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兵看著那閃亮亮的鋼制皮帶扣,很驚喜:“還給爸爸買了東西,這皮帶得幾塊錢吧?”
“我有錢,我寫作文掙的。爸爸你的皮帶都爛了,換這個新的吧。”
徐寧玉實在太心了,徐建兵聽得心里都化了。兒子這麼懂事,這麼孝順,王梅總說他偏心小玉,他能不偏嗎?他的腰帶還是剛上班那會兒買的,用了這麼多年,兩邊都磨爛完了,也就小玉記得給他買新的。
“好,咱家小玉最孝順了。”徐建兵欣地徐寧玉的頭頂。
徐寧玉又繼續往外掏東西:“雪花膏,給阿姨用。小老虎,給金龍玩。”
王梅手接了東西,忍不住笑了,只是眼睛還直往那最大的紙袋上瞅。徐寧玉也大大方方地把羽絨服抱出來:“漂亮服,給姐姐。”
家里兩個大人還是第一次見這種樣式的服,這鮮艷的大紅、新的款式,一下子鎮住了他們。
王梅呆呆地了襟,就覺得跟云朵一樣蓬松。徐建兵見狀也順手了下那的面料,不確定地問:“這不便宜吧?二十估計買不來,你手里有這麼多錢?”
王梅更是酸了,整個家屬區都沒有人穿這麼新式的服,剛剛看到雪花膏的喜悅也然無存。
“姐姐的襖子都爛了!姐姐是大姑娘了,要穿漂亮服。”徐寧玉特別理直氣壯,還刻意用小音說話,護姐姐的小模樣看得徐建兵忍俊不。
“我們家小玉真疼姐姐。不過錢要省著花,花完就沒了。”
“那不算什麼,爸,還剩了兩張整錢呢,給你。”徐寧玉從書包里掏出兩張十塊的遞給徐建兵,然后小手一揮,氣勢十足地宣布:“我還要掙更多錢,給爸爸買大房子住!”
徐建兵原本本以為徐寧玉把錢都花完了,沒想到買了這麼些東西還有剩,還準備給自己,心里越發欣。
他已經猜到了,徐寧玉的稿費怕是不。但這是孩子自己辛辛苦苦寫文章掙的錢,整個礦上小孩幾個能有這本事?www.co(m)
他越看自家兒子越喜歡,就笑著點了點徐寧玉的腦門:“小機靈鬼,之前還不跟爸爸說。剩的錢你自己攢著吧,不要花就好,我等著小玉給我買大房子。”
“我會再掙錢的,這些給爸爸,周末買吃。”徐寧玉是把錢到徐建兵手上。
徐建兵著兩張紙票子,直好笑。他也是有兒子孝敬的人了。“好,等星期天我起早去買只大公回來紅燒,讓你一次吃個夠。”徐建兵笑著保證。
晚上,王梅躺在床上睡不著,想想還是準備和徐建兵說兩句,讓他管管徐寧玉,別這麼大手大腳的花錢。幾十塊錢呢,去一趟縣城就花完了,多家底也不夠敗的。
還沒等開口,徐建兵忽然自言自語一樣嘆:“小玉這孩子重啊,掙點錢都給家里人花了。這麼小的孩子就知道寫文章掙錢,他說要掙錢買房子,我還真相信。”
王梅目閃爍幾下,就聽徐建兵說:“人家都說七歲看老,咱家小玉以后肯定出息。等金龍長大,咱倆歲數都不小了,多半得靠他哥照顧。”
王梅把剛才想說的話徹底咽回肚子。這個道理也明白,就是有時候會忍不住脾氣。
“我知道了,我不是沒說什麼。”王梅明白徐建兵的意思,就是有點不服氣。
徐建兵也忒把人看癟了,都是老徐家的種,不信肚里出來的能比徐寧玉差到哪兒去。低頭看看睡得香甜的兒子,暗暗決定,要好好培養家金龍,也考個大學給你們看看!
徐寧玉還不知道,在他的刺激之下,徐金龍這輩子提前過上了水深火熱的早教生活。
他按部就班地上學、看書、寫作,時間很快到了九零年一月底,三年級上學期的課程馬上就要結束,要期末考試了。
考試什麼的對大多數中低年級的小學生還很遙遠。他們不會主復習,上課的時候老師帶著看會兒書,下課了該玩還是玩,寫完作業就萬事大吉。
徐寧玉當然更不需要復習。因為總是和李磊一起寫作業,要給某位學渣講解題目,五年級的知識徐寧玉也全部掌握了。
這樣一來,小學課程他已經學完,想了想,這天在學校里他就去辦公室找到了大姨。說他準備再次跳級。
外甥那麼聰明,三年級的課程對他來說很輕松,幾次測驗都是第一名,陳秀英一點兒也不奇怪徐寧玉想跳級。仔細詢問過,帶徐寧玉去找了魏校長。
魏校長聽完,沉思片刻,看向徐寧玉:“我聽說你最近不上課,總去閱覽室看書,還有時間預習后面的課程?四五年級的書你真看完了?”
“真看完了,書上的題我都會做。我還做了五年級的幾張試卷,全對。”徐寧玉用力點頭,加重著說服力。
李磊考完試拿回來的試卷,徐寧玉有空就給他重新講一遍,還會出些同類型的題目讓李磊重新做。
李磊不想做,可是又怕他不學習徐寧玉就不理他了,只能皺著臉去寫那好像永遠寫不完的練習題。
別看徐寧玉還是小孩子,可做事很踏實,魏校長相信他不會說謊。只是徐寧玉原本就跳了兩級讀的三年級,這才念了一學期,又要直接跳到畢業班,速度未免太過驚人。
才念一年小學就畢業,基礎真能打牢固嗎?魏校長格中保守的一面還是占了上風。可看著孩子大眼睛里的眼神,他拒絕的話堵在里怎麼也說不出口:
“這樣,等期末考試你直接去五年級考,如果拿了雙百,下學期就讓你直接跳到五年級。必須是雙百分,一分都不行,你能做到嗎?”魏校長和藹地問。
徐寧玉特別自信地點頭:“能。”
那驕傲的小模樣,魏校長忍不住他的小腦袋,嘆一句:“咱這小地方,出了個金凰啊。”
徐寧玉當然有信心考兩百分,但以他的子,考試結果沒出來之前不會把這事往外說,所以某個五年級的學渣還不知道,他自認為的小弟馬上就要為他的同班同學了。
第20章 靈
最近天氣越發冷了,這幾天早晨起了大霧,路上還結了冰,騎不了自行車,徐寧玉每天和李磊走著去上學。
李磊想背著徐寧玉,是徐寧玉自己不愿意。冬天-服實在太厚太重,路又,李磊自己還是個孩子呢,背著他走路很容易摔倒。
徐寧玉現在穿得可累贅了,尤其外面穿了件長披風,很不好背。
鎮上新開了家賣服的店,最近在熱銷一種連帽披風樣式的裝,風靡了家屬區,好些個不差錢的家庭都給小孩子買了,于是家屬區里經常能看到穿著小披風的孩子。
大多數是買給小孩的,誰知徐寧玉他大姨也跟風給徐寧玉買了一件送來。大紅的,還帶著絨邊,穿上跟古裝片里的小孩似的。這服也就幾歲兒穿好看,大一點的人都穿不了,走在路上太奇怪了。
徐寧玉系著大紅披風,襯得白凈的臉蛋紅撲撲的。他年紀小,這下看著更像小姑娘了。可這是大姨的心意,徐寧玉不僅要穿,還要每天穿著去上學,誰他大姨是老師呢。他要是不穿去,大姨會以為他不喜歡的。
李磊第一次看徐寧玉穿這一,笑得差點直不起腰:“哈哈,小玉,你怎麼穿你姐的裳?”
徐寧玉翻眼看他,最后小大人一樣嘆了口氣:“大姨給我買的,說看鄰居家孩子穿了好看,也想看我穿,還挑的最喜歡的大紅。”這不古不今的服,哪里好看了。
李磊又“撲哧撲哧”笑了一陣,看著快惹徐寧玉了,才稍微收斂了一點,又過來拉了他的手:“這服真好玩,就是太長了,都快拖到地上了,你可小心點別絆到。”
徐寧玉短,李磊當然是配合他的速度,兩個人手拉手走得慢悠悠的。徐寧玉戴著小手套,李磊雖然沒騎車,也戴了那副舊的勞保手套,倒是不凍手。
他現在早晚洗完臉也學著徐寧玉拿歪歪油隨便抹抹,不然凍傷了小玉又要啰嗦他。之前小玉給他買的那個已經用完了,歪歪殼他存到了自己的寶貝箱里,現在用的是他二嬸的。雖然經常要被他二嬸念叨,他才不在乎呢。
擁有水系異能的安謹,穿越到星際,成了條被拍賣的人魚。 斯奧星的人魚兇殘,但歌聲能夠治療精神暴動。 深受精神力暴動痛苦的斯奧星人,做夢都想飼養一條人魚。 即便人魚智商很低,需要花費很多心思去教育培養。 斯奧星人對人魚百般寵愛,只求聽到人魚的歌聲,且不被一爪子拍死。 被精神暴動折磨多年的諾曼陛下,再也忍不住,拍下了變成人魚的安謹。 最初計劃:隨便花點心思養養,獲得好感聽歌,治療精神暴動。 後來:搜羅全星際的好東西做禮物,寶貝,還想要什麼? 某一天,帝國公眾頻道直播陛下日常。 安謹入鏡,全網癱瘓。 #陛下家的人魚智商超高! #好軟的人魚,想要! #@陛下,人魚賣嗎?說個價! 不久後,諾曼陛下抱著美麗的人魚少年,當眾宣布。 “正式介紹一下,我的伴侶,安謹。” 安謹瞪圓眼睛:?我不是你的人魚主子嗎? 溫潤絕美人魚受v佔有欲超強醋罈子陛下攻
生前,晏暠一直不明白,明明是一母同胞的親兄弟,為何父母總是偏愛弟弟,把所有好的都給他,無論自己做什麼都得不到關注。 越是如此,晏暠便越是難受,越是不平,於是處處都和弟弟爭。只要是弟弟想要做的事情,他也去做,並且做的更好。 但明明他才是做的更好的那個人,卻始終得不到周圍人的認可,父母,老師,同學,朋友望著他的眼神都是嫌棄的,說他善妒,自私,喜歡搶別人東西。 一直到死,晏暠才明白,他搶的是主角受的東西。他是一本書中為了襯托主角受善良的惡毒男配,是為了讓主角攻出現打臉,在主角受面前刷好感度的砲灰。 重生回來,晏暠一腳踹開主角,誰特麼要和你爭,老子轉個身,你哭著也追不上我。 他不再爭,不再嫉妒,只想安靜的做自己。讓自己的光芒,照在關注他的人身上。 = 很多年後,有人問已經成為機甲製造大師的晏暠。 「您是怎麼走上機甲製造這條路的?」 「因為遇見了一個人。」晏暠。
冷酷不耐煩後真香攻×軟萌笨蛋可憐受 1. 江淮從小就比別人笨一點,是別人口中的小傻子。 他這個小傻子,前世被家族聯姻給了一個人渣,婚後兩年被折磨至死。 重活一次,再次面對聯姻的選項,他選擇了看上去還行的“那個人”。 在同居第一天,他就後悔了。 2. “那個人”位高權重,誰都不敢得罪,要命的是,他脾氣暴躁。 住進那人家中第一天,他打碎了那個人珍藏的花瓶。 那個人冷眼旁觀,“摔得好,瓶子是八二年的,您這邊是現金還是支付寶?” 同居半個月,那個人發燒,他擅自解開了那個人的衣襟散熱。 那個人冷冷瞧他,“怎麼不脫你自己的?” 終於結婚後的半年……他攢夠了錢,想離婚。 那個人漫不經心道:“好啊。” “敢踏出這個家門一步,明天我就把你養的小花小草掐死。” 3. 後來,曾經為求自保,把江淮給獻祭的江家人發現——江淮被養的白白胖胖,而江家日漸衰落。 想接江淮回來,“那個人”居高臨下,目光陰翳。 “誰敢把主意打他身上,我要他的命。” 4. 江淮離婚無門,只能按捺住等待時機。 與此同時,他發現,自己的肚子竟然大了起來。 那人哄反胃的他吃飯:老公餵好不好? #老婆真香# #離婚是不可能離婚的,死都不離# 【閱讀指南】:攻受雙初戀。 【高亮】:每當一條抬槓的評論產生,就會有一隻作者君抑鬱一次,發言前淺淺控制一下吧~
唐煜穿書前住的是莊園城堡,家里傭人無數,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錢多到花不完的咸魚生活。一覺醒來,唐煜成了小說里的廢物花瓶,母親留下的公司被舅舅霸占,每個月克扣他的生活費,還在男主和舅舅的哄騙下把自己賣給了大反派秦時律。他仗著自己是秦時律的白…
寧一宵以為這輩子不會再見到蘇洄。直到酒店弄錯房卡,開門進去,撞見戴著眼罩的他獨自躺在床上,喊著另一個人的名字,“這麼快就回來了……”衝動扯下了蘇洄的眼罩,可一對視就後悔。 一別六年,重逢應該再體面一點。 · -“至少在第42街的天橋,一無所有的我們曾擁有懸日,哪怕只有15分2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