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哲聽聞林巡將兩名逃跑的劫匪也給除掉了,繃的緒放鬆了一些:“這裏不是久留之地,咱們得馬上走!”
“那這些……”林巡看著地上的幾個人,試探著問道。
“留在這吧。”寧哲短暫思考了一下,隨後帶著兩人,迅速離去。
三人繞了一段路,重新出現在了小巷的另外一側。
“轟隆隆!”
三人剛剛走上主街,就聽見了一陣沉悶的響聲,循聲去,伴隨著鋼索繃的聲音,還有城牆後齒咬合的聲音,要塞的一扇巨大閘門正在被緩緩的升起。
“這天都已經快黑了,門怎麽又打開了?哥,最近要塞裏麵的人,出來的頻率好像變多了。”林巡看著敞開的閘門,輕聲嘀咕了一句。
要塞外麵有很多門,平時供勞工們進外城的,都是一些鐵柵欄門,這種巨大的閘門是直通城的,不知是為了安全考慮,還是為了跟流民區分開,這種巨大的閘門跟外城並不相通,而是直接由一條隧道連接城。
“是啊!這些家夥,可是很在傍晚之後出城的。”寧哲看著那扇合金打造的閘門,也有些好奇。
黑暗的城門,逐漸出現了一支隊伍,不僅有騎著馬的雇傭兵,而且還有大批護軍。
雇傭兵的土黃作戰服,還有護軍的灰製服,形鮮明對比。
護軍不同於要塞管理者自行組織的雇傭兵隊伍,他們都是各大財閥立的正規武裝,名義上是屬於聯邦的正式軍隊,全稱做自由聯邦武裝護衛部隊,流民們更習慣他們護軍。
“嗡嗡!”
馬隊之後,很快又出現了幾臺鋼架車。
所謂鋼架車,就是用鋼管焊出來一個車型廓,罩上防雨綢,然後再墩上一個汽車的發機,進行簡易改造後就能上路,能跟正規汽車沒法比,但絕對比馬快了不,也能適應更多的地形。
在廢土上,鋼架車是最常見的車型,但絕對不是一般人能弄得起的,除了金貴的發機之外,燃油更是比飲用水還俏的資源。
這些軍隊的鋼架車都是升級版,仿造了災變前“山貓突擊車”的造型,每臺車可以坐三個人,還能配備機槍等武,車的防雨綢換了鋼板,就連車的位置也被鋼板罩著,這些鋼板上焊滿了尖銳的鐵片,使整臺車看起來像是刺蝟一樣,也因此得名,被做刺蝟車。
看見車輛出現,寧哲眼中閃過了一抹好奇,這些隊伍似乎要去比較遠的地方,可深夜出,並非是城裏人的風格。
難道,是出了什麽重要的事?
……
在太落山之前,寧哲三人接上黎胖子,趕到了集鎮上最好的一家餐館。
“卓先生!您來了!”餐館老板看見卓明遠出現,殷勤的上去伺候著。
“今天我要答謝朋友,錢不是問題,別用那些給流民吃的垃圾食品糊弄我!”卓明遠心大好,紅滿麵的給了二十塊錢小費。
“好嘞,那您幾位後院請,後院有包房,而且安靜!”老板將幾人引到後院,熱地將他們安排在了一個房間裏,對卓明遠出了一個神的笑容:“卓先生,請稍等,我這就幫你安排食!”
“什麽東西啊,弄得神神的?我吃完飯還有事呢,你快點!”卓明遠生怕老板耽誤他的時間,不耐煩的說道。
“請您稍安勿躁,我向您保證,您的等待絕對有所值!”老板嘿然一笑,轉離去。
“為了我的事,你們都辛苦了,先喝點水吧!”卓明遠端起水壺,給幾人各自倒了一杯水。
“咩!”
大約五分鍾後,幾人正聊天的功夫,門外便傳來了一陣怪異的聲,隨後餐館老板牽著一隻比野牛略小,頭上長角,滿白卷的偶蹄目走進了房間。
“媽的!這什麽鬼東西?!”林巡看著從未見過的,本能間的拿起了桌上的獵弓。
“啊!!”黎胖子也被嚇的一聲尖,從椅子上跳起來,躲在了後麵的牆角。
“長蹄子的,應該不是什麽攻擊力太強的野!”寧哲看了一眼那的,迅速做出了判斷。
“幾位,你們別怕,這就是咱們今天的晚餐!”老板看見眾人一臉張的模樣,對卓明遠笑了笑:“卓先生,這隻綿羊可是我廢了很大力氣,才從城裏弄出來了,咱們今天晚上就吃這個,你看怎麽樣?我真不是跟你吹,在繞城一周的集鎮上,能吃到羊的店鋪,絕不會超過三家!我也不多收你的錢,兩條羊隻要二百塊,怎麽樣?”
“……”卓明遠看著老板牽來的一頭羊,整個人宛若雷擊。
“這就是羊?”林巡鬆了一口氣,新奇的打量起來,黎胖子則仍舊不敢靠近。
“先生,您是不是嫌貴啊?這樣,你給一百八行了吧?如果再低的話,可真就不行了!實話跟你說,這隻羊我是準備殺了以後,用來招待過往運輸隊的,如果不是看見你財大氣,我本不會把它牽出來!”老板見卓明遠沉默不語,主讓步還價。
“你說這是羊?可……羊不是應該有五手指的嗎?怎麽會有蹄子呢?!”卓明遠被拉回思緒,想起十年前父親帶回家裏的那半扇羊,抖如篩糠的問道。
“老板你真能開玩笑,羊怎麽會有手指呢!自古以來,它長得也是蹄子啊!”老板咧笑了。
“不對啊!!羊不是應該有五指嗎!羊不是應該有五指嗎?!!”卓明遠呆愣半晌,忽然咆哮一聲,整個人瞬間失控,瘋狂的向那頭羊撲了上去,在大口嘔吐的同時,死死的掐住了它的脖子。
“哎!哎!你他媽這是咋的了?!”老板看見卓明遠的舉,頓時向後退去,有些恐懼的看向了寧哲等人:“你們這個朋友怎麽回事啊?這不是個瘋子嗎?!”
“羊不是應該有五指嗎?!”
“羊不是應該有五指嗎?!”
“咩……”
咆哮聲與羊的慘聲在包房此起彼伏。
卓明遠瘋了!
他在大街上瘋跑,呼喊著“卓小妹”這個名字,但跑著跑著,就把妹妹的名字給忘了。
為了拿下這個進城的名額,卓明遠的錢已經所剩無幾,作為跟他一起來飯店的“朋友”,寧哲自然有照顧他的義務,等他翻出卓明遠的錢包之後,發現他隻剩下一千多塊錢。
卓明遠傾其所有,甘願放棄在流民區過富足的生活,也要進城去找妹妹。
那個錢包裏,還有一張城市人的份證明,所有者是一個白人,份是卓明遠那個礦區的監工。
事到如今,一切都清楚了。
記掛了妹妹十年的卓明遠,忍不了礦區非人的生活和工頭的待,殺人越貨,逃離了礦區。
孤一人從礦區回到要塞,不知經曆了多危難與折磨。
他本想著能夠找到妹妹,回歸正常的生活,但是曾經吃過的五指羊,擊碎了他對於生活的一切幻想……
凜冬將至,寧哲很缺錢,如果他在卓明遠這個瘋子上把錢拿走,不會有任何人去追究。
但是這錢他沒,賠付完卓明遠掐死綿羊的費用之後,餘下的一分沒留,全都遞給了飯店老板,看著仍舊在街上狂奔的卓明遠:“從今天開始,每天給他兩個豆餅一碗水,直到這錢花為止,別想著黑這筆錢,不然我會找你!”
“你放心好了,我知道你是誰!”老板看了寧哲一眼,悻悻點頭。
在兩人對話的同時,大廳一個穿著兜帽長袍,正在跟其他人吃飯的人,也聽到了兩人的對話,等寧哲離開後,抬起頭看向了他的背影,如果寧哲此刻回頭的話,也會認出這個人,正是他們街區新來的保長,蘇飛。
從此以後,流民區了一個尋找妹妹的固執青年,而集鎮則多了一個瘋子。
他每天流浪在街頭,裏重複的隻有一句話:
“羊不是應該有五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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