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醒來,章研覺得腦袋昏昏沉沉的,而且一邊的鼻孔明顯堵了,嘆了口氣,不得不接自己冒了的事實。
下床之后穿上拖鞋,章研意外的發現,自己的桌子上竟然放著豆漿和包子,旁邊還放了一張畫著笑臉的紙條。
顯然是三個室友見睡得太沉,便幫買了早餐,還非常心的留下小紙條。
章研心中升起一暖意,手了食品包裝袋,發現竟然還是熱的,便立即去洗漱臺洗臉刷牙,然后坐下來吃了早餐。
等收拾完畢準備出門的時候,章研稍微猶豫了一下,決定不再坐椅了。
畢竟都能下水撈人了,要是再天坐在一張椅上,就顯得太假了。
章研下樓之后,直接去了學校的醫務室,在測量溫之后,校醫詢問了一下大致癥狀,就說是涼冒了,吃藥之后很快就能夠緩解。
等醫生開好了藥,章研用手機掃碼支付之后,拿著藥準備離開。
可一回頭,卻對上了林哲關切的眼神。
在林哲旁邊站著的,是一個材小的生,章研一眼就認出來,這正是自己昨晚從水里救上來的生。
“你生病了?”林哲輕聲問。
章研并不想和他說廢話,正打算繞過去,卻被林哲旁邊的生拉住了袖。
立即冷了臉,“放手!”
生下意識的松手,神復雜的看著章研,“我就是……想和你說一聲謝謝。”
章研面無表道:“我昨天救了你,你今天來道謝,還及時的。”
和主正式見面之前,章研并沒想過要刻意去了解,既然決定了退婚,和男主劃清界限,是理所當然的事。
可昨晚林哲的一番話,讓章研覺得這位主并不如書中描寫的那麼簡單,至在敘說自己救的那段經歷時,絕對是用了春秋筆法的。
如今依偎在林哲旁,滴滴的和自己道謝,讓章研覺得很不舒服。
自己對林哲沒有一丁點兒的,尚且會覺得不舒服,若是換原主站在這里,怕是會恨不得撕了。
見章研一副咄咄人的樣子,林哲下意識上前一步,將周桐護在了后。
他皺眉看著章研,剛想開口說話,卻注意到章研手里那個碎了屏的手機。
林哲微微愣住,他神復雜的看著章研,“這個手機……你還在用啊?”
這個手機林哲還有印象,那是他送給章研的十八歲生日禮,當時他正好要換手機,就買了兩個一模一樣的,將其中一個給了章研。
章研拿到手機的時候,一張臉紅撲撲的,要說他們用的是手機,還自作主張的去買了手機殼,可自己收到手機殼之后,卻從來沒有用過,因為覺得太稚了。
林哲知道章研一直很寶貝這個手機,可他沒想到的是,如今手機屏幕都碎這樣了,依然惹不得換掉。
之前章研在大庭廣眾之下與他決裂,昨晚校慶的時候沒有出現,明顯是在躲著他。
那時候,他真的以為之后就是陌生人了,可如今才發現,章研從來都沒有放下過自己。
舍不得扔掉這個手機,昨晚還……救了桐桐……
林哲突然覺得,自己之前所謂的兄妹說辭,確實傷人的,也難怪會不管不顧的和自己決裂。
章研并不知道林哲的心理活,見對方神復雜的看著自己,還問關于手機的事,就忍不住皺眉。
“你該不會是想把手機要回去吧?”
這個手機確實是林哲送給原主的,可原主也送過不禮給林哲,他現在把手機要回去,吃相也太難看了吧?
但轉念一想,章研又覺得一切皆有可能,畢竟這個腦男主的腦子不太對勁,做什麼都不讓人覺得意外。
在手機里下載了不學習資料,如果林哲真的打算要回手機,那就要盡快買一個新手機,將資料導進去了。
林哲一臉無奈的看著章研,“你一定要這樣氣我嗎?”
之前章研將戒指還回來,他選擇留下戒指,是因為那顆戒指有特殊含義,如果他不收,章研很可能會誤會。
至于這個手機,那是自己送給的十八歲禮,怎麼可能再要回來。
聽他這麼說,章研松了口氣,吸了吸鼻子,一臉不耐煩的看林哲,“那你閃一邊去,別擋我的道。”
林哲下意識的讓到一邊,就見毫不猶豫的離開醫務室,一次也沒有回頭。
發現林哲看著章研的背影發呆,周桐扯了扯他的袖,非常小聲的問:“學長,你是不是……后悔和章研學姐退婚了?”
林哲明顯愣了一下,隨即神溫和的了周桐的腦袋,“別胡思想了,我和……不是你想的那樣。”
周桐下意識咬了咬,輕聲道:“我沒有胡思想,就是覺得……學長和學姐從小一起長大,肯定是有的,就算你對沒有男之,也不希看到傷害的。”
林哲立即點頭,“你說的對,我對只有疚,沒有別的。”
去章家提出退婚之后,他從來沒有后悔過,只是看到這樣完全陌生的章研,也知道是因為自己才變這樣的,終歸會覺得疚罷了。
聽他這麼說,周桐出如釋重負的表,但一顆心卻并沒有放下。
學長對學姐,真的沒有男之嗎?
#
離開醫務室之后,章研立即回宿舍接熱水吃了藥,然后回到床上睡了一覺。
等再次醒來,已經是下午三點過了。
從床上坐起來,章研甩了甩腦袋,又吸了吸鼻子,發現頭也不暈了,鼻子也不堵了,就知道是之前吃的藥起了效果。
起床換了服,又去學校外面的餐館吃了飯,決定給自己換一個新手機。
舊手機雖然還能用,但那畢竟是林哲送給原主的,還是換一個比較好。
考慮到導資料方便,章研決定換同一品牌的手機。
到了直營店之后,章研表示自己想買個新手機,讓店員幫自己推薦一下。
店員看了一眼手里的舊手機,態度立即變得熱起來,因為他一眼就認出來,那個手機雖然是三年前的款式,但卻是最高配置,所以這個生肯定是不差錢的人。
在店員的推薦之下,章研買了一款配置好且值高的手機,又選擇了以舊換新,因為這樣能節約一點錢。
雖然現在已經不缺錢了,但多年養的節約習慣,也不是那麼容易就能改過來的。
從手機店里出來,原本打算攔輛車回學校,卻發現外面竟然下起了雨,看了一眼黑沉沉的天空,就覺得這雨一時半會兒是停不了的。
下雨天不好攔車,章研只能拿出新買的手機,下載一個網約車APP,網約車送自己回去了。
#
昨晚從從榕北大學離開之后,沈隨上了覃飛的車,之后被拉到KTV,聽一幫人鬼哭狼嚎。
他不習慣這種吵鬧,但考慮到在場的幾乎都是多年未見的發小,便強忍著不適,沒有提前離開。
哪知道覃飛今天又找過來,說要帶他去個好玩的地方。
沈隨面無表的看著他,毫不猶豫拒絕道:“沒興趣。”
覃飛立即道:“絕對不會太吵的,昨天那就是意外!”
沈隨挑眉看他,“你就沒有正事需要理?”
覃飛笑嘻嘻道:“前陣子剛做一個大項目,家里老頭兒給我放了假,最近隨便我怎麼浪,他都不會管我。”
沈隨無奈的搖了搖頭,他雖然和覃飛關系好,但也不太能理解,對方為什麼需要家里人督促,才會將心思放在工作上。
覃飛并不知道沈隨的想法,還變著方的催沈隨出去玩兒,見對方似乎不為所,便又改變了策略。
“昨晚聚會的時候,你雖然全程冷著一張臉,但也吸引了生們注意,還有人問我你現在是否還是單,明顯是對你有想法,要不要考慮一下?”
沈隨蹙眉道:“我暫時沒有結婚的打算。”
覃飛明顯愣住,過了好幾秒他才明白沈隨的意思,解釋道:“人家也許就想和你談一場,誰著你結婚了?”
沈隨挑眉:“既然不準備結婚,為什麼要浪費時間談?”
覃飛:……
四哥出國之前,是圈子里出了名的老干部,這點他是知道的。
可在國外待了這麼多年,他都沒到一點兒影響?
愣了好一會兒,覃飛突然就想起昨天那個渾的孩子,他看著沈隨,笑得一臉促狹,“如果是昨天晚上人工湖的那個孩子呢?”
沈隨敲擊鍵盤的手指停下來,腦子里迅速閃過一張滿是水珠的臉,隨即又搖了搖頭,覺得自己是被這小子帶跑偏了。
一個和自己侄差不多大的孩兒,本都不是一輩的。
他手指著門口,“你可以走了。”
覃飛:……
該不會是被自己說中心思,惱怒了吧?
他正想再說幾句,兜里的手機就響了,拿出來一看,發現是家里老頭兒來電,立即選擇了接聽。
不到一分鐘,覃飛掛斷電話看著沈隨,“老頭兒讓我去參加嚴家的壽宴,你要不要一起?”
沈隨點頭,“去。”
若是不出意外,他應該能在壽宴上見到林家的人,完老爺子之前代過的任務。
作者有話說:
沈.老干部.隨:不以結婚為目的的談,就是耍流氓
下一章:明天下午六點(劃重點),不是十二點了哦~
結婚五年,卻因為老公欠債,把我送上了其他男人的床,而這個男人還是曾經我眼中的惡魔。他對我百般刁濫,千般折磨,卻又在我被老公嫌棄骯臟,婆婆趕我出家門,別人都欺負我時,站在我身旁幫著我一一還擊。他說,擦亮你的眼睛,看到底誰是你余生該有的人。…
為了救父親與公司,她嫁給了權傾商界的首富,首富老公口嫌體正直,前面有多厭惡她,后來就有多離不開她——“老公寵我,我超甜。”“嗯......確實甜。”“老公你又失眠了?”“因為沒抱你。”“老公,有壞女人欺負我。”“帶上保鏢,打回去。”“說是你情人。”“我沒情人。”“老公,我看好國外的一座城......”“買下來,給你做生日禮物。”媒體采訪:“傅先生,你覺得你的妻子哪里好?”傅沉淵微笑,“勤快,忙著幫我花錢。”眾人腹誹:首富先生,鏡頭面前請收斂一下?
(絕世小甜餅,團寵,十歲年齡差)林若初第一次見到閨蜜剛退伍的哥哥,就被他那身鐵血正氣,豐神俊朗勾了魂。鼓足勇氣向他表白。賀焱看著面前乖巧漂亮的小姑娘,舌尖抵了抵后槽牙,狠心拒絕,“哥哥對小屁孩不感興趣,好好讀書吧。”接著賀焱消失。三年后,林若初再次見到賀焱,上去就撩,撩完就跑。賀焱把她堵在角落,聲音暗啞:“小壞蛋,撩完就跑,你說我該怎麼懲罰你,嗯?”林若初微抬下巴,一臉傲嬌:“可是,我發現我對你這個老男人不敢興趣了。”老男人賀焱只能使出渾身解數,讓她體會什麼叫鐵漢柔情。后來,全球最大保鏢公司總裁...
(甜寵 先婚後愛 總裁豪門 現代言情 馬甲)幼兒園老師薑姝閃婚了班上小朋友的叔叔,本以為她可以和對方互不幹擾的生活一段時間,直至她自己掙到首付的錢。誰知閃婚老公似乎本事不小,每次在她遇到困境的時候,對方總能及時給於幫助。而且自從閃婚後,她微博上那位從不發言的粉絲,似乎跟她互動多了起來,慢慢的,她的微博賬號成為大V,她在上班之餘有了一筆額外的收入。就在她攢齊首付準備買房離開時,那位閃婚老公帶著一塊市中心的地皮簽購協議過來,說道作者:“你想要多少套房子,我建給你,你一天住一套。”薑姝這才發現,自己閃婚了本地一個大財閥,且那個大財閥就是她那個牛皮糖一樣的微博粉絲。
岑聲聲最無助時,是靳逸琛拉她出泥潭。 她以爲找到真愛,哪怕被嘲不配,她也滿心滿眼都是他。 只是他的手,當初能給她,而後也能給別人。 生日那天,她等了靳逸琛一整晚,而他在忙着做別個女孩的Superman。 —— 某次聚會,岑聲聲跟着靳逸琛,第一次見到了周時慕。 男人半長碎髮遮住凌厲眉目,冷白修長的指骨捏着把牌,鬆鬆垮垮地坐在那,卻平添迫人的氣勢。 曾嘲她不配的女人藉着敬酒的由頭不死心地往周時慕身上貼。 一直冷臉寡言的男人不勝其煩。 靳逸琛突然心血來潮也讓岑聲聲去敬酒。 周遭先一愣,而後突然開始起鬨。 周時慕淡漠地擡眸,目光掃過她輕顫的長睫,“想要什麼?” 她沒懂,以爲是問她敬酒詞,顫聲道:“諸事皆順。” —— 在一起時靳逸琛從未珍惜,後來分手,他又瘋魔般念着岑聲聲的好。 很長的一段時間裏,岑聲聲不堪其擾,連夜搬家, 那天夜路蕭瑟,風雪呼號,周時慕攔住她的去路,邀她上車, “不是要諸事皆順嗎?” “找我就行。” —— 後來,圈子裏再組聚會,總是邀不到周時慕, 一次,偶聽說他在隔壁包間,衆人齊齊急着過去, 卻見那個平素冷麪不可一世的男人,小心翼翼地摟着懷裏的小姑娘,笑得慵懶恣意, “聲聲乖,快許願。” “什麼我都能幫你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