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大程和吳桂芬重男輕,一心為了這個獨苗兒子什麼都能夠做得出來。余姍一直跟作對的原因,是因為余姍妒忌心太強,妒忌長得比好看,所以,就跟作對。
所以,現在面臨的狀態就是這麼糟糕,一個人孤軍作戰。
得想辦法養活自己才行,最好是可以做點小生意掙點錢,手里有了錢,那才能立得住腳,什麼都不懼怕。
到底做什麼比較好,容易賺錢呢?
余晚翻來覆去地思考,想著掙錢的法子,門吱呀一聲響了,余姍推門走了進來。
沒有跟余晚說話,而是收拾了收拾自己的東西,搬著就往外走。
余晚納悶,隨口問了一句:“干嘛去?”
“搬屋子。”余姍冷地甩給一句話,“我不跟你這種自私自利的人住在一起!你自己一個人住吧!”
“行,那你慢走不送!”余晚心想剛好,還不習慣跟別人合住呢。
只剩下一個人,怎麼舒服怎麼來。
余姍搬著鋪蓋卷進了東廂房里,吳桂芬正在鋪床,見進來了就問道:“怎麼樣,什麼反應?”
知道余晚的膽子小得很,怕黑,不敢一個人睡,所以一直和余姍住在一個屋里頭。
“我看沒什麼反應。媽,別擔心,就是在強撐!過幾天就慫了,到時候看還能不能這麼氣!”余姍掐著腰,底氣十足地說道。
也盼著余晚趕嫁出去,之前找人算過命,算命的都說了,這命格算是中等偏上的那種命,但是,因為被家里的余晚克著,所以,的運氣目前來說一直都不好。
余姍覺得算命的說得對,都是同一個父母生的,那余晚就是細皮的,被風吹日曬一個夏天愣是不變黑,而一到夏天就躲著太走,然而還是被曬得像是黑炭一般。
皮趕不上余晚好,模樣也沒有致。兩個人一起出門,就是那個陪襯余晚的人。
這是個人都不會愿意!
只盼著余晚趕嫁出去了,離遠遠的,別再著的運氣了。
“行,就這麼辦。”吳桂芬答應了。
為了老余家的未來,為了兒子,必須得讓余晚把婚事答應下來!養個兒不能白養,不為家里做貢獻,那是絕對說不過去的。
*
余晚自己一個人舒舒服服地睡了一個好覺,這一覺一睡就睡到了第二天的大天亮,清晨的過窗子照進來灑在的臉上,安靜而好。
個懶腰,正準備起床。
突然,門砰——的一聲,被人從外面給撞開了,被嚇了一大跳,險些從床上跳起來,一看是余姍氣勢洶洶地沖了進來。
“睡睡睡,你就知道睡!這都幾點來不起來做飯?爸媽這都起來吃飯了,一看這還是冷鍋冷灶的!你耽誤了爸媽吃飯下地,你來給家里掙糧食吃飯啊?”
那鞭炮一般脆響的聲音噼里啪啦地就在屋里頭炸了一通,聽得余晚腦袋瓜子都疼。
了惺忪的睡眼,不不慢地坐起來穿服:“你不是已經醒了嗎?你醒了你去做啊!”
“我?我做?你再說一遍?”余姍瞪大了眼睛,理所應當地說道,“你跳了河有功勞了?怎麼?連飯也不給家里做了?”
余晚慢悠悠地下了床,拿起梳子簡單地梳理頭發:“你醒了你就去做啊,家里吃飯的又只有我一個人,你今年也十九歲了吧?比我小不了兩歲,做個飯你完全可以的。”
原主從很小的時候就在家里做飯,一直做到了出嫁,除了做飯之外,家里的所有家務都是來做,從小到大一天學都沒上過。
這日子過得也是夠苦了。
反正,來了,就不能被這一家人給欺負得抬不起頭來。
規則是要改一改了。
“好你個余晚!你竟然說出這種話來,你若是不做飯,家里的飯你就一口也別吃了!”余姍吃了癟,在余晚跟前沒有討到一點好,一跺腳氣喋喋地走了。
去吳桂芬面前一告狀,氣得吳桂芬也是臉鐵青。
“媽,你看看余晚這是要造反啊!家里人誰說的話也不聽了,你是不知道,看我那眼神像是看仇人一樣!你說爸媽辛苦把養大,讓嫁個好人家,又可以掙個彩禮給哥娶媳婦,這多好的事兒,就不干!是個什麼人啊!”余姍知道這是媽最不能聽的話,就是往媽的傷口上撒鹽,使勁地給拱火。
“我養了個白眼狼!”吳桂芬一咬牙,當啷把手里頭的菜刀一扔,“不做飯,不給家里做貢獻,行,那以后就別吃我做的飯!”
余姍見狀,急忙洗了洗手,拿起了菜刀去切土豆:“媽,余晚就是不吃好糧食,咱們全家人得一條心,收拾收拾,才能安生地嫁給周棠!”
“說得好,就得這麼辦!”
余姍見吳桂芬都同意的想法,高興地咧開了,說話也格外的甜起來:“媽,你去休息,早飯我來做。”
“還是我二丫頭知道心疼我。”吳桂芬越看二閨,越覺得大閨不像話,越發地討厭起余晚來。
余家的房子是住過兩代人的老房子,土坯做的泥墻,本就不隔音。
余姍和吳桂芬兩個人之間的話,聽得是一清二楚。
好狠的一家人啊!
這是穿進了一本什麼書啊,史上最悲慘的主角,有沒有?
余晚起床后洗漱完之后去吃早飯,果然,這一家人都已經把盤子碗底都饅頭得了,干凈得都能夠照出人影來。
廚房里一點可以吃的東西都沒有了。
余晚嘆了口氣,這是要把往絕路上啊,當然不能夠坐以待斃了。
吳桂芬眼瞅著大閨滿廚房里找不到一口吃的,心里頭忍不住樂了,那能吃的東西全都藏起來了,這幾天不收拾得服,就不姓吳。
早飯吃完了,該下地干活去了。
趁著上午天還早,地里頭不是特別熱,就招呼余晚和余姍:“走,下地干活去。”
她,現代隱門門主,集各家所長的變態鬼才,精醫毒,擅暗殺,世人眼中的變態妖物,一次意外身亡,卻重生在一個被毀容的少女身上。 什麼?容顏被毀,身份被取代?迴歸家族遙遙無期? 身份可以不要,家族可以不回,但那害了前身之人,她若不整得他們雞飛狗叫慘不忍睹如何對得起她妖物之名? 一朝風雲驟起,羣雄爭霸!且看她如何一襲紅衣走天下,劍挑羣雄震蒼穹!名揚四海驚天地!
“撞上去。”女人靠在座背上嘴角噙著一抹玩味的笑,她眨了眨漂亮清透的眸子,聲音低低啞啞,帶著清晨的微醺。司機以為自己聽錯了,不可置信的從後視鏡看向後座發瘋的二小姐。“出了事,我擔著。”薑眠漫不經心的掃了司機一眼,眼裏透著警告。得,一個都不敢得罪!賓利車上,某個眼眸猩紅的男人緊緊盯著掌心的刀口,鮮紅的血液從傷口極速滲出,血色染紅了他的眼,他嘴角勾起一抹涼薄的弧度,那笑像是野獸捕食時散發出的光芒,令人膽寒。他說:“腿砍了。”後來,薑眠的腿被撞骨折,某大佬紅著眼心疼得要命,“想如何出氣?”知道薑眠不愛他時,他發了瘋,用最殘忍的方式威脅她不許離開,“你看,我可以輕而易舉讓你再次失去一切。”再後來,男人紅著眼祈求她不要離開他。——“你願陪我墮入深淵嗎?”“那你願陪我下地獄嗎?”
【先婚后愛+暗戀/蓄謀已久+互撩互釣】幼時不得父母喜歡,姜予初以為是自己做得不夠好。 后來知曉真相,她自嘲,原來從始至終她只是工具人。 爺爺為她和沈闊定下婚約,是為給她提供庇護,而父母卻拿她當吸血沈家的媒介。 她拿沈闊當朋友,提出可以解除婚約。 少年赤誠真心,她有所觸動,嘗試接受他的喜歡。 可惜,年少時真摯的承諾禁不起欲望的考驗。 幸而她從未對沈闊動過心。 - 無人知曉,姜予初喜歡過一個人。 對方在她心里是溫柔的代名詞。 - 婚約解除當晚,姜予初和閨蜜在好友酒吧放縱。 盡興過后,她醉酒撲進閨蜜哥哥懷里,“可以脫掉衣服給我摸腹肌嗎?” 周懷聿垂眸:“跟我回家可以給你繼續摸。” 喜歡的女孩投懷送抱,情感和理智都不允許他拒絕。 - 周懷聿說和她結婚,一為負責,二為解決長輩催婚的煩惱。 領證當天,姜予初貼心準備好結婚協議。 結果,他直接撕碎協議,說要和她做真夫妻。 姜予初暗爽。 只是她沒想到這人婚后變得幼稚黏人愛撒嬌—— “嗯,不要臉,要臉沒老婆。” “老婆幫個忙,幫我擋著,讓別人看見我會害羞。” “不許換別人,只準釣我。” “周太太,眼神收一收,你對著他說是想給他加油嗎?” “寶寶明明也很喜歡,為什麼要我做一周和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