的目的想也知道,他這通電話將要說什麼,也是可想而知。但都沒有必要。
所有的解釋,都是蒼白的辯解,在事實面前,顯得是那麼的無力。
就是覺得可笑的。
這兩人在的眼皮子底下待了這麼久,而卻沒有半分察覺。一日一日過去,私底下他們早不知有多往來,而像個傻子一樣被蒙在鼓里,直到今天所有的一切捅破在了這樣一個賓客眾多的日子里,面盡失。
那個人甚至還是他介紹給認識的,那樣放心地將稿子全都給了林知鳶,將林知鳶的有意接近、準備捧殺當了“相談甚歡”,真就差點了朋友,連做好曲奇都要特地送一份過去。
而在此之前,與林知鳶無冤無仇,連那是誰都不知道。
盛苡越想越覺得可笑。從來沒想過,盛苡的男朋友,有朝一日竟會被一個名不見經傳的人從手中搶走。說出去,不是整個宜城的笑柄,誰是?
滿腔怒火滔滔而卷,攥拳心,深呼吸維持著平靜。
謝問琢已經看出了的決定,他輕輕勾,一顆懸著的心,緩慢放下。
還好,還沒喜歡程慕辭喜歡到失去理智的地步。
盛苡向謝問琢,今天真的是多虧他出現。如果沒有他出現得那麼及時,現在真就是宜城的笑柄,人人都能笑上一句的那種。
他勾了下,朝手:“走吧,還有些客人需要接待。”
他聲音溫潤,像是丈夫在同妻子說話。
盛苡微怔,應了好,將手過去,與他相握。
事也不知道怎麼就變了這樣。
好像從剛才站在臺上騎虎難下開始,一切就都已經離了的掌控。
程慕辭在被掛斷電話后,倒也沒有特別意外。他消失到了這個點都沒有出現,生氣是肯定的。他一邊往酒店趕一邊繼續撥打電話,但卻怎麼也打不通。在意識到是被拉黑了以后,他抿了,心下一沉,暗道糟糕。
況可能比他想象的還要糟糕。
他不敢再耽擱下去,也沒有再打,只是顧著趕路。
雨天、加上這個點路上車流量還很多,他即使再想快,也快不到哪去。好不容易趕到華庭的時候,他的心下才稍微一松。
他會好好解釋,也會好好道歉賠罪,只要別生氣就好。今天是的生日,他是希開心的,恨不得為掃除所有的煩惱,不曾想,到頭來他卻是惹發怒的那一個。
程慕辭又悔又懊。
林知鳶今天那通電話打來,給他營造的覺就是正在遭遇危險,時間迫,他必須快點抵達。他全程都在被著走,沒有給他思考的時間,也沒有給他反悔的機會,著著,他就到了的面前。
但凡的語氣里給他留一分冷靜的余地,或許他都不會過去,可能會報警,也可能會派人過去,這樣的話,事也不至于到這步田地——華庭那邊、苡苡的生日宴會,被他錯過了個徹底。
他剛才匆忙得連問發生了什麼事的時間都沒有,到現在也不知是個什麼況,更不知是否故意。
對于是不是真的誠心改過這件事,他之前差點信了,但是現在還是持保持態度。
他抵達酒店的時候,雨都小了,只剩下流連的雨。
著仍然熱鬧紛雜的酒店門口,不知為何,他心里有一種不好的預。
這個預不是單純的覺得生氣了,而是覺,還有他不知道的事發生了。
他仔細檢查了下全上下的穿著,反復確定諸多細節,確定沒有問題后,邁進了華庭。
得知他要去宴會廳的時候,服務員給他引路,順口與他聊道:“盛小姐的生日宴,今晚是真的很熱鬧。”
熱鬧就好。
程慕辭含笑點頭。
許是他太平易近人,服務員也沒那麼拘謹,多說了幾句話:“盛小姐還宣了呢,郎才貌的,說不定不久之后的婚宴也會在我們酒店承辦。”
程慕辭臉上的笑容就那麼僵住。
宣了?
宣什麼?
他不在場,同誰宣?
還有,郎才貌?
他人都不在,這個服務員又是怎麼看出的郎才貌?
程慕辭臉倏變。
他腳步加快。
宴會正在進行,這時候從大門進不太好,他從不顯眼的小門進。
可是他只是站在門口,就看見了里面的場景。
宴會中最耀眼的主角一眼便能定位——
著華麗禮的盛苡邊,站著一個穿著剪裁得的黑西裝的男人。
他們站在一,與旁人談笑風生。
即使不做點明,他們二人也毫無疑問是全場的焦點。
剛才那個服務員的形容并沒有錯,可不就是郎才貌?!
程慕辭看著這一幕,突然覺得眼睛刺痛。
——那個人怎麼會是謝問琢?!
他們這般模樣,又是何意?
他眸轉深,在心中生出猜測。
定是因為他不在,場面失去控制,所以謝問琢出面幫盛苡穩住局面。
那是盛霽的好友,也待盛苡如妹妹一般,出援手很正常。
程慕辭說服了自己。
他整理了下袖口,揚起笑走了過去。
他的出現,不可能沒人注意到。
原先還熱鬧著的人群,倏然一小塊一小塊地安靜了下來。
葉雨泠還在同一個剛留學回來的小男生說話,說得起興,本沒發現。
鄒急切地拉了拉,示意快看那邊。
葉雨泠不經意間看過去,亮亮的眸底霎時生起興味來。
喲。
這可就好玩了。
今晚可真是沒白來啊。
原先在收到請帖的時候不想來的,但爸不讓。在爸眼里,他們小孩之間打打鬧鬧可以,但切不可傷了兩家的和氣。胳膊擰不過大,只得憋著氣來了。
卻不曾想今晚可以看見這樣一出又一出的好戲。一出落幕一出開場,一出比一出彩絕倫!
現在只想著——還好來了!
不過要是錯過這些,事后聽人講起的話,那腸子都得悔青。聽別人講哪有自己親眼看來得痛快吶?
程慕辭無視眾人視線,徑直朝盛苡走去:“小苡——”
謝問琢自然也看見他了。他的角輕勾起一個嘲諷的弧度,以強之姿站在旁,大有將護在后之意。
如果說剛才他還不確定的態度,略有不安,那麼在看見掛斷程慕辭的電話之后,他心里就有了底——對于這一仗,他心中有勝算。
也沒打算輸。
搶都搶了,還認什麼輸?
既然出了手,那自然是要將人功叼回窩才能算夠。
盛苡在和江二太太說話,這位嫂子比謝問琢還大五六歲,與他們是舊識。剛剛還在調侃他們,說就等著喝他們的喜酒了。
盛苡一愣,還沒來得及回話,就看見了程慕辭。
江二太太十分有眼,見狀便笑道:“你們聊,我過去那邊看看,棠因好像在找我。”
給他們三人騰地方呢。
這一看,便知是修羅場。這麼點場地,可能都還不夠使。
周圍的人看似還正常地在聊天說笑,但盛苡知道,實際上他們的注意力全都在自己這邊。
這個圈子最不缺的就是八卦。
而現在,正是八卦制造中心。
指了指旁邊的休息室,漠然道:“去里面說吧。”
今天該丟的臉已經丟盡了,不想再丟下去了。
要是盛霽知道,都要不可思議怎麼能產生這麼多的笑料,順帶嘲笑一下。
提起擺,不慌不忙。越是被圍觀,越是要呈現出最完的儀態。
輸人也不能輸陣。
“謝哥,今天多謝你幫忙鎮場,改天一定請你吃飯。”程慕辭的聲音里有些冷,目不轉睛地盯著謝問琢。話雖然是的,但他的臉上并無平時那般謙然的笑意。
就跟恨不得從謝問琢的臉上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一般,更是約約興起敵意。反正,他并不愿意信目前的一幕還有第二種解釋,只想印證自己的猜測是正確的。
謝問琢的注意力只在盛苡上,今晚子長,他擔心絆倒。的手腕上正戴著他送給的鉆石手鏈,彩熠熠的手鏈戴在的白皙皓腕上,更襯得人如明珠閃耀。他極為滿意地勾了下。
他的眼沒錯,這鉆石手鏈流溢彩,正是襯。
這些華麗珠翠加于上,是錦上添花,完全撐得起來,不會反被珠寶奪去存在。
如果可以,以后他還想給買更多的首飾,一樣一樣地添滿的妝奩。
聽見程慕辭的聲音后,謝問琢只是隨意投來一瞥。他的眼神里只有毫不遮掩的輕蔑,像是在看什麼不屑一顧的對手。
程慕辭一愣。
他愣是被這個眼神給驚住了。
就像一個戴面戴了很久的人,你原先覺得是個好心善意的人,突然撕扯掉一切的偽裝,出原本兇惡的面目來。獠牙尖銳,面目可怖,駭人至極。
反差之大,人愕然。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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